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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

    时间:2021-01-30 08:04:4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基本实现了又好又快地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也呈多元化趋势不断地涌现,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十七大提出了到2020年确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宏伟目标,就必须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和第一道防线,所以,要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社会和谐。  
            一、把握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摆正司法行政工作的位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我国要想发展,要想富强,只有进行改革,同时,由于改革打破了过去的部分条条框框,改变了过去的许多传统模式,特别是利益分配形式的改变,对人们的传统思想和思维形成较大的冲击,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显现出来,到现在各类社会矛盾呈多元化、复杂化表露出来,且到了矛盾纠纷的突发期,这些矛盾严重地干扰和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不断地化解这些改革中的新矛盾,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是:改革是动力,通过对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方面进行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道路。发展是目的,我们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求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
    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稳定局面;
    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
    从根本上摆脱经济落后状况,跻身于世界现代化国家之林,都离不开发展。稳定是前提,是改革和发展得以进行的保证。如果政治不稳定,社会不安定,那么就无法进行改革,就不能一心一意地搞经济建设,什么事也干不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就会落空。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政法机关,就要义不容辞地按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来调处和化解改革中的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根据新形势,分析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理顺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摆正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位置,就必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形势,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当代社会中的新问题、新矛盾,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而又易于操作的工作措施,有效地调处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兴山县地外鄂西大山区,山大人稀,交通信息相对落后。兴山是西汉明妃 王昭 君的故乡,全县共辖两乡六镇,总人口中18.27万,国土总面积2327平方公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兴山县委、县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确立了“水电起步、矿产突破、林果特开花”的经济发展战略,同时,兴山县又是三峡库区移民县,全县一座县城、三个乡镇需整体搬迁重建,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进行了开发性移民,全而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到2007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了15亿元,32亿元,1.5亿元和3000元。兴山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社会矛盾也不断出现,社会矛盾由过去以家庭、邻里纠纷为主而发展为以家庭婚姻纠纷、山林田界纠纷、移民矛盾纠纷、经济财产纠纷、企业改制纠纷等多类矛盾纠纷全面发生的社会现状。兴山县狠抓各类社会矛盾的调处和化解工作,改善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了社会的稳定,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出了一些化解和调处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   
            1、建立健全对各类社会矛盾的排查和调处“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  
            兴山县认真学习外面在调查处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县情实际,于2005年在全县开展了排查和调查处社会矛盾纠纷的“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三级中心”是指县、乡镇、村(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五级网络”是指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户联责任区五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上报网络。截止2006年,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都建成比较规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阵地,五级网络也较为规范地运作,从而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调处,各类信息报送快捷及时,较好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和升级。三年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的运转有序,全县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形成的群众集体上访或民转刑的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全县的稳定。  
            2、建立健全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的工作机制  
            通过实践,全县已形成每月15日各村统一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例会,每月16日到19日各乡镇召开由各村治调主任、乡镇综治工作成员单位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每月20日左右在全县召开由各乡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县直综治工作成员单位参加的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例会,比较全面地梳理了当月的各类社会矛盾,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现状,同时对例会梳理出来的重点矛盾和重点对象,实行领导包矛盾纠纷、定专人具体办理、定期进行妥善处理的督办方法,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并发通报。由于工作具体而扎实,全县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几年来,由于一直坚持了“三级中心”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的办法,全县没有出现因信息没掌握或调处不及时而形成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事件。  
            3、建立健全对“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工作人员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其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做人的工作,由于每个人的文化水平、法律素养、工作经历、成长环境不一样,因而人民调解员就必须根据各个矛盾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不同的调处方法,消除双方纷争,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这样,就必须经常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让人民调解员不断地接受新思想、新思维、新办法而调处和化解社会上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这就要求必须不断地提高村治保调解主任和所有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以县司法局派出到各乡的司法所为依托,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所干警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经过探索,全县形成了每年县组织村治调委员和司法所干警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能力培训两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治调主任、人民调解员、信息员进行工作培训两次的培训机制,从而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机制,人民调解的案子没有出现与法律相违背,当事人对调解文书的意见提请诉讼的案例。  
            4、建立健全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考评机制  
            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若不进行严格的考评,往往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得到的实效会大打折扣。为了切实调处好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了严格的考评细则,每年进行严格的考评,并与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挂钩,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村治保调解主任,该项工作主要由各司法所在县局的指导下进行检查和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根据得分情况与年度工资挂钩,有突出问题的村的治调委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各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考评,每年由县司法局组织专班进行,采用“查、听、评”的办法的办法进行百分制打分。查就是检查各案例的卷宗,看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及符合法律要求;
    听就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司法所人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让相关人员发表他们的意见;
    评就是对照细则进行评分。县局根据考评的情况,对各所形成的规范性调处档案按50元一件的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补助。对有问题相关的工作单位成员,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级,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同时,全县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时,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考核范畴。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对各村、各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考评,使人民民调解工作不断地按照法律程序得到了规范,没有出现人民调解员违法调解、人情调解的情况。  
            5、建立健全对各类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全社会大调处工作机制  
            由于形势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截止来越复杂,越来越集中,仅靠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司法所“单敲鼓、独划船”地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显然已不适应当代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整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调处和化解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这是当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课题。整合基层维护稳定工作资源,形成维护稳定的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是化解当前社会复杂切多样矛盾的有益探索和有效算途径。政府相关部门各自承担着执行国家相关单项政策法规的任务,于是我们就将各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部门联合起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专班,对发生的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都派出专人,由政府指定牵头人,统一进行调处。在兴山县,移民矛盾、土地山林纠纷矛盾、婚姻家庭矛盾是相对比较突出了,同时,这些也是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处理得不合法规,势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我们通过多部门联合大调处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县移民工作已基本完成,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广大移民较为满意;
    土地山林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必须生产生活资料,他们失去了土地、山林就着他们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处理好这些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家庭是社会细胞,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社会就不会稳定,不会和谐。           几年来,全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每年发生3000余件,均得到了有效调处,其中经过司法所调解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1000余件。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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