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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侵蚀与乡土重建:论费孝通“乡土复员”思想

    时间:2023-04-15 10:20: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郭占锋,蒋晓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在这样一个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我国城市和农村都正在努力抓住机遇,稳步向前发展。但城乡之间的差距依旧很大,城市中完善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就业机会吸引了大量乡村人口涌入,但缺乏一个较好的回流机制,农村的社会基础受到挑战,农村社会系统也不断地被解构,表现为农村的“空心化”“过疏化”以及“农业边缘化”等问题。城乡之间较大的差距,一直以来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及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多项战略规划。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融合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与政策指向下,如何激发乡村内生活力、缩小城乡差距,以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面对这一难题,费孝通先生的“乡土复员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民国时期,在西方现代化工业的冲击下,中国广大乡村地区也面临着人员与财富大量外流,导致了乡村社会系统被侵蚀与解构的困境。费孝通先生立足实践,沿着“侵蚀-反侵蚀”的分析框架,深刻剖析了乡土社会被侵蚀的表征,并以此为依据,建构了以人为核心、乡村社会系统全面改造与恢复的“乡土复员论”。费孝通认为,社会侵蚀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乡土社会因此凋敝丛生,走向衰败,反侵蚀的路径建构就显得刻不容缓,他没有将反侵蚀简单归结为城乡间的隔离,这对于农民的生计与都市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可持续的,最终会加剧城乡之间的恶性循环,使中国处于一种“都市破产,乡村原始化的状态”[1]19。费孝通始终是站在城乡关系的视角审视乡村社会,以力图恢复城乡之间的有机平衡为目标,在促进乡土重建的同时,推动社会的重组,最终实现乡土社会由侵蚀向反侵蚀的嬗变。

    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建构的乡土重建思想,对解决当下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城乡差距较大等现实问题有很大的启发价值。虽然时代背景不同,但是“乡土损蚀”一直没有停止,乡土损蚀的本质是乡村衰败的缘由,这种衰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非一个激变问题,“乡土复员”也是一个过程,是各个要素的有机结合,需要系统全面地看待和分析,这都对当下城乡关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重建》是关于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转型的探讨,是为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困境而提出的一些“积极性主张”。它与《乡土中国》一书相继出版,费孝通在《乡土重建》的后记中提到:“在《乡土中国》里,我想勾出一些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接下去应当是更具体地把这结构,从各部分的配搭中,描画出一个棱角……这里所做的其实是第三步工作,就是把这传统结构配入当前的处境里去看出我们现在身受的种种问题的症结,然后再提出一些积极性的主张来,希望有助于当前各种问题的解决。”[1]118-119所以说《乡土中国》是对费孝通中国传统乡村基本社会结构的勾勒,是在理论层面上的抽象概括,而《乡土重建》则为我们呈现了传统乡村的基本社会结构在西方工业文明冲击下所面临的实际困境,以及在实践经验层面对解决方案的设想和建构。

    在目前有关《乡土重建》的学术研究中,大致可以梳理出以下四种研究进路。

    一是分析和诠释《乡土重建》的主要内容,分析其在当下的实践意义。郭占锋等对乡土重建的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探讨了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参考价值[2];陆益龙联系当下现实,从乡土社会秩序的角度,对乡土重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他认为乡土重建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乡村转型中的文化矛盾,重建乡村秩序,并提出用互惠原则和共识原则来达到和谐与均衡[3]。在这种秩序的视角下,还有学者认为乡土重建的实质就是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即是乡土重建的意义和目标在于实现乡村社会秩序的均衡、协调与稳定[4]。此外,在联系实践中,胡彬彬认为培育当代乡贤,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对于乡土社会的重建和繁荣具有治国安邦的重大意义[5]。

    二是挖掘和探析《乡土重建》背后的理论意义和研究方法。《乡土重建》是将《乡土中国》中对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分析进行嵌套,来呈现民国时期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困境,这是对《乡土中国》中的理论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回应,这其中既有结构方面的视角,也有功能分析的视角。王建民等就结构性因素展开了深入分析,尤其关注此书所展现的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剖析经济与社会问题的思考路径[6]。其次,书中亦有功能主义分析视角,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这种文化的位育,也是一种社会的位育,他认为中国传统乡村中匮乏经济与建构于其上的儒家知足文化是相适配的:“中国的匮乏经济和儒家的知足教条配上了,使我们不去注重人和自然间的问题,而去注重人和人间的位育问题了。”[1]10这种适配一方面维持了传统乡村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却导致了匮乏经济的恶性循环。李荣山就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认为费孝通并非止步于功能分析,其中还融入了起源和变迁问题,他认为《乡土重建》的关键在于,通过考察经济与社会的变迁,来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经济与社会相位相育的可能性[7]。

