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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及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

    时间:2019-05-16 03:19:3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刚刚过去的这轮金融危机改变了全球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在危机中受重创的欧美银行业正在面临一个根本性的结构调整。相对欧美同行而言,中国银行业虽然安然度过了这场危机,但是却无法避免国际新监管制度变化带来的影响。
      一、金融危机催生新巴塞尔监管规则
      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次级按揭贷款和在此基础上的证券化产品链条断裂,导致流动性不足,并很快发展为金融部门偿付力问题。银行在金融体系之间的相互连接导致危机发展为系统性危机,此后蔓延到实体经济。基于此,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公布巴塞尔协议III规则,其目标是将再次爆发严重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因此巴塞尔协议III的微观审慎监管防范单个金融机构危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1.巴塞尔协议III的微观审慎监管要素为:资本重新定义;加强资金风险覆盖;杠杆比率;国际流动性框架。
      2.巴塞尔协议III寻求解决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为:杠杆比率; 资本缓冲; 逆周期资本缓冲; 解决顺周期拨备问题; 处理银行间相互关联问题;处理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的问题; 解决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依赖问题。
      3.巴塞尔协议III的核心有三个方面:强化资本监管、引入杠杆比率、建立流动性监管标准。
      (1)强化资本监管。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在最低资本充足比率方面,作为“核心”的一级资本,商业银行普通股比率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升至4.5%,另外还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商业银行更宽泛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则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2)引入杠杆比率监管。高杠杆是银行脆弱性的根源所在,吸取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巴塞尔协议III提出引入杠杆比率监管标准作为资本充足率监管补充工具。
      (3)建立流动性监管。巴塞尔委员会《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中设置了两个监管标准,即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和净稳定资金指标。前者是为了确保银行机构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以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后者则是为建立一种激励机制促使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机构化融资渠道提高长期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二、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从国内银行业来看,巴塞尔协议III出台的短期影响较小,但考虑到中国经济和银行业发展的阶段特征,其长期影响不容忽视。
      1.短期内多数国内银行都已经满足了新的监管要求
      从资本充足指标来看,自银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采用了较为审慎的资本监管制度,所设定的资本充足指标已经接近新协议的要求,多数银行所面临的资本缺口较小。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7%,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2%,平均拨备覆盖率则超过150%,银行业的安全性指标远高于欧美银行。
      但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高资本消耗的信贷业务利差收入。经过两年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特别是2009年以来银行业近17万亿的天量信贷投放,银行业的隐形债务和不良的地方融资平台巨额债务,以及一些城市严重泡沫化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悬在中国银行业头上随时可能滑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巴塞尔协议III为中国银行业长期发展的风险控制敲响了警钟
      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处在不断发展之中,银行业务结构将逐步多元化和复杂化,竞争格局也将逐步国际化。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以新巴塞尔协议实施为契机,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战略转型的艰巨任务。
      (1)巴塞尔协议III会对银行业务规模的增长和盈利产生长期压力。中国银行业长久以来一直把业务规模增长作为最主要的经营目标。巴塞尔协议III在提升资本要求、进一步降低杠杆率的同时,新的拨备率指标也将显著提高信贷成本,造成利润的下降,随之带来的资本累计的减少将约束资产规模的增长。另外,不仅传统的信贷扩张发展模式将遇到阻碍,银行还将发现随着从旧巴塞尔协议风险敞口计算口径,逐步转轨到巴塞尔协议II和III的口径后,一些银行原本计划中的重点发展业务的盈利性将大幅降低,如交易账户业务和贸易融资等表外业务。
      (2)巴塞尔协议III使得动态环境下银行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同时进一步放大资本约束效应。在资本、拨备和流动性等多重指标的要求下,银行收益和偿付能力将变得更加敏感。例如当信贷资产质量恶化时,在150%不良贷款覆盖拨备指标的作用下,不良贷款的增加将以1.5倍的速度直接转化为当期收益的减少,进而减少当期留存收益。与此同时,在巴塞尔协议III框架下,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将进一步转化为风险加权资产的提升。在资本要求增加、资本供给减少、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的共同作用下,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会加速转化为额外的融资要求。
      (3)巴塞尔协议III将对不同类型银行之间的竞争格局产生影响。从银监会对于不同类型银行的区别要求、不同类型银行目前合规缺口的区别、不同类型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能 力的区别这三方面分析,短期内除五大行以外的中小银行受影响较大。
      从银监会对中小银行的偿付能力指标要求来看,根据上市银行显示的数据,中小银行要弥补0.4%的一级资本和0.8%的总资本,按照2010年第三季度的风险加权资产规模,分别对应约300亿元和600亿元人民币,中小银行从实施到达标有5年的缓冲期,这部分资本缺口一部分可以用利润的累积来完成,但仍然面临着一定规模的融资压力。从另一项新指标拨备率来看,中小银行的不良率和大银行相比较低,在新的无风险调整拨备指标要求下,中小银行将产生巨大拨备缺口。以2010年上半年为基准,中小银行需要额外补充相当于当期税前利润61%的拨备额。
