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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1-02-05 08:09:3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
          2009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好我局2009年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把每一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位,加强干部队伍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促进科学监管和谐发展,确保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局党组和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努力。结合机构改革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以“人命关天,健康至上,责任如山,民安我安”为己任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二)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按照“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解决问题,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我局以当好公众健康的“守护神”,做好社会发展的“促进者”,建设人民满意的食药监为主题,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克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及早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科学发展观学习领导小组,确定了学习计划,扎实做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存在的问题,确实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县医药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明显成效。

    (三)开展以“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新形象。把“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改善机关服务人员的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落实。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并将这些制度采用“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示,以各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工作效能的提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四)开展感恩和警示教育。结合市委提出的感恩教育活动,**县食药监局掀起了以学会感恩、知道感恩、学会珍惜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浪潮,在单位内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也树立了大家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真水无香》、《女检察官》、《马德落马警示录》、《缉毒警察》,从正反两个方面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大家一致感到很受教育,很受触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创新监管方式,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不断提高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保障。对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县人民政府在年初的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分别与15个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使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量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中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完善机制,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认真执行《**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做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作用,并定期不定期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与成员单位间的协调与沟通,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继续实施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落实监管措施,整合监管资源,增强监管活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监管氛围。在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方面,制定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操作手册》,做到机制完善、责任明确,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查处工作能有序开展,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联合执法,组织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周密组织下,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前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流通为重点环节,以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酒楼、城乡集贸市场、食品超市为重点场所,切实加大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一年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2923人次,车辆253车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20家,农药经销企业464家,检查生产经营兽药和饲料的企业23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202家(次),食品经营户2666户(次),检查餐饮单位1365家(次)、学校食堂23家(次)、农家乐45家(次),检查42个(次)肉食品市场、35个(次)畜牧交易市场、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以及18户畜禽养殖大户,对全县40万亩粮食作物和蔬菜种植基地灌溉用水、53万头畜禽养殖用水、1.5万亩水产养殖用水进行取样送检,检查红塘小机榨加工点3家。没收过期变质方便面160袋(桶)、过期豆豉、火锅底料等调味品21袋(瓶)、过期变质瓜子203袋、过期变质糖果21袋、过期变质饼干2盒、过期变质萝卜干15袋、各种过期变质小食品122袋(包),不合格瓶装二锅头192瓶,假劣兽药1114包。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16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开展“打非”工作实际情况,2009年2月24日,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亲自带队,到**甘蔗种植面积比较大的红糖区涛源乡、期纳镇、片角乡进行小机榨红糖“吊白块”专项检查,并代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与涛源乡、期纳镇、片角乡政府签订了《**县红糖小机榨食品安全生产责任状》。县政府投入经费4万元用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拨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1万元用于购买相关设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投入用以完善。各监管部门加大抽检力度,狠抓落实。县农业局扎实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为了规范我县食品安全,提高市场农产品质量,县农业局制定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计划,由县植保植检站安排专人在永北农贸市场设点采取蔬菜样品进行检测,采用酶抑制检测法针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清理整顿阶段农业局共抽检蔬菜样品201个,合格199个,合格率99%,农残检测合格率比上一年同期提高了1个百分点。张贴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示12期,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合格的蔬菜产品。县质监局严格按照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对她留酒厂等25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10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进行了食品添加剂备案;
    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出动执法车辆1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检查企业58家,共检查红糖11个样品,并送到大理滇西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其中有2家发现含有吊白块,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起已经公开宣判;
    检查白酒35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7%。县卫生局分两批对县城餐饮单位负责人共227人集中进行了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培训及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32人次,发放《食品卫生法》及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材料1700余份。共检查餐饮业833家,其中餐饮单位802家、学校食堂8家、农家乐23家。检查红塘小机榨加工点3家。所有被检查餐饮单位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发现一名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调离了工作岗位。县工商局严格规范商品销售行为,并结合**红塘刚刚大量上市这一实际情况,对上市红塘进行抽检。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1人次,车辆17台次,检查农村食杂店764户次、集贸市场21个次,暂扣吊白块快速检测阳性红塘211.3公斤,暂扣违法所得500元。

    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四)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不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了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在监管中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沟通,共同保障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年,为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首先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这部法律并对监管相对人进行了培训,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确定20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我县《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月,并于2009年5月18日组织成员单位在县城吉庆路口举行了《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服务台6个,印制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幅,还邀请电视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广泛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以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
    另外我县充分利用乡镇集贸市场、学校、“3·15”、“科普周”、“质量月”、野生菌上市及各种节日期间,采取现场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电视台发布预警公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讲解真假商品辨别方法等形式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传咨询活动。

    (六)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实施《**县群体性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逐步开展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申报、登记、备案管理等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农民群众的认知度有了较大提高,备案工作稳步推进,为防止和控制农村地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七)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并下发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监管对象的特点,采取加强宣传、沟通、量化分级管理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或责任状等方法,提高了监管对象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三、突出监管重点,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一)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为提高辖区内药品从业人员的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假劣药品的鉴别知识和涉药人员基础知识问答的培训,今年共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4期,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人员学法、知法、董法,守法,我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街天和科普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加大药械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县城人口集中处以发放宣传单、真假药品、器械现场展示、提供咨询服务、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怎样识别违法药品广告、反兴奋剂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药物的危害及兴奋剂的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900人次。