    三是围绕着《乡土重建》中乡村-市镇-城市之间关系展开研究。一方面是对市镇扮演的角色和功能深入分析,认为市镇扮演着中介者、平衡者和交融者等三种不同类型的角色[8],以及发挥着中介功能、平衡功能和缓冲功能等三种不同的功能,并由此展开小城镇理论研究[9];另一方面是以城乡关系为主题进行研究,对“相成相克”的城乡关系脉络进行梳理和再度审视,对城乡关系论进行深入研究[10]。

    四是有学者把费孝通先生乡土重建的思想与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思想进行对比研究,探讨其不同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并且对费孝通学术观点进行反思,认为费孝通巧妙地将先进的工业文明与传统的乡村社会内部的生命力结合起来,使其思想自成一体[11]。丁元竹通过对《乡土重建》的解读来反思费孝通先生的治学风格,他重点分析了费孝通先生的学术初心、学术风格以及以学术推动社会发展的历程,尤其是通过《乡土重建》对中国传统社会问题的阐释,提出真正的学术是有用的知识[12]。

    以上四种研究进路都是学者对费孝通先生《乡土重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积极肯定和充分发掘,从中汲取养分来进行深入性的抑或是拓展性的研究,当然,随着《乡土重建》一书整理出版,其中部分章节的观点受到当时一些学者的质疑。书中费孝通先生多次提出的乡村工业思想,有学者看到了其中的不足。傅扬对比分析了吴景超和费孝通关于乡村工业化思想的不同面向,认为费孝通低估了技术下乡、知识分子下乡的难度[13];刘长亮认为在当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并存的背景下,费孝通先生的思想并非是二元并重的,其乡村倾向是显而易见的[14]。但总的来说,在时代背景下,这恰恰符合当时农村生存困境,体现着费孝通对乡村浓厚的人文关怀。他对乡土损蚀问题的分析,对地主和农民出路问题的构想,都是“乡土复员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乡土损蚀”到“乡土复员”的现象呈现、原因分析和路径建构具有逻辑上的联结和系统上的关联,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农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如果说费孝通乡土重建思想是沿着“乡土损蚀”到“乡土复员”的脉络展开,那么“侵蚀-重建”的分析框架就是贯穿全书的重要线索。在已有研究《乡土重建》的文献中,很少有学者将“乡土损蚀”作为一种社会侵蚀进行分析,更不用说对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反侵蚀路径的分析。社会侵蚀是将乡土社会中的人裹挟着财富一起带到了都市,纯粹的单向输出造成了一种不可逆的流失,反侵蚀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费孝通先生“乡土复员论”的设想和建构无疑就是反侵蚀的路径分析,以及他以人作为关键因素,建构全面而系统的复员路径,体现出乡土重建不仅是一个静态的秩序问题,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问题。其要义是在重建中推动发展,在发展中推动重建,最终缩小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城乡间的有机平衡。

    民国时期,乡土社会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影响下,面临着严峻的解构与重组危机,费孝通先生立足实践,对乡村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此为根据建构了“乡土复员论”来推动乡土重建。“侵蚀-重建”是贯穿费孝通先生“乡土复员论”思想的核心线索,围绕这一线索,费孝通探讨了传统农工混合经济、城乡关系、双轨政治以及文化位育等乡土社会被侵蚀的表征,展现了乡土社会系统被侵蚀的全貌。

    “损蚀”一词本是物理上的概念,它是因摩擦等外力作用下带来的物体表面的损耗。关于损蚀带来的影响,费孝通先生从田纳西河流域种植棉花的例子展开,这种棉花的种植与“采矿”实行的是同样的逻辑,都是一种不可逆的损耗。以肥料带动产出,结果是肥田变成瘠土,由农地而成荒区[1]53。因此,土地的复原变得刻不容缓,在李林塞尔主持的TVA计划下,“巨坝控制水流、制造化学肥料、培养泥土肥力”等多措并举,最终恢复了土地的有机循环[1]53。围绕这种土地由被侵蚀到被妥善治理的过程,费孝通将此类比到“我们乡土社会被损蚀冲洗的过程”[1]53,为损蚀赋予了社会属性,提出了“乡土损蚀”的概念,我们亦可将其同义转化为“社会侵蚀”一词。从发生学角度来讲,社会侵蚀是一个过程,它是对乡村社会系统的各要素进行不断地解构,改变了其原有的样态。

