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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基计划的招生公平与质量研究:多种招生方式比较的视角

    时间:2023-04-11 08:30: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马莉萍 崔海丽 朱 红

    (1.北京大学,北京 100091;
    2.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030)

    过去二十年间,中国大学招生录取制度从“一考定终身” 逐渐转向 “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自2003 年部分高校试点自主招生以来,我国在本科阶段逐步建立了高考统招、自主招生(含学科特长类、综合评价类、专项计划类)、特殊类型招生(保送、高水平运动员、艺术团等)的多元招生录取格局。①2020 年,《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出台,强基计划正式取代学科特长类和综合评价类的自主招生,形成了以高考统招为主,以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为辅的招生录取新格局。②

    大学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历次改革中,招生录取的公平和质量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话题。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加上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分化的加剧,那些具有高度学术声望、选拔竞争性激烈的大学如何保证招生录取公平,备受关注。[1]在我国,高考统招因其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被社会各界视为公平的招生录取方式,[2]并在人才选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主招生是将高校的自主选拔与全国的统一高考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 “一考定终身” 和 “唯分数论” 的弊端,有利于高校选拔适合本校发展特色的生源。自主招生在人才选拔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3]多项研究表明,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业表现[4]、合作学习能力与学术兴趣[5]、就业薪酬及其增长[6]等方面优于高考统招生,体现了 “择优录取” 的优势。但同时,自主招生也遭遇了对公平性的质疑:从招生过程来看,有人提出自主招生考核标准不透明、不规范[7];
    从录取结果来看,有研究发现,弱势阶层、弱势地区、弱势中学的学生被录取的机会更小[8]。

    为解决自主招生中的公平问题、逐步建立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强基计划作为取代择优类自主招生的一种多元招生录取方式应运而生,且一经推出就广受关注。学界将其与自主招生进行了诸多比较。一些学者从政策定位和选拔效率的角度指出,强基计划既与自主招生、“珠峰计划” 等政策一脉相承[9],也是对自主招生执行偏差的纠正[10]。与自主招生相比,强基计划具有诸多创新和突破:自主招生旨在下放办学自主权,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学科基础扎实的拔尖创新人才,但是被录取的自招生更多流向了金融、计算机等热门专业,对提升国家基础研究水平和战略竞争力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11];
    而强基计划将招生范围限定在基础学科,致力选拔培养有兴趣、有天赋、有志向、能够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12]。自主招生仅关注人才选拔,强基计划则强调贯通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13]此外,强基计划通过控制招生名额、设置报考条件等方式提高了招生标准。[14]另一些学者从公平性的角度指出,强基计划将自主招生的“降分录取” 改为 “基于统一高考的多维度考核评价”,把考生的高考成绩作为入围试点高校的重要参照标准,并规定高考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不低于85%,同时加强了对招生录取过程及其管理的规范力度,从制度上提升了招生的公平性和科学性。[15]

    强基计划明确提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促进教育公平两大主要任务,前者聚焦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后者着力保障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和结果公正。[16]可见,强基计划兼顾公平与质量的政策目标十分清晰。目前强基计划已完成了三届招生,作为取代自主招生的新政,其招生是否更加公平、选拔出来的学生是否更加优秀等问题均值得关注。尽管学界相关讨论很多,但基于数据对强基计划人才选拔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的研究相对缺乏。因此,本研究从公平和质量两个维度入手,基于问卷数据对强基计划的人才选拔效果进行评价。

    (一)数据特征

    本研究选取某所强基计划试点的高校开展调查。一方面,该校是国内第一批实施自主招生和强基计划的顶尖高校,在招生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对其他高校具有引领性和借鉴性;
    另一方面,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且基础学科优势明显的高校,该校40%的院系实行了强基计划,涵盖了理学学科、人文学科和医学学科等相关专业,且全校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占全校本科生的30%,因此分析学科间的差异以及比较同一院系中的强基生和非强基生具有可行性。

