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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四个结合 破解计生“四难”

    时间:2021-01-21 08:10:0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丰溪镇地处南部山区,与渝陕毗邻,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周边人文环境,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了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新时期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需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围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以“三查一治”为切入点,以避孕节育为核心,积极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 “两大工程”,不断扩宽计生服务领域,改进计生服务方式,有效地破解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超生控制、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大难题,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落实干部责任与提高专项能力相结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针对过去计生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奖罚不明,以及重结果,轻过程,重考核追究,轻动态管理,致使基层工作仍靠“突击加补救”的方式推进,难以走出“年年突击年年急”的怪圈。认识到要抓好抓紧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创新机制,明确各个层级的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和奖惩,将“计生工作干好干差”的情况,与他们的“票子”(工资福利)、“位子”(干部使用)、“面子”(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把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动态管理,把工作绩效贯穿于动态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党政领导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问责,月清月结。实现以制度约束人,以责任驱动人,以奖罚鞭策人。


        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票否决”的首要工作,巩固在思想上,体现在责任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强化领导和干部责任,实行领导干部、行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联户责任制度,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每人包1—2个行政村负领导责任,每一个行政村又明确一名包村行政干部负直接责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村计生女干部每人包1—2个村民小组。每月下达镇、村两级干部的“一定五包”任务,即定管理范围、包访视服务、包宣传教育、包证件查验、包变更登记、包节育措施落实。使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更具操作性,责任更明确,有效地消除了推诿、拖拉、扯皮的现象。二是加大计生工作力度。除计划生育专干外,政府安排作风过硬的行政干部专抓计划生育工作,专门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达到7人,成为乡镇配套改革后最大的办公室。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再忙也坚持包村抓点,并与其他干部同考核、同奖惩。全体行政干部人人有任务、个个联责任,真正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格局。三是严格责任兑现。镇党委政府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三考三治”重点考核,单项考核分值占总分的20%以上,严格考评兑现,作为单位年度排名、干部福利、评先表优的主要依据,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一丑遮百俊”的导向,有效改变了一些村忽视计生工作的不良现象。在严明责任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把提高干部抓计生工作的能力作为提高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坚持每月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培训,每月组织一次计生知识考试,参学情况和考试成绩同时纳入“三考三治”考评内容。增强了镇村两级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各级一个声,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格局,有效改变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现象,提高了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行合同化管理与重点对象包户监管相结合,不断强化源头治理 
        计划生育工作难在软办法不中用,硬办法不能用,难在对群众难以约束。镇党委、政府从镇情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以实行村民自治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和重点对象包户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村民自治管理合同上来,实现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新局面。今年初,全镇对17个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都重新进行了修订,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全镇17个村签订村民自治合同2425户,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8%,育龄妇女对象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签订孕情跟踪管理合同书150份,重点流出对象与村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790份,当年收取节育措施保证金 2.45万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合同管理阶段。为保证合同兑现,包村干部和计生干部协助各村兑现违约金,凡在家不孕检的一次收违约金50—100元,限期再不参加的每天加收30元,外出重点育龄妇女不按时寄回“三查”证明的每次收违约金50—100元,小孩出生后不按时落实节育措施的收违约金200—300元,每推迟一天加收50元。镇分管领导在审签生育证办证手续时,不见村收保证金正式收据不签字。在违约金和落实结育措施保证金管理上,做到“三个统一”,即:每个村统一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管理,兑现的违约金和收取的保证金一律交到财经所统管帐户中。违约金主要用于关爱女孩,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在实行合同化管理的同时,对新婚对象,当年生育重点对象,明确干部包户责任,要求包户干部每月上门随访一次,每月报告一次情况,实行重点管理。重点户出现节育措施不落实或超怀超生的,直接追究包户干部责任。通过实行合同管理和重点对象包户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不仅使“三查”、“四术”等常规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道路,而且有效解决了外出对象管理难问题,全镇出现了 “三多三少” 的可喜变化,即自觉查环查孕的多了;
    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多了;
    外出重点育龄妇女寄回B超“三查”证明的多了;
    群众怨气少了;
    未婚先育的少了;
    计划外超怀超生的少了。上半年,该镇共落实上环节育措施103例,上环率达到了98%,结女扎27人,通过检查因病、因剖腹产不能结扎7人,其余12名应结扎妇女与村委会签订了限期结扎合同书,承诺下半年实施女扎手续。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了100%;
    流动重点育龄妇女登记率达到了100%;
    流出重点育龄妇女办证率达到了100%;
    流出重点育龄妇女外出孕检证明寄回率达到了90%以上;
    流入重点育龄妇女验证率达到了100%;
    流入重点育龄妇女B超“三查”率达到了98%以上;
    跨乡镇流入重点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率达到98%以上。