    (一)农工混合经济逐渐瓦解

    费孝通在《乡土重建》中指出“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是一个个并存排列在无数村子里的独立小农。”[1]29这种经济结构首先呈现出一种小农经济的样态,其典型特点就是坚韧性[1]30。这种坚韧性最好的体现就是“以降低生活程度来迁就现实”[1]30,小农尽最大的可能去维持农耕经济的稳定性。这种相对稳定和可伸缩的生活程度,一方面是因为小农多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对市场商品消费的依赖程度很低,通过低需求、低消费来保持一定的预期;另一方面就是小农经济还有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它是一种农工混合的经济,土地产出获得的收益并不是农户唯一的生计来源,传统乡村手工业在农户收益中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乡村百姓可以依靠农业和乡土工业(主要是手工业)获得经济收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6]。这种以工补农、农工兼营的形式维持了农民生计的相对稳定性,能够将乡村劳动力紧紧地黏贴在土地上。劳动力在村庄社会内部有序的再生产与代际继替,使村庄成为集生产与生活为一体的有机整体,他们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是村庄有效运转的活力源泉。

    然而,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迁。在西方大机器生产与传统乡村手工业生产的竞争中,乡村手工业败下阵来,失去了市场,农民不得不退回到单纯的农业生产中,传统农工混合的经济遭到了瓦解,这种以经济入侵为起点的社会侵蚀造成了两个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是土地问题暴露。“土地不能单独同时养活地主和佃户双重人物”[1]70,农工混合的经济遭到破坏后,乡土工业与农业的有机平衡被打破,“农户的生计仅仅寄希望于土地产出,地主也愈加依赖土地租金来购买现代商品享受生活”[1]69。地主与佃户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最先导致一大批地主主动离乡进城,他们裹挟着财富去都市享受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满足其消费需求的同时,避免了与佃户之间因收租和高利借贷而产生的正面冲突。

    二是“生产的季候性与消费的终年性”[1]4之间的矛盾凸显,典型表现是农闲时期劳动力配置问题。地主离乡,带走了人才与财富,返回的却是地租与高利贷的盘剥,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乡村的社会系统逐渐被侵蚀和瓦解,小农户面临的不仅是愈来愈少的自主耕地,而且还有来自都市工业的严重挤压。土地上需要的劳力越来越少,农闲时间日渐增多,然而消费的终年性却是一个永恒的命题,劳动力在乡村得不到有效的配置,这就促使着他们离乡进城寻找生计来源。随着大量劳动力脱离于农业生产,乡村便迅速衰败下去。

    由此,以经济为始端的社会侵蚀造成了传统乡村农工混合经济的瓦解,它所呈现出的样态就是以前紧紧黏附在土地上的人,逐渐流出村庄,流向都市,先是地主裹挟着财富流向城市,当“财富和人才离了乡,再加上都市工业势力的压迫,农村开始穷困,小康之家将而为穷户,穷户就站不住脚,开始离乡”[1]62。社会侵蚀在这里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

    (二)城乡关系愈发相克

    城市作为西方工业文明的驻扎地,都市工业的发展不仅挤压并瓦解了传统乡土社会农工混合的经济,而且城市工业文明与传统乡村农业文明的碰撞中,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费孝通先生站在乡村的视角,提出“相成相克”的城乡关系论来分析两者关系的转变。

    一是贸易关系的变化。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的城乡关系中分别有乡村、市镇和城市三个贸易主体,其中乡村是生产基地,市镇是交换基地,城市是消费基地,以市镇为中介发生的城乡贸易关系,呈现出一种“有机调整、交流平衡”的状态[10]。都市所具有工业技术,能够将输入的农产品作为原材料而使其升值,然后输出,而乡村又源源不断地向都市提供不能全部自消的剩余农产品。在这一互动过程中,都市实际上对乡村进行了“双重反哺”[15]。乡村中农工混合的经济有一定经济空间的同时,也达到了城乡关系“相成”的理想状态。

    然而,伴随着乡村农工混合的经济瓦解,传统城乡之间有机平衡关系变成了乡村单方面供奉城市的相克关系,都市克着乡村,城乡相克破坏了乡村的经济基础,都市双重反哺消失了。一方面是贸易主体角色的转变,现代都市作为工业文明的生产基地,汇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塑造了繁荣的都市消费文化,吸引着大量离地地主在城市定居,满足其物质享受与消费的需求。而乡村作为生产基地的角色却在不断弱化,自主耕地的减少,土地地租的高涨,迫使大量贫农背井离乡,进入城市谋求生计。另一方面是贸易主体之间关系的变化,良性的互动转变为城市单方面的主导性,不仅乡村的财富向城市单向流动,导致贸易秩序失衡,而且贫农流入城市后成为底层的劳动阶级,雇佣关系和依附关系代替了原来各主体间的交流平衡。

