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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篇

    时间:2023-12-28 14:00:1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责任制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

    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别能力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

    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

    ⑶、运行异常的设备;

    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

    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

    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45天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最近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检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理归档。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好五关:

    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

    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

    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

    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

    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

    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

    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

    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⑷、维修费用低;

    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

    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

    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障除外)。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并注明“已消除”。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

    不需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

    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0、考核办法:

    1)、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停产、停用、罚款等处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归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或谎报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3

    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4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5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2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有关规定,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做到明确职责,层层把关,严格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与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电梯、室内天车、汽车起重机、龙门吊、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承揽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含受压部件修理)、清洗等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岗位责任制,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和老、旧气瓶、更不允许液化石油气瓶替代焊割气体气瓶。焊割气体气瓶必须按国家GB7144的规定在瓶体上标明瓶内介质名称。气瓶检验一律送气瓶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特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领导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

    2、要定期组织召开特种设备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实各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查出的隐患要具体安排责任人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矿安全办公会,对于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5、办公室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等规定,对所有矿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实施安全监察,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职责。

    6、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检查记录档案,及时安排专人对全矿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对于一般问题必须盯在现场处理,现场难以处理的问题进行“三定”,并跟踪整改结果,对于使用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组由领导研究解决。每月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时将书面材料报送领导组。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健全安全节能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自查自整,及时解决隐患,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并实行档案管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选购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事许可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使用新特种设备时,应当查明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等。第十条特种设备维修(含受压部件修理、电梯日常维保)及锅炉、压力容器清洗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清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维修活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清洗单位必须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含日常维保)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通过合同委托,且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把关,严禁使用无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特种设备,不得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承揽给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施工。同时要抓好特种设备配件质量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性能和质量要求设备配件及工程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凡已签订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含受压部件修理)、锅炉压力容器清洗、电梯维保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告知备案手续。

    1、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图纸及合同。

    2、产品及配件、材料等质量合格证明。

    3、特种设备安装(移装)应提供随机监检证书和图纸等资料。

    4、电梯安装、修理及维保应提供电梯生产单位委托书。

    5、拟移装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检验报告书。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含受压部件修理)、锅炉压力容器清洗、电梯维保施工单位,办理告知手续后并由安监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在施工前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

    1、更新(安装、移装)的特种设备:

    该设备是否符合现行条例、规定、标准的合格产品;设备基础、厂房是否符合设计及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标准。

    2、改造、重大修理(含锅炉压力容器清洗)的特种设备:

    改造、大修方案与使用单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按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技术测试报告的要求项目进行施工;使用配件、材料是否符合规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工艺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汽改水锅炉的改造方案和图纸是否经过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审核通过。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书面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验收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资料全部移交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有地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方可使用。同时要到同煤安监局办理注册登记备案及编码,并应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监督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资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及锅炉水质化验报告等复印件。使用登记或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条气瓶充装后,使用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使用报废、超期未检、安全附件不齐全等不合格的气瓶。

    第四章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第二十一条各使用单位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上报检验计划,并向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申请,做好检验准备工作。安监站要定期组织好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并对检验工作量及检验情况进行掌握,检验机构出据检验报告,由使用单位复印两份,一份由办公室留存,一份送安监局留存备查。

    第二十二条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类。锅炉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3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第二十三条锅炉除定期检验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1、移装锅炉拟移装前;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

    3、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4、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第二十四条只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且已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使用证的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第二十五条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

    1、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检验周期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

    对固定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用压试验。

    第二十六条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修理改造,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并强度校验合格的;

    3、需要更换衬里的;

    4、停止使用两年后重新复用的;

    5、使用单位从外单位拆来新安装的或本单位内部移装的;

    6、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对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制定可靠的监护和抢险措施,如因监护措施不落实出现问题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七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等规定分为5个安全状况等级1-5级,其中安全状况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积累监护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在监控使用期间,可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即为报废。

    第二十八条根据《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流动式起重机械检验周期为1年,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械,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设备大修后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二十九条根据《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和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的厂内机动车辆和电梯,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验收检验。