      不过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在信贷业务上的盈利能力优势可能将逐渐显现。虽然中小银行短期内将面临融资的压力和额外拨备带来的利润的下滑,但对中小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将长期低于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大银行。更为重要的是,在息差接近的情况下,上市的所有银行中中小银行显示的信贷组合质量明显优于大银行。按照目前正在进行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理情况,仅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所暗含的不良增加就会使得大银行多数的当期收益化为乌有,而中小银行受到的影响则很小。
      三、中国银行业应对巴塞尔协议III的策略
      1.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
      我国监管层已不断提高风险监管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设定了三个层次的资产充足率监管标准:一是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二是引入逆周期超额资本要求,包括:要求商业银行基于跨周期的风险参数计量资本;计提2.5%的留存超额资本要求;计提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三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银监会认为,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调整和完善国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包括数量标准、质量标准、时间表、监管手段等。
      2.中国银行业的应对
      面对新监管框架带来的长期结构性影响,中国银行业需要从业务模式上解决收入来源和业务增长问题,同时内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能力。
      (1)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银行业发展战略。针对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国内商业银行在战略上要给予高度重视,密切跟踪新监管政策制定进程,深入研究巴塞尔协议III相关政策文件。同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趋势,制订和实施科学的银行发展战略。在资本管理方面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
      ①明确资本管理目标。国内银行应根据发展战略确定的风险偏好,前瞻性的制定资本管理规划,明确与发展战略向匹配的经济配置目标,处理好经济资本管理与监管资本约束的关系。
      ②多渠道补充资本。除了依靠股东正常性资金补充、发行次级债等工具外,要对其他资本工具,比如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形成多元化、多途径的资本补充机制,改善商业银行资本结构。
      ③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商业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盈利结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坚持经济效益为核心,提高资产定价水平,追求稳定的资本回报,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加快转变商业银行业务增长方式。适应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提出的新的监管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推进业务增长方式转变。
      ①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在资产业务结构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推动信贷业务创新和营销力度,比如投资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提高资产业务风险资产回报率。在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做好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展短券和中票等信贷节约型市场、优化表外资产业务机构。另外,由于零售业务具备低资本消耗的特点,要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加大零售储蓄存款的拓展力度。
      ②深入调整收入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国际大银行通行做法,也是适应实施新的监管要求的必然选择。国内商业银行要大力拓展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代理、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有效缓解资本瓶颈约束,促进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
      ③加快调整客户结构。一方面要继续稳定和提高来自大中型客户的综合效益。对于大中型客户,未来重点应放在保持传统业务适度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投资银行、现金管理、国际贸易融资、套期保值等新兴业务,提高银行综合收入。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中小企业业务。小企业股权机构简单、融资需求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期限较短,累积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较小;银行在融资价格方面有较大的主动权和议价空间,还可带动收费业务等交叉销售,能够获得较大的利润空间。
      (3)树立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约束和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将资本管理真正引入到业务管理流程之中,引入到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管理当中。要将市场定位由传统的融资中介向新型服务中介转变,真正将短期盈利水平与长期盈利能力、质量与规模、收益与风险等结合起来。要对管理体制、组织架构、薪酬分配制度进行同步改革,调动分支机构、人员业务流程等进行整合等。
      总体而言,从严监管是目前国际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远见的银行不会以合规为目的或把合规视为负担,而是会顺应趋势,主动应对可能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挑战,积极而全面地将监管的精神落实到银行的管理之中,从中获得切实的管理能力的提高,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张春子:《适应巴塞尔新资本监管规则,加快国内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银行家,2010.10.
      [2]巴曙松 金玲玲,《巴塞尔协议III下的资本监管进程及其影响》,资本与金融,2010.10.
      [3]郭田勇 钟 伟 巴曙松:《巴塞尔协议III落地 福兮祸兮》,中国外汇,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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