     (二)继续巩固药品安全示范镇试点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县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全面提升我县农村药品“两网”运行质量,扎实推进“药品放心工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和使用环节,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和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药品安全示范镇试点工作。现已有19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通过了药品安全示范店的验收。

    (三)加强市场监管,不断净化药械市场,确保人民用械安全

    1、继续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必须从合法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械,并索取加盖供货方红色印章的药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械质量证明材料及相关合法票据、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我局的审查登记表,从源头上保证所购药械的质量。

    2、加大药品抽检频次和力度。为确保辖区内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必须充分发挥药品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抽检频次和力度。结合销售代表的登记管理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办证、换证的现场检查、及GSP认证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对中药饮片、藏药制剂、注射剂、补肾壮阳药等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和抽验,全年完成药品抽样共计115个批次,其中监督抽验80个批次,不合格19个批次,不合格率为23.75%;
    中药材不合格率为65%,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抗生素不合格率为15%,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化学药不合格率为25%,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
    专项抽检35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5.7%;送检药品70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4%;
    快速检测155个批次。

    3、加强日常监管,净化药械市场。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和年初我局明确的工作重点,结合省、市局发布的假劣药品《稽查通报》、非药品冒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代表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保健品店、国家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45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32件,其中简易程序的14件,立案的18件,其中药品的28件,医疗器械的1件,已收缴罚款3.8249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35323万元,没收药品货值金额0.9692万元。监督检查中查出假劣药品29个品规。举报案件2件,对举报情况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情况属实,属我局职责范围的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不在职责范围之内的向相关部门反映检查的情况,并对举报人给予了回复。

    4、开展专项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在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和无文号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专项行动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制定出实施方案后,对我县境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及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行动中,对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183个六大类产品进行了造册登记上报市局,对一家以消准字产品冒充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包装,宣传药品疗效,来源不清的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医疗器械专项行动中,对一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向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购进,并且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的大卫早早孕检测试纸条进行了行政处罚:
    没收尚未销售完的大卫早早孕检查试纸条;
    并处1000.00元的罚款。                                                                                                                                                                                                                  

    5、强化源头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关。为维护正常的药品采购秩序,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继续对辖区内的销售代表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中除对销售代表的资质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其经营的部分药品进行质量检验。日常监督检查中再对其经营行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所经营药品的质量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渠道时发现一家企业借用医疗机构的原库房储存药品,进行现货销售,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款15000.00元。经过层层把关从源头上把住了药品质量关,同时也清理了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乡村医生任用证》的个人销售药品的一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0.00元。

    6、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巩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成果。从药品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来源票据,药品质量、购进记录、销售记录、温湿度等的登记,药品分类,标识,从业人员情况、药师在岗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变更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的进行重点检查。对药品分类不规范,标识不清,记录不全的药品经营企业,责令当场按照GSP认证条款逐条进行整改,通过检查县内药房达到了药房规范管理,药品来源清楚,渠道合法,药品购、销、存规范,票、账、货相符的高标准要求。

    7、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情况。对2家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药品经营企业均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企业零售、零售(连锁)GSP检查评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后核准变更,以便于做到规范经营;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4家,其中2家已经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家正在申报中。

    8、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特殊药品的经营使用秩序,强化特殊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保证合法需求,防止盗抢和流弊事件发生,我局与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承诺书;
    并明确专人负责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及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含复方麻黄碱制剂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件,药物滥用监测22份。

    9、抓好药业产业的发展。为提升云南中药材品质,促进云南中药材产业和云南山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在认真学习《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科技厅、省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局文件精神的同时,摸清辖区内药材种植养植的基本情况,对有一定种植养植规模的丽江市**亚兴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了《云药之乡》的认定,经云南省科技厅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定,**县被认定为全省20个“云药之乡”之一。

    10、做好甲型H1N1流感保障工作,首先是对我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对已公布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以及体温计、口罩的储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其次是加大对已公布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三是督促药业企业对以上两类药品尽量配备齐全,并且保证有足够的供应量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11、强化网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运用科学监管手段,构筑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提高药品监管效能”的要求,我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突破传统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转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个体医生、乡村医生配置电脑并连上互联网,并在今年召开的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中给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联网的医疗单位和个体注册了邮箱,并针对如何使用电脑、互联网和传递信息进行了培训。通过建立的信息服务邮箱,食药监局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各种信息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企业,并能得到最及时的反馈,实现了资源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同时也给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向食药监局上报各种信息带来方便,促进了企业经营活动有序、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足,给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药械推销业务员的素质不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

    (三)对药械市场稽查的深度、广度、频度、力度不够。

    (四)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个别人身上还存在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作风漂浮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的现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市场检查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干部职工“能干、会干、干好”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五、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2010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中心,以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水平为重点,以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己任,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法,增强监管理念,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10年应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机构改革期间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职责,并积极做好餐饮,化妆品摸底调查和相关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履行好我局工作职能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加大药械专项整治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违法邮购、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等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药”。

    (三)建立完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制度。建立相应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对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依据。

    (四)加大药械相关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药品市场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药品市场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网络建设,强化网络效能,继续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个体医生、乡村医生网络建设,以便提高办事效率。

    (六)落实好“云药之乡”认定后的各项工作。

    (七)加强对药械市场检查的深度、广度、频度、力度,尤其是乡村医生药房管理工作,巩固“规范药房”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规范药房”建设。

    (八)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九)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十)建立和完善管理相对人诚信档案,巩固“两网”成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药品安全乡镇建设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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