    二是人才流动的变化。城乡之间相成关系的一个关键是城乡之间人才的有机循环,士绅群体就是循环中的重要纽带。人与土地之间的桑梓情谊和荣归故里的情感牵挂,牵引着流出的士绅群体最终能够回流到乡村,作为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者与建设者,士绅群体用自己的公心和学识,教化乡里,帮助乡民。费孝通先生对士绅的作用给予肯定,认为他们“对于地方事业的负责可以说比任何其他国家的中间阶级为甚。即使我们说这些人服务地方为的是保障他们自身的地主利益,是养鸡取蛋的作用,我们也得承认这和杀鸡取蛋是大大不同了”[1]58。而且,正所谓“取之一乡必须回之一乡”[1]56,落叶归根的传统为我们乡土社会保持着地方人才[1]57。这些人才在治理事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推动着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持和延续。

    但是,随着城乡关系愈发相克,人才循环也逐渐中断。从村庄中走出来的农家子弟在都市接受新式教育,也即是现代工业文明的那套技术知识之后,首先,在思想观念上与原有的农村产生了冲突,费孝通认为:“学校里,学生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必然引起重要的变化,足够使他自己觉得已异于乡下人,而无法再和充满着土气的人为伍了”[1]59。典型的表现就是农村中比较有志力的分子不断地向城市跑,外县的向省会跑,外省的向首都与通商大埠跑,这种流动越来越变成单程的迁移[16];其次,接受新式教育所获得的知识在农村亦无用武之地,“大学并不是为乡土社区造人才的。乡间出来的学生学得了一些新知识,却找不到一条桥可以把这套知识应用到乡间去”[1]59。于是产生了一批“回不了乡的农家子弟”,他们寄居在都市,去寻求那些少得可怜或者根本与所学无关的工作岗位,他们不事生产,而是力求通过从军从政等倚赖权势的手段来获取财富,结果无法与现代都市所适配,造成了“留不住的城市”这样的困窘之境。“回不去的乡土”与“留不住的城市”所形成的二元悖论,催生了游离于东西方文化的寄生阶层,也即是“团阀阶层”,他们不被现代都市所容纳,便攀上军阀,找了名目,回乡里搜刮财富,一次次地加深了对乡土社会的侵蚀。

    随着城乡关系愈发相克,城乡相克与人员流失之间实质上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关系,城乡相克造成人员流失,而人员流失反过来又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相克关系。在一次次冲洗和侵蚀的过程中,“社会性的侵蚀作用带走了乡村人民的选择”[1]62,村里的人们不得不离别熟悉的家乡,奔赴那未知的都市。

    (三)基层行政体系逐步僵化

    如果说农工混合经济让我们能够聚焦于乡土社会内部侵蚀的表征,而城乡关系,更是让我们的视野扩展在城乡之间人才和财富的循环与断流,看到侵蚀不断加深的过程。那么,政治制度的运转无疑让我们的角度扩大至整个社会层面,来看待乡村社会系统所受到的侵蚀与解构。

    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是一种“双轨政治”,其基本特点就是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并行不悖。双轨中的一条是“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这是皇权下达的通道,名义上的皇权是一种驾驭万物、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但实质上,皇权的执行并非畅通无阻。一方面,历史的经验教训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这些统治者,“有为的结果就是在单轨上开快车,会促起人民的反抗而最终被消灭”[1]134,而“无为政治”无疑成为一种自保之道,潜在的约束着皇权;另一方面,“绅权缓冲”[1]134建构了一条皇权直达民众的防线,较好地限制了皇权对基层的控制力度,以绅权为起点,形塑的是一条“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两条轨道共同建构了上通下达的政治运行轨迹。自下而上的“绅权缓冲”和自上而下的“无为政治”,两条防线共同保障双轨的畅通,既形成了“皇权不下县”这样一个权力通达的渠道和限度,同时,又塑造了“县下靠乡绅”的权力弹性空间,共同推动着传统政治结构的良性运转。

    可是,随着乡村经济结构的变迁,已有的乡村政治结构均衡也被打破了。以经济为起点的社会侵蚀使乡村里的人员大量流失到都市里,其中不乏作为治理精英的士绅群体,也有作为治理对象的大量贫农,乡村一时间治理主体缺失,治理对象疲惫。面对这样的治理困境,保甲制度的设计,是旨在推动基层政令执行力度、提高行政效率的一次制度尝试。但保甲是中央法令的执行机关,而非一个自治单位[1]50,且保甲是由并不代表地方利益的人来握住地方的权力,且他们有合法的公务执行权力[1]42-43。前者让传统乡村社会完整的自治单位遭到破坏,后者让村庄的权力结构变得更为复杂,原有的权威体系受到挑战。制度的执行显然偏离了其初衷,传统的双轨制也因此被损坏,自上而下的权力不甘在基层的执行过程中受阻,“为了要在这单轨上开快车”[1]41,此时,不仅自下而上“上通轨道的影子都不见了,以致连以往‘道在师儒’时代的无形轨道都觉得值得回念了”,而且,自上而下的保甲制“筑下了直达民间户内的轨道,而实际上却半身不遂”[1]54,政治的双轨制便不断僵化了。