    第三十条电梯、起重、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的结论均分为四种: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第五章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一节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具备相应有效资质单位设计、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出厂随机文件、制造单位的有效资质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图纸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及测试和检查记录(安装、修理、改造的记录和验收资料);

    3、特种设备保养记录(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及电梯维保记录等;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的日常校验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停用三个月以上,再次使用前,办公室及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再次使用前,必须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程标定有使用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到期予以报废,并办理报废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存在重大隐患、无改造、大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使用期限,应填报《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经矿、安监局、省(市)质量技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签章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之后,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报废手续。

    第二节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不得允许无有效资质单位参与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部件投标。

    第三十七条不得允许未经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资质审核备案的施工队伍参与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含受压部件修理)、锅炉压力容器清洗、电梯维保工作。

    第三十八条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运行管理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技能和管理知识,经特种设备安全考试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安全大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督促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十一条领导组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特种设备专业会议,安排定期检验、安全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在每班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监控仪器、仪表等进行安全确认,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第四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使用。

    第三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十五条按照国质检[2007]第910号文《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2、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的。

    3、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

    4、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第四节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四十七条领导组组织制定重特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压力容器发生爆炸或者泄露,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预案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发生二次爆炸等次生事故。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使用单位集体罚款1000—20000元。

    1、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

    2、无资格证书或有资格证书但无相应项目资质,私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重大修理、维护、保养、清洗。

    3、使用无改造、维护、大修价值的设备及零部件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年限的特种设备。

    4、使用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6、使用未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的。

    7、使用无安全认可证件设备以及安全附件配件材料的。

    8、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9、特种设备操作、维护及相关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10、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11、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已制定但未向员工贯彻的。

    12、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保养和定期自检的。

    13、未按规定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做好记录的。

    14、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15、发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向矿领导报告的。

    16、私自使用无经营资质供应的瓶装气体的。

    17、未认真组织落实维保项目和事故应急救援的。

    第五十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2000元。

    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或在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给予操作人员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留用。

    第五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7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8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供给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职责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景,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确定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景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职责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资料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景。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景,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理解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忙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能够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职责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景,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忙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本事。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一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工区专职安全员.每一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景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景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景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坚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有效地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1.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3.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7.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

    8.班中职责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操作员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分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三种情景。

    (一).出车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视需添加;

    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规定;

    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状况;

    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景。

    (二).行车中的日常维护工作:

    1.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景,异常是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和水温表,以及查听汽车各部位有无异响。

    2.注意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主传动器的温度和轮胎气压。剔除嵌入大车轮胎的石子及其他杂物。

    (三).收车后的日常维护工作:

    1.清洁车内外卫生,坚持车容整洁;

    2.检查转向,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部连接紧固情景;检查紧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杂物;

    4.检查风扇皮带及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进行调整;

    5.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6.清洁.检查蓄电池电液平面高度,以及调整油.电路。

    7.做好全车必要的紧固和润滑工作,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机械设备根据检修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二级保养:

    (一).一级保养

    1.设备一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3)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4)使设备到达整洁.清洁.润滑.安全的要求。

    2.一级保养的主要资料

    (1)保养前要做好日常的保养资料,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

    (3)除去设备表面的油污.污垢。

    (4)检查调整润滑油路,坚持畅通不漏。

    (二).二级保养

    1.设备二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进一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延长设备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设备到达完好标准,提高及坚持设备完好率。

    2.二级保养的主要资料

    (1)根据设备使用情景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或清洗。

    (2)对各传动.液压.冷却系统清洗换油。

    (3)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4)检查电器,修整线路,清洁电动机。

    (5)检修,调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员应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对于解决不了的技术故障,操作员应及时上报工区物资设备部。

    四.机械设备维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修,指挥部车辆指定修理厂维修,进场起重机械必须有安检证书,项目部会定期对施工机械等检查,不贴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刻停止施工。对小型机具及厂内车辆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行维修,有需要项目部配合应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做记录。

