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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6篇

    时间:2024-03-14 10:44: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业主的同意下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诚实互信的条件下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砌体工程分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6篇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业主的同意下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诚实互信的条件下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基础设施BT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 襄河镇杨桥工业园

      三、分包范围: 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基础设施BT项目工程中附属的撇水沟护坡工程。

      四、工 期: 约五个月。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发生在撇水沟护坡工程中的一切人、料、机费用乙方自理,乙方自负盈亏。需扣除公司管理费、税金等,且必须提供成本发票。

      六、安全生产: 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检测、甲方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检验。

      2、乙方工程完工报甲方后自行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3、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需提供工程试验、原材检测报告,工序报验,施工日记等工程资料一式三份且装订成册。

      八、计量与计价:

      1、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工程实际量结算。若未通过业主单位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单价按甲方与襄河镇签定的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基础设施BT项目工程《协议书》、《土地保证协议》一致。

      九、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恒大影城的砌体分项工程人工委托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砌体工程(包括过梁、圈梁、压顶、构造柱、卫生间、上翻沿、电梯井道、内外墙、装饰墙柱体等)。

      2、各种砖的润砖,现场二次转运、多次转运,包括各楼层装车、下车、水平、垂直运输(各种砖、砌块均以立方米计)。

      3、配合其它乙方留槽留洞及其抺灰前的补槽补洞。

      4、砌筑脚手架的搭拆及各种材料搬运,并按指定场地堆码以及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

      5、所有墙体拉接筋、构造柱、过梁、门窗套筋、腰带筋的植安。

      6、每日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现场文明施工管。

      7、砂浆搅拌机(350型,持证的机操人员)及所有的工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构造柱、门窗加强框及腰梁、过梁等所有二次结构的浇砼。

      9、砂石隔筛。

      二、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三、分包单价

      承包综合单价为元/m(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照明及施工工具费、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税费、辅料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价款的支付

      1、甲方次月支付给乙方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

      2、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70%。

      3、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80%。

      4、抹灰工程完成后,工人工资结算完毕,工人退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款项。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主体验收合格抹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所管工长的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进行样板砌筑,经各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未进行样板砌筑,未验收合格直接进行大面积施工,罚款50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干砖上墙,若发现一处50元/匹;砂浆饱满度要达到90%以上,若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墙面垂直度要小于或等于3mm,平整度要求小于或等于5mm,若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处;乙方立即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

      3、砖砌体应原浆勾缝,甲方根据进场施工的样板进行验收,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七、工期要求

      1、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施工进度必须按时合格完成,由于乙方施工不当,人员不足等原因拖延工期一天罚款20xx元,进行累计处罚。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期进度,保证足够的技术工人及小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若乙方达不到工期要求及质量

      八、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3、乙方自行解决砌筑及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所有的机具(搅拌机、振动器具、材料运输车等),施工工具(铁锹、手锯、扳手、铁锤、线锤、施工线、砌块切割打磨工具、铁丝、钢钉、扎丝、水平尺、卷尺、铝合金靠尺、匹数杆、灰桶、灰刀、安全帽等),施工照明线缆、碘钨灯、三级照明箱体等,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并保证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500元处罚乙方。

      5、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要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6、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及55岁以上的超龄工人。

      7、乙方必须为进场的工人购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资料交项目部备案。

      8、乙方在施工中禁止使用砂浆王。

      九、安全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砖按5元/匹,砂、灰浆2元/斤,模板100元/张,木方20元/米,钢管20元/米,扣件10元/个,φ10以下(含φ10)长度1米以下(含1米)的钢筋50元/根,φ10以上长度1米以上的钢筋200元/根,现场估量处罚,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人员不得在宿舍或施工现场生火、煮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意大小便,否则罚款500元/次。

      3、甲方提供给乙方现场民工宿舍,每间住8人,若有其他要求自行解决,乙方人员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人员若损坏甲方的财物,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5、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违规操作、疾病、非正常生产场地、非正常生产工作、其他的生活及其他的社会活动,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人员自行承担。

      十、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作含伤亡事故,5万元内(含5万元)由乙方自行承担,5万元以上保险报销后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50%,其余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3

      工程承包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分包人:劳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xx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C

      发证机关:xx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质专业: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土门十字