    我们可以看到,当保甲制硬生生注入乡村治理体系后,不仅无法得到高效的运行,还破坏了地方自治,一时间,乡村既有一套官方的规则,也有一套民间的规则,同时重叠了官方和民间两套规则体系,这让基层治理体系混乱不堪,不仅治理主体不明晰、治理责任不明朗,而且乡村治理主体位置的人才缺位,进一步加速了士绅群体的外流。本土人才外流不仅造成乡土建设所需的人才匮乏,还导致了乡村地方权力的变质[17],两者之间无疑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乡村的政治结构因此而失调,这种混乱的局面既无法有效地维持村庄自治与发展,反而让这种社会侵蚀愈亦严重,演变为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失序和混乱。

    (四)文化位育功能持续弱化

    传统儒家文化作为一种与农工混合经济及双轨政治体制相适配的制度安排,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伴随着后两者逐渐被侵蚀与解构,文化失调也成为乡土社会被侵蚀的重要表征之一。具体表现为建构在乡村社会生产生活之上的价值因素,或是观念因素发生了变化。费孝通使用潘光旦先生提出的“位育”概念,来说明“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和传统社会的性质相互配合,互相发生作用”[1]8,尤其是儒家文化中知足、安分、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对人们行为的位育作用,“这套价值观念和传统的匮乏经济是配合的,共同维持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1]6两者之间的相互匹配,塑造了稳定的社会结构。

    不过,随着西方工业文明为代表的“技术知识”的传入,就此展开了与农业文明为代表的“伦理知识”或“规范知识”之间的激烈碰撞,技术知识所关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伦理知识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工业文明一起传播进来的这套现代技术知识,它让乡村的人们看到传统手工业技术的劣势的同时,也接触了伦理知识之外的另一种知识,两套知识体系同时在村庄中存在,就像上文提到的两种治理规则体系在村庄中共存,都对传统文化氛围中秩序权威造成了挑战。由此,传统的本土性知识与这种外来知识的矛盾就暴露了出来,传统儒家文化的位育作用逐渐呈现一种弱化的趋势。

    这种文化位育功能的持续弱化有两点体现。一是从乡村中流出的人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发生变化。这些离乡进城的人们,原来所处的村庄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使人对于社会身份里的活动不感觉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享受,也即是孔子所谓的‘不如好之者’的境界活动、生活和社会要能结合得起来”[1]12。然而,以工业文明为代表的“技术的力量破坏了社会的完整性,社会遭到解组,尤其是那些进城的工人,只是被报酬吸附到了生活体系中,工人无法达到对活动意义的理解”[1]12。二是乡村中留下的人,生计问题遮蔽了对文化的需求。士绅精英的流失,留下的人迫于生计,没有能力亦没有精力去承担起“道在师儒”的责任来延续儒家文化的位育作用。传统的价值因素已经无法将人才留在土地上,再加上村庄秩序的混乱,儒家文化很难对人们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主体的缺失、环境的失调,都让文化位育功能持续弱化。

    总的来看,在西方工业文明的社会侵蚀下,乡村社会表现为农工混合经济的瓦解、城乡关系相克、双轨政治体系僵化、文化位育功能弱化等样态,破坏了村庄的有机整体,加剧了村庄人员向外流失,首先是村庄地主阶层和地方精英流向城市,最后贫农失去生计来源时也流向了城市,成为城市中底层的劳动阶层。人员和财富的流失带来的是乡土社会整个社会系统的解构,乡村不断地被侵蚀和冲洗,中国的乡土社会本来包含赖以维持其健全性的习惯、制度、道德、人才,曾在过去百年中,也不断地受到一种被损蚀和冲洗的作用,结果剩下了贫穷、疾病、压迫和痛苦[1]55。

    当乡土社会遭遇一遍遍的社会侵蚀后,乡村已经失去了发展的社会基础。从整体来看,中国农村危机可谓是经济破产、社会失序、政治混乱和文化失调的整体性崩溃[18]。那么,要如何实现乡土的重建与社会的重组呢?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土复员论”,其主要内容就是“乡土社区里地方人才的培养、保留和应用”。在复员论中,人才属于核心要素,以此为基础,费孝通从土地根基、乡土工业、技术知识以及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展开了“乡土复员论”的路径建构,以期推动整个乡土社会系统的重建。