    研究数据源于课题组对2019 级和2020 级本科新生入学前开展的问卷调查。选择这两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是2019 级新生中包含最后一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2020 级新生中包含第一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对这两级学生比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答这两项政策在人才选拔方面的异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学生基本特征(如性别、父母受教育程度、高中类型),高考志愿填报与录取信息(如录取方式、高考成绩),高中经历(如科研活动、教学方式),发展规划与能力自评(如毕业规划、专业兴趣)。为保证样本足够大,调查主要通过学校和院系管理部门向全体新生发布通知的方式展开,同时辅以在各院系选拔调研宣传员一对一联系动员。在删除无效问卷后,剩余有效学生样本数为1193 和1475,分别占当年全校本科新生的40%和44%。通过比对被调查学生与总体学生的结构后发现,各院系的回收率比较接近,且各个院系的回收样本特征与院系新生总体的特征结构(如家庭背景、高中来源)相对一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为增加两级学生间的可比性并排除其他招生录取方式的影响,本研究剔除了不招收强基生的院系,以及专项生、保送生、特长生等这几类学生,最后进入分析的学生数为1188。其中,2019 级学生中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简称“统招生”)为219 人,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简称 “自招生”)为324 人,占样本总数的27.3%;
    2020 级统招生为248 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本科生(简称“强基生”)为397 人,占样本总数的33.3%。强基生中,男生、来自全国或省(直辖市)重点高中、父亲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学生分别占76.1%、81.8%和77.3%,均高于当年统招生的相应比例(分别为67.6%、72.5%和65.7%),但低于2019年自招生的相应比例(分别为85.8%、82.7%和81.5%);
    强基生中,城市户口、父母至少一方上过大学、家庭年收入30 万元以上的学生分别占93.1%、86.3%和21.9%,均高于当年统招生的相应比例(分别为73.3%、82.2%和16.2%)以及2019 年自招生的相应比例(分别为92.3%、84.3%和18.5%)(见表1)。

    表1 样本学生的基本特征(%)

    (二)分析方法

    1.人才选拔公平性评价

    对人才选拔公平性的评价包括机会获取公平、考核程序公平和选拔结果公平多个方面,本研究主要从选拔结果公平的角度分析不同特征学生被各类招生方式录取的机会差异。本研究重点关注的是强基生,可与其比较的学生有两类:第一类是同年级同院系的统招生,通过比较可以了解哪类学生更可能通过强基计划而非高考统招被录取;
    第二类是上一年级同院系的自招生,通过比较可以了解通过强基计划和自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存在的异同。基于此,本研究建立如下的计量回归模型:

    方程(1)中,Yi表示学生i 的录取方式,分别代表2020 年强基生和2020 年高考统招生(基准组)、2020 年强基生和2019 年自招生(基准组)的两两比较,因此采用的是二元逻辑斯特回归模型。Xi表示学生个体层面的特征,包括性别、是否独生子女、户口类型;
    Fi表示学生的家庭背景,包括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和父亲职业;
    Si代表学生的高中类型;
    CEEi表示高考分数,用于指征学生入学前的学业能力。鉴于各个省份和不同年度的高考分数不能直接比较,本研究对学生的高考原始分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并在方程中加入省份固定效应p,以保证比较的是同一生源省份的学生;
    同时加入院系固定效应f,以保证比较的是同一院系学生。

    2.人才选拔质量评价

    自主招生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
    [17]强基计划重点选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强调学生对基础学科的兴趣、潜力和志向。结合两项政策的人才选拔目标以及学生发展所需具备的基础能力,本研究从学业能力和专业兴趣两个方面比较通过不同方式录取的本科新生之间的异同。

    首先以高考分数作为衡量本科新生学业能力或学业准备的指标。已有研究表明,学生在入学前的高考分数越高,在大学阶段的学业表现往往越好,[18]这意味着大学入学考试成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
    并且对于刚入大学的本科生来说,尽管高考分数不能反映学生的全部学业能力,但相比其他指标仍是衡量其学业能力的一项科学指标[19],因此将其作为判定人才选拔质量的指标之一。鉴于高考分数为连续变量,首先构建一般线性回归模型(2),以比较被不同方式录取的学生在学业能力上的异同。其中,Yi代表学生i 的高考分数,核心自变量Ai分别代表强基生和统招生(基准组)、强基生和自招生(基准组)。控制变量Xi、Fi、Si以及固定效应p 和f 同模型(1):

    接下来以专业兴趣衡量学生个人兴趣与专业学科的匹配程度。专业兴趣会影响大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职业选择[20],选择符合自己兴趣和能力的专业的学生往往能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能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其职业生涯发展的起点[21];
    同时,只有在浓厚专业兴趣的支撑下,学生的学术潜质才有可能在大学学习阶段得到真正有效的提升。相比其他招生录取方式,强基计划对专业兴趣具有更高的要求,即被录取的学生在大学阶段原则上不能转换专业,且被赋予成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使命,因此将本科新生对即将学习专业的兴趣程度作为判定人才选拔质量的指标之一。专业兴趣是多分类变量,其取值1—3 分别代表 “不感兴趣”、“比较感兴趣” 和 “非常感兴趣”,为此以专业兴趣Yi为因变量构建有序Probit 回归模型,比较通过不同方式录取的学生的专业兴趣程度差异。核心自变量Adti表示学生的不同录取方式,控制变量Xi、Fi、Si以及固定效应f的取值同模型(1):