      分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泵房及水箱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泵房系统、水箱、防排烟控制系统。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xx年8月14日,结束工作日期:xx年xx月xx日

      4、质量规范、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符合下类规范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规范、规则、规定、质量标准等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

      6、总(分)包合同

      6.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6.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7、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5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壹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经理。

      8.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现场技术带班负责人,安全施工、材料保管负责人。

      9、工程承包人义务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

      9.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9.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10、劳务分包人义务

      10.1、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0.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3、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0.4、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0.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7、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0.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0.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

      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0.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1、安全施工

      11.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1.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购买。

      11.5、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12、事故处理

      1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2.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3、材料、设备供应及保管使用

      13.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材料设备清单,与现场核对并经双方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货到现场需要劳务分包人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施工不合规范,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予以报销或者直接打款给供货商。

      13.4、在材料设备安装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记录不同楼层实际使用材料设备量,做好完工材料设备核对工作。如有管材、线材损耗超出材料设备最总核算5%,超出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13.5、劳务分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需要补充增加的材料,必须报工程部,说明用途,不可以自行提材料,自行提材料产生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发现假报材料,作为它用处20倍罚款。

      14、劳务报酬

      14.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不同工种劳务计件单价计算,劳务报酬暂定为¥3795460元,清单附后。

      14.2、本工程实际结算以现场施工量为准。

      14.3、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安装调试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不组织验收者视同验收,工程余款在消防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15、施工变更

      15.1、施工中如因总承包方原因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的,由劳务分包人首先通知工程承包人,确定工程量并与发包方办理变更签证后再行施工,劳务报酬按最终工程变更量结算。

      15.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5.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施工验收

      16.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6.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保修一年,一年以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由劳务分包人负责维修,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17、违约责任

      17.1、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

      17.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17.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金额贰倍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7.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争议

      18.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0、不可抗力

      2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0.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1、合同解除

      2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2、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24、补充条款

      __________

      2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年8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劳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4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__市政府〔1984〕_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甲方将星河丹堤1、3、5区地下室砌体抹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经济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协商一致,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星河丹堤。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乙方承包星河丹堤1、3、5区地下室砌体抹灰工程。

      2、乙方承包砌体抹灰工程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若达不到要求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铝合金,灰盆,灰桶、锯子及水管等工具,自领材料,必须退还办清手续,若不退还,按实际价在结算中扣除。

      三、承包方式:

      1、砌砖综合价按:10元/m2(每平方米十元整)。

      2、地下室抹灰综合价按:6.2元/m2(每平方米六元二角)。

      3、若乙方在中途无故停工或退场,甲方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垫资办法及付款方式:

      1、自垫工人生活费主体工程一层,以后甲方按每人每天小工12元、大工15元计算,10天发一次生活费。

      2、工程施工完,10天内结帐付工资,结算时,工人必须凭身份证签字,才能领取工资。

      3、所有工程量以图纸结算为准。

      4、扣5%水电费,保险费每月每人扣18元(十八元整),此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质量与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组长必须跟班监管质量。如不请假私自离开,以半天为单位罚款200元/次,类推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施工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安全事故1000元以内的乙方自负;1000元以上的甲方处理。

      3、乙方负责施工楼层内砌体,按公司要求:垂直度为3mm,平整度为4mm,5米内拉线检查,灰缝不能超过3mm,水平灰缝、立缝为10~12mm,质量保证在90%以上。

      4、楼板上返每500mm高,设一道拉结筋。

      5、抹灰垂直度2mm,平整度2mm,线合方正,打点时应注意找300控制线,盘角,找方,观感一致,质量保证在90%以上。

      六、工期: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保证人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处罚、调整队伍,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

      1、生活区内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人罚款200-500元。

      2、乙方人员不得打架,如发生此类事件,不管谁对谁错,甲方有权先将双方班长、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再做调解与解决。

      3、宿舍内严禁赌博,违者每人按100元/次处罚。工人在工地外被抓,取人之费用由乙方自付。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理完全部价款后自行失效。此协议不得涂改,涂改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篇6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浙江 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岸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xx 年 9 月 1 日开工,到 20xx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 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25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金、退还工程预付款、业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罚款(如有)等;竣工决算后的余款及质保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的10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度按双方竣工决算而定,如业主分期支付,甲乙双方也按此比例办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业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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