    (一)加强土地根基变革

    土地问题一直以来是农民摆脱饥饿、达到不饥不寒小康水准之根本,西方工业文明侵蚀下,传统农工混合经济瓦解,涌现了大量离乡入城的地主,与此相伴的是土地权外流,流回的却是高利贷和地租的盘剥,而农户的生计则不得不依靠土地上单一的产出。在这里,地主的获利需求与农户的生计需求都聚焦于土地产出的争夺上,佃户与地主之间的矛盾由潜在转化为显在并爆发了出来。土地问题的矛头直指土地制度的不合理与各种非法的摊派,结果是地主与农户,两个阶级之间展开激烈的斗争。这一斗争中,农民必然占据优势,因为“没有了地主农民还是可以耕种土地”,然而“地主却不能消灭佃户去维持自己的收入。”[1]70若是依靠武力斗争,地主阶层将会面临生存困境;若是地主消极应对,维持现状,那么结局也必然如此。因此,地主阶层当何去何从呢?农民群体如何自处呢?

    费孝通为地主和农民两个不同的群体分别建构不同的出路。在土地不能同时养活地主和佃户两类群体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就只有让耕者去享受这土地上的生产,也即是说“耕者有其田”,这是前提。对于地主阶层来说,必须得有一个实质的转变才行。费孝通认为现有地主阶层的合理出路是“只有放弃农业,开拓(而非夺取)工业”,这才是他们应当去践行的道路,无论是出自民族危机下的责任意识,还是其自身的生存窘境,他们都必须放弃特权,把他们这阶层的性质由寄生而变成服务[1]81。若如此,不仅可改变地主的经济基础,去开拓民族工业的阵地来抵抗西洋的社会侵蚀,而且乡村中“耕者有其田”的愿景也可实现,土地回到了农民手里,曾经依附在土地的人们又可以回来了,土地上终于可以留下人了,就有了乡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

    加强土地根基变革无疑是那个年代解决农民吃饭问题的根本,也是促进地主由土地食利者转向民族工业家的重要路径,因此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所面临的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发展问题,土地产权也发生了变革,村集体牢牢地掌握着土地的所有权,农民对农地有着自由的流转经营权,前者是乡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后者有助于农民提升土地收益空间。因此,时代背景与社会基础的改变,促进了我们对土地问题的再认识,当下对健全农地经营权流转体系、防止土地细碎化以及有效地对农地资源合理配置等土地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

    (二)发展新型乡土工业

    发展新型乡土工业是“乡土复员论”的一个重要方面。乡村工业作为农民增收的一种路径选择有其历史传统和现实依据,费孝通所主张的新型乡村工业是传统与现代的多种要素相融合的产物,是一种“嫁接型”的工业。

    首先,其构成要素包括:农户可以不必放弃农业而参加工业;地点分散在乡村里或乡村附近;所有权属于农民,应当是合作性质的;工业原料由农民自己供给;收益能够最广地分配给农民[1]85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要素的有机组合,构成了乡村工业的组织形态——合作社,这也是新型乡村工业外显特征之一。

    其次,技术和组织方面,这种工业是一种具备现代化技术的工业,它可以是手工的,也可以是机器的,可以是家庭性的,也可以是工厂性的,形式上不受拘泥[19],规模上伸缩自如,分布上工业的分散与集中达成统一[20]。在方向上偏重于轻工业的类型,通过将手工制造的成分保留在家中,而需要机器的部分集中在工厂里,这样农民可以亦工亦农,不必离开农村,也就不会造成城市的人口压力。况且农产品的加工可以就地取材,省去运输的费用。轻工业的产品又多是人们所需的日常消费品,在农村里也可有一个很好的销路[13]。由此从生产到消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促进乡村内部经济体系的良性循环。技术上的可能性,促进乡村工业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手工与机器的结合,更是推动了工厂的社区化[1]92。

    最后,资本的累积和再生产方面,费孝通试图通过“省出来”来积累乡村工业发展所需要筹集的资本。也即是从现有的生产品中划出一部分来,不加以消费,而去换取生产工具,节约消费去创造资本[1]104。这种省出来的资本是建立在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变革,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地主放弃土地权,使农产的1/4财富保留在乡村”[1]109。同时,费孝通也希望利用传统小农勤俭节约和“重建家业”的精神,鼓励农户自愿储蓄,来助推资本的累积和再生产。