        宣传引导与落实政策激励相结合,不断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深化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先导。今年来,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一活动,按照“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坚持“为群众所好、所乐、所需抓宣传”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办专栏、刷写标语、制作永久性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方面宣传教育。上半年,该镇政府投入资金3万多元,制作永久性标语2条,出动宣传车3次,全镇17个村制作永久性标语17条,刷写宣传标语51条,办专栏34期,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从而提高了群众的优生优育意识,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新时期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不同需求。与此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除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独女户、双女户奖扶政策外,对支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的农户在产业发展、民政救助、扶贫项目、技能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帮助,不断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了全社会的计划生育国策意识。今年初,在推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中,广大育龄妇女积极支持响应,仅3至4月份育龄妇女就自觉购买系列保险163份,保险额15750元,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严格执行政策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有效治理生育环境 
        今年,该镇党委、政府把依法惩治违法生育作为遏制计划外生育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对计划外生育对象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依据村规民约,限制或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权利。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严格坚持政策标准,实行集体决定、说情登记的办法,坚决杜绝乱开口子、降低标准的现象,对影响较大、态度恶劣的钉子户,请县计生局执法大队和县法院依法执行。上半年,报请县法院对3家超生户强制征收了社会抚养费。特别是普岭村超生户华某某,过去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她非但不听,反而挥舞菜刀恶言辱骂、威胁上门工作人员,通过县法院依法执行,本人当天即交纳了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起到了执行一人,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消除了计划外对象的侥幸心理,营造了违法必究的生育环境。在依法打击计划外生育的同时,全力为婚育人群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该镇党委政府投资5万多元,加强了镇计生服务站和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对镇计生服务站进行了改造达标升级,添置了一批设施和药品,以计生服务室为依托,广泛深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做到一年三次查环查孕查妇科病,镇计生服务站以已婚育龄妇女四个月一次的查环查孕为切入点,在抓好孕前型管理的同时,坚持“三不一低”的收费原则,即查环查病查孕不收费,诊病不收费,咨询回访不收费,药品低收费。全面开展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预防工作,深得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同时,该镇还把强化随访服务作为提高计生工作水平融洽干群关系的重中之重来抓,还进一步完善了术后随访制度。采取电话随访和分类随访两种形式,坚持做到了“六个必访”,即新婚夫妇必访、产后妇女必访、节育术后必访、患妇科病和不孕症必访、纯二女户必访及独生子女户必访。镇服务站开通咨询电话,群众有事即访,同时不定期电话询问育龄群众术后情况。对施行结扎或放环手术的对象7天内由计生干部和村干部上门进行一次术后随访,3个月内每月随访一次,一年内每4个月定期作B超检查;
    对使用药具的对象,1个月内由计生干部和村干部开展一次使用效果随访,后3个月每个月村干部随访一次,每4个月定期作B超检查;
    对带环怀孕、服药失败施行补救措施的对象,7天内由服务站医技人员上门随访;
    对特殊情况的对象,医技人员随时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上门随访中,服务人员还认真做好随访记录,每月进行情况汇总,从而较好地了解、掌握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为育龄妇女提供了良好的健康咨询和服务,从而赢得了广大群众对计生政策的拥护和对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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