    (一)人才选拔的公平性评价

    表2 呈现了同一院系中被不同方式录取的本科新生在家庭背景、高中类型等基本特征上的异同。第(1)列考察了具有何种特征的学生更可能被强基计划录取,结果表明:相比农村户口学生,城市户口学生更可能被强基计划录取;
    相比父母均未上过大学的学生,父母至少一方上过大学的学生更可能被强基计划录取;
    相比家庭年收入在10 万元以下的学生,家庭年收入在30 万元以上的学生更可能被强基计划录取。第(2)列在第(1)列的基础上加入高考成绩和省份固定效应后发现,高考分数高的学生更可能被统招(而非强基计划)录取,这表明强基计划为那些高考成绩不具优势(即单凭高考成绩无法被试点高校录取)的学生提供了倾斜性的入学机会。但相比第(1)列,通过强基计划和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在户口、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等方面的差异均不再显著,这说明强基生与统招生的主要差异在于高考分数。而个体和家庭特征上的差异主要解释了高考成绩的差异,一旦控制高考成绩,这些特征就不再影响学生的录取方式了。

    表2 本科新生特征与录取方式的关系

    第(3)列和第(4)列进一步比较了2020级强基生和2019 级自招生:相比自主招生,来自重点高中、家庭年收入30 万元以上的学生(相比非重点高中、家庭年收入在10 万元以下的学生)被强基计划录取的可能性更高。在控制高考成绩后,绝大多数个体和家庭特征变量的系数均不显著,仅家庭年收入30 万元以上的学生被强基计划录取的可能性依然更高。家庭年收入30 万元以上(相比年收入10 万元以下)的学生更可能被强基计划录取的原因可能是: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基础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研究导向,与偏应用型的专业相比就业去向不太明确;
    且强基计划要求本科期间不能转专业,自主招生则没有专业报考和转专业的明确限制,因此那些家庭收入很高、不看重教育经济回报的学生更有可能会报考强基计划。除此之外,不同户籍、父母职业以及家庭收入在30 万元以下的各类家庭中,学生无论是被强基计划录取还是被自主招生录取没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整体来看,强基生和自招生在高中类型和多数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上并无太大差异。

    (二)人才选拔的质量评价

    表3 展示了各类学生在学业准备和专业兴趣上的异同。第(1)列和第(2)列比较了同院系同一级强基生和统招生在上述两个方面的差异,第(3)列和第(4)列比较了同院系2020 级强基生与2019 级自招生之间的差异。其中,第(2)列和第(4)列加入了学生各类特征变量以比较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不同录取方式学生间的差异。

    表3 不同录取方式新生的能力素养差异比较

    模块1 展示了不同录取方式的本科新生在学业准备上的异同:无论是否控制各类特征变量,强基生的高考分数均显著低于同级统招生,但显著高于上一级自招生,这一结果与不同招生录取方式的政策对高考成绩的要求和倾斜力度相一致。具体来说,强基生的高考成绩比同一级统招生显著更低,说明在首年试点时,那些原本仅通过高考统招无法被录取的学生因报考强基计划获得降分优惠而被录取,而那些学业能力更强的学生可能并未报考强基计划或者报考后放弃了校测考核的机会。强基生的高考成绩优于上一级自招生,主要是因为受到强基计划政策中 “考生入围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成绩在综合考核结果中占比不低于85%” 规定的影响;
    而自主招生最高可降至一本分数线,倾斜力度较大,因此从高考成绩来看,强基计划相比自主招生选拔了一批学业准备更强的学生。

    模块2 比较了不同录取方式的本科新生在专业兴趣上的异同:不管是否控制各类特征变量,强基生的专业兴趣与同年级统招生、上一级自招生之间均没有显著差异,这一结果表明与自招生和统招生相比,强基生对即将学习的基础学科专业并未表现出更为浓厚的兴趣。结合描述统计和调研结果,同一院系强基生与统招生的专业兴趣差异不明显的原因可能在于:两类学生在此方面本身处于较好水平,从而很难体现更为明显的区别[22](兴趣程度均值分别为2.30 和2.38);
    调查高校是国内顶尖高校之一,具有强竞争性,因此无论是强基计划还是高考统招,不乏一些考生报考是为了增加录取机会而非出于明确的专业兴趣。同一院系强基生与自招生的专业兴趣差异不显著的原因可能在于:除了学校的强竞争性外,该试点高校的基础学科具有相对较强的实力,能够吸引到一些考生借助自主招生或强基计划渠道进入;
    2020 年强基计划第一次试点实施时,很多原本准备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转向了报考强基计划,使得两类学生的区分度不明显,由此专业兴趣的差异也不明显。