    总的来看,费孝通先生就新型乡土工业的构成要素、技术、组织以及资本的累积与再生产展开了系统的论述,建构了传统乡村工业改革的完整图式。这不仅是传统农工互补经济的恢复,也是试图建立完整的乡村工业体系,从而激活乡村经济,提升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以乡村工业为代表的乡村产业发展,也是城乡经济之间“有机调整、交流平衡”的前提,对促进城乡之间关系的改善有重要意义。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下,大量的项目、资本进入乡村,资金项目与本土性知识的相互磨合、外来经济资本与乡土社会的相互嵌入,都旨在激发乡村的内生性经济发展活力,以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带动系统交流,促进以点带面、城乡融合,并进而推动社会的共同富裕。

    (三)促进技术知识下乡

    促进技术知识下乡是“乡土复员论”重要面向之一。人才因素在“乡土复员论”中具有核心地位,技术下乡即是通过搭建技术与农户间的桥梁,来促进城乡之间知识与人才的有机循环。在城乡关系愈发相克、乡土社会侵蚀不断加深的境况下,传统士绅群体早已不再承载联结城乡之间、知识与农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城市中孕育出来的现代知识无法较好地进入乡村,乡村走出来的人才亦无法回到乡村。因此,城乡之间的流通无法有效进行,加剧了乡村的衰败。要重塑城乡之间的有机平衡,人才循环是一个重要方面,在费老书中,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城市中现代化知识在乡村中的传入和运用;二是本土性知识与外来知识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

    就前者而言,农民与现代技术之间必须有一个桥梁,这个桥梁不代表知识的特权,而是服务性的[1]100,他认为技术专门学校可能是最适当的桥梁,可以推动现代化知识在乡村的传播。通过提供农民技术培训的农业生产加工服务,能够有效帮助农民提升农业技能,扩宽增收的途径。江苏吴江的女子蚕业学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学校成为发起和指导乡村工业变革的中坚力量,既扮演着生产者的角色,亦扮演着技术推广者的角色,技术在农民中得到有效传播。而且,增加农民技术知识的同时,知识的习得也培育了乡村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对打破基层治理僵化,重塑基层治理体系有着重要帮助;于后者而言,新型乡土工业中,手工与机器的结合就是本土性知识与外来知识有机结合的一个典型。既让传统工艺得以发挥,又将现代工业文明的因子引入传统乡村,在此基础上对传统乡村的各种因素进行重组、整合[21],从而推动乡村的整体变革与发展。

    乡土重建不仅是一个秩序问题,更是一个发展问题,要修复被侵蚀的社会系统,找寻乡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推动乡土社会在发展中重建,在重建中发展。联系当下乡村振兴的实践,乡村人才振兴亦是一个重要抓手,健全“三农”知识型人才的培养体系、建立多样化的技术与农户之间的联结渠道以及完善知识技术人才下乡帮扶的制度设计等多种举措,对发展乡村经济产业以及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四)组建农民合作组织

    组建农民合作组织也是“乡土复员论”重要组成部分,所讨论的是乡村工业的组织形态问题。在传统乡村工业中,有家庭工业和作坊工业两种组织形式,其中家庭工业的基础是农业剩余劳力。以玉溪为例,费孝通认为家庭工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演化成富于剥削性质的布庄散集制,生产者最后成了工资劳动者,受到布庄剥削;作坊工业的基础是农业累积下来的资本。而较大的作坊必须直接间接托庇在权势之下,成为官僚资本的领域。两者都不适宜当时乡村所处的社会环境,因此发展乡土工业必须要形塑一个新的组织形态,在费老看来,合作社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乡土工业的最优化形态,合作社的改革者尝试以自愿入股、合股经营、按股分红的原则来组织、管理和运营。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合作社有两个主要特征。

    一是它进行工业生产的同时兼顾了人文关怀。合作社是实现一切生产器具俱由参加工作的农民所有,一切管理及行政的权力由合作员掌握,一切利益由合作员公平分配的经济制度[22]253。在这里,社员兼顾老板与打工者两种身份,农民的主体地位得以凸显,权益也得到了维护。所以说,费孝通的思想与其说是一种经济思想,倒不如说是一种文化思想,是传统的“民本”思想在工业化时代形成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其中浓缩着的是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14]。