    五.大修后机械应注意磨合期,不宜长时间使用机械。并指定专人看护。

    六.各施工机械设备每日开工前要检查刹车.制动等,以保证运转的安全性。

    七.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有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对每次维修做好记录,有可追溯性。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设备安全内业工作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加强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有利于标准化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1.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并坚持内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职责要完善上墙。

    2.工区安全内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统一管理,分类归档,做好标识。

    3.工区要根据进场设备情景,及时建立机械设备台帐。设备进场时索要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有贴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复审记录。

    4.工区必须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统计台帐,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必须由工区安质部复印后,统一建立台帐.存档。

    5.对于退场机械设备,要填写退场设备记录,由设备部统计并存档。

    6.要建立机械设备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文件收发记录,安全电话记录等过程工作记录;安全工作日记,机械设备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书.安全质量监察罚款通知单等过程管理记录。分类存档,以备查看,实现可追溯性。

    7.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考评及奖罚标准等统一汇编装订,分类归档。

    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资料是:

    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二)施工队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资料有:

    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资料。

    (三)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景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我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资料是:

    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景,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职责;

    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景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礼貌施工的具体资料;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据三级教育的资料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到达合格,才准上岗。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9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 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有效地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1、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3、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7、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

    8、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操作员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分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三种情况。

    (一)、出车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视需添加;

    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规定;

    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状况;

    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二)、行车中的日常维护工作:

    1、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和水温表, 以及查听汽车各部位有无异响。

    2、注意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主传动器的温度和轮胎气压。剔除嵌入大车轮胎的石子及其他杂物。

    (三)、收车后的日常维护工作:

    1、清洁车内外卫生,保持车容整洁;

    2、检查转向,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部连接紧固情况;检查紧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杂物;

    4、检查风扇皮带及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进行调整;

    5、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6、清洁、检查蓄电池电液平面高度,以及调整油、电路。

    7、做好全车必要的紧固和润滑工作,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机械设备根据检修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二级保养:

    (一)、一级保养

    1、设备一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3)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4)使设备达到整洁、清洁、润滑、安全的要求。

    2、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1)保养前要做好日常的保养内容,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

    (3)除去设备表面的油污、污垢。

    (4)检查调整润滑油路,保持畅通不漏。

    (二)、二级保养

    1、设备二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进一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延长设备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提高及保持设备完好率。

    2、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1)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或清洗。

    (2)对各传动、液压、冷却系统清洗换油。

    (3)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4)检查电器,修整线路,清洁电动机。

    (5)检修,调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员应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对于解决不了的技术故障,操作员应及时上报工区物资设备部。

    四、机械设备维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修,指挥部车辆指定修理厂维修,进场起重机械必须有安检证书,项目部会定期对施工机械等检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应马上停止施工。对小型机具及厂内车辆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行维修,有需要项目部配合应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做记录。

    五、大修后机械应注意磨合期,不宜长时间使用机械。并指定专人看护。

    六、各施工机械设备每日开工前要检查刹车、制动等,以保证运转的安全性。

    七、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有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对每次维修做好记录,有可追溯性。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0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1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各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矿机电科。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2

    一、岗位责任

    第1条参加机电设备检查,并协助机电设备管理员进行设备管理。

    第2条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安全工作的重点进行技术把关,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的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

    第3条负责全矿地面所有特种设备(行车、锅炉、电梯、场内车辆、压力容器等)的建档管理。

    第4条负责编制地面所有特种设备、仪表的检验检测计划,并跟踪试验检测,及时将试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第5条负责制定所有特种设备的大修计划并监督落实实施。负责编制全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6条负责全矿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编制全年节能目标,制定各单位节能指标的分解并落实考核。负责收集、分析、编制全矿日、月、季、年度节能统计报表。

    第7条负责机电科各种记录、报表、报告、制度等资料的审查、收集、整理、归档。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装、检修工程、工作的现场专盯指导。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科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工程师解聘直到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编制的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供配电相关设计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机电科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治理未进行监督的,机电科工程师负重要责任。

    第14条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状况,向机电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的,机电科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在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机电科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机电科工程师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7条未按规定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不安全隐患,机电科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3

    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6、班组长职责

    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篇14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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