    二是乡村工业的产权发生了变化。中国传统的物权关系是一种以“集体共意”为基础的、能够反映人伦关系的“家族共产[23]”,尤其是在父系传嗣、单系继承的财产传递过程中,个人的物权在家庭里是很有限的。但在合作社中,参股单位是家庭,实际的运营过程和营利分红则都是个人,个人走出了家庭,生产亦跳出家庭,由分散走向集中,由单户走向合作,其产权也潜在地由“伦理共有”向“合作社会主义”转型,从而建构了一种融“集体共有”与“社员个人私有”于一体的产权制度,而且理论上创制权与主动权都在社员一边[24]。在这里,农民以社员的身份投入合作社各个运转过程,是一个具有完整人格和财产权利的独立个体。与此同时,乡村熟人社会中的伦理情感也发挥着作用,整合了社区的资源,投入乡村工业的生产过程中。产权在潜移默化中平稳地实现了变革,其变革的实质是实现了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相互的契合,经济生活并没有片面地发展,它深深地嵌入进了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之中,两者得以协调发展,并促进了乡村工业发挥其优势。费孝通认为使经济生活融合于整个生活之中,使我们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缩力求和资本主义的谋利主义相竞争[22]120-122,这无疑是乡村内生性力量去反侵蚀的重要表现。

    从整体来看,合作社是现代工业下乡在农村落地生根的产物,作为激发乡村内生性力量的组织,它与现代工业技术相匹配,共同构成社会重组的经济基础。社会重组应建立在农民们合作的原则和基础上,这要求不仅在技术上有所革新,而且在经济发展上惠及最普通的广大农民,形成农民的资本积累[25]。合作社是将农民组织起来的载体,它的产权属性、人文关怀以及伦理情感都注定它不是为少数人服务,而是惠及广大农民。在那个战火纷飞、秩序失调的时代,这一实践终究成为了乌托邦,但其内涵对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很大参考价值。如何有效将农民组织起来,既是当前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要求,也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的应有之义。

    《乡土重建》是沿着“乡土损蚀”到“乡土复员”的思想脉络展开的,“侵蚀-重建”的分析框架是贯穿全书的重要线索。“侵蚀”一词本为物理性概念,费孝通先生为其赋予了社会性意蕴,称之为“乡土损蚀”,亦可称之为“社会侵蚀”。社会侵蚀使乡村人员和财富呈现出不断向外流失的样态,先是地主,后是贫民,这种单向的流动,是不可逆的。在人员流失的表征下,背后是乡土社会系统受到侵蚀与解构,其中传统农工混合的经济、城乡之间的相成关系、上通下达的双轨政治以及儒家文化的位育都不同程度地被破坏,整体社会秩序失衡、停滞不前,乡村失去了发展的社会基础。面对这一困境,费孝通先生提出“乡土复员论”作为“反侵蚀”的手段,“复员”一词,不仅是一种乡村秩序的恢复,更是改造乡村以谋发展。“员”字上口下贝,代表着人口与财富,它们是乡村得以发展的社会基础。费孝通以人为核心,提出了加强土地根基变革、发展新型乡土工业、促进技术知识下乡以及组建农民合作组织等“乡土复员论”的主要内涵。加强土地变革是为了让土地上能够留住人,让农民重获生产资料,恢复农村作为生产基地的属性,推动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发展新型乡土工业,促进城乡之间经济活动的“有机调整、交流平衡”;促进技术知识下乡,使城乡之间人才有机循环、增加农民技术知识的同时,培育乡村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并重塑基层治理体系;组建农民合作组织不仅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而且培养了农民的团结感与紧密感,促进农民意识的觉醒。这四者紧密相关,相互影响。费孝通在这里实质是以经济活动为起点,再造以人为核心的乡村社会基础,建构了整个社会系统的恢复体系,从而实现乡土重建与社会重组。

    面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过疏化”“空心化”所带来的乡村发展动力不足、城乡差距较大的现实问题,费孝通先生的“乡土复员论”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系统全面地看待农村发展问题。人口、财富要素一直以来是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但是要素的背后是乡村完整的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的支撑。这些要素尽管可以让我们看到局部紧要的问题,但理解乡村问题更需要一种整体系统的视角,才能从较为宏观的角度去把握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系统全面地把握乡村发展的问题,也才能既可以与城市对标找差,弥补其发展的短板,又可以看到乡村发展的多样性,因地制宜挖掘和整合乡村社会内部资源,推动乡村内生性发展。

    二是推动城乡各要素的交流互动。无论民国期间的“百年乡村破坏”,还是当代的“三农”问题,导致困境的关键在于农业“三要素”大规模净流出农村[26]。单向的流出导致乡村社会不断被侵蚀,走向衰败。从城乡关系发展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城乡关系由依附到分离再到差距日益扩大的历史变迁历程[27],无疑是费老相成相克的城乡关系的具体表征。当前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项目下乡、资本下乡以及人才下乡等都力在促进城乡各要素之间的交流互动,用双向互动打破单向流失,努力弥合城乡之间的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并助推乡村的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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