    作为一项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强基计划致力于探索构建更加科学、公平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在政策实施初期,对其招生效果进行初步评估有助于考察试点高校在此项政策上的执行现状,总结改革的积极成效并及时发现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偏离,进而利于试点高校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执行方式、提升政策效果。

    (一)结论讨论

    从人才选拔的公平性来看,控制高考成绩后,强基生与同院系同年级的统招生相比在各类背景特征上并无明显差异,说明相比高考统招,强基计划并未向某一特定学生群体倾斜。而与同院系上一级的自招生相比,来自重点高中及年收入在30 万元以上家庭的学生更可能通过强基计划被录取,但在其他家庭背景方面均无显著差异,表明强基计划实施首年在公平性方面与自主招生差异不大。从人才选拔的质量来看,强基计划所选拔学生的学业准备情况要优于上一级自招生,但显著低于同年级统招生;
    而在专业兴趣方面,三类学生均没有显著差异,说明相比自主招生和高考统招,强基计划所招收到的学生并非对基础学科更感兴趣。

    就政策目标而言,在保障招考公平性的基础之上,强基计划希望不受高考分数线的制约,通过多元考核方式挑选到那些对专业更感兴趣、学业能力更强和志向更为长远的拔尖生源。从本研究来看,政策颁布的第一年部分实现了这一目标。课题组进一步调研和访谈发现其原因可能是:一方面,由于第一年试点实施强基计划,考生和家长对新政策以及基础学科专业的了解不足或存在错误认知,鉴于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并非公认的热门专业且学生入学后在本科期间不能转专业等政策的限制,一些成绩优异、兴趣突出的学生会更倾向于通过高考统招被录取,以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
    一些报考强基计划并最终被录取的学生则主要是出于先被顶尖高校录取再考虑专业兴趣或毕业后转专业的想法。另一方面,强基计划从2020 年1 月份颁布到高校当年发布招生简章并落地实施的间隔时间较短,尽管强基计划调整了考核录取标准,但是新旧政策更替的缓冲期较短,试点高校及强基计划招生院系可能难以在短期内确立科学有效且区别化的考核方式和标准,而较多沿用自主招生的人才考评方式。在招生时,试点高校对强基生的考察主要通过比较高考成绩(占比85%,决定是否入围校测)和一次性的校内测试(占比15%,核算最终综合成绩)两个环节进行,且校内测试更加关注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高中阶段的名次、课外活动经历等,而对考生的兴趣、能力、志向等缺乏全面衡量[23],难以将符合要求的生源有效精准地选拔出来。

    (二)政策建议

    选拔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是强基计划实施的首要环节和关键领域。上述研究表明了试点高校在招生方面仍存在一定优化空间,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拔尖学生招录机制。试点高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拔尖学生招录机制、保障与提升人才选拔的质量,是强基计划稳步推进并能真正实现其政策目标的关键。一些试点高校在自主招生实践中摸索出一些选拔优秀生源的成功经验,但面向基础学科的强基计划在选才标准和选拔程序上与自主招生存在诸多差异,高校还应围绕以下问题深入探究:哪类学生具备学习基础学科的潜力,基础学科的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具有何种规律,拔尖创新人才应具备哪些认知和非认知能力,通过何种方式能够有效识别考生的学术潜质、学科兴趣、创新能力,如何用不同的 “尺子” 衡量与评价不同地域、家庭出身的学生,等等。简言之,构建更为科学的评价机制,是试点高校及其招生院系实施强基计划招生时面临的重要考验。

    为实现选拔国家战略所需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建议试点高校一方面组建专业的研究团队、吸纳相关领域的专业学者以及各基础学科专业对招生选才有经验的资深专家,探索能够精准有效地选拔那些真正对基础学科感兴趣、胸怀远大志向且具有创新拔尖潜质人才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为提升招生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吸纳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院系的资深学者、专业教师等人员进入招考队伍,调动他们参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这些招考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为招生质量的提升提供人员保障。此外,在校测基础上增加过程性考核环节,通过长时段、过程性和全方位的观察与考核以提高人才选拔的精准性。有条件的试点高校和高中联合组织一些高中与大学衔接活动,如实施专题性的学科夏令营或冬令营、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大学选修课以及参与大学老师的课题组等。

    采取多种举措保障强基选拔的公平性。实施强基计划过程中,试点高校应始终贯彻国家关于招考公平的政策规定,完善招生监督约束机制,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实现为国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持续完善强基计划考评机制,如 “把招生录取环节复杂化、随机化” “不把录取决策权置于一个人手中” 等[24],通过制度设计将招生公平干扰因素最少化。此外,保障招生宣传的充分性和准确度,如向高中生、家长、高中教师等群体提供强基计划政策、基础学科专业等方面的信息,避免学生尤其是弱势群体学生因为信息和知识不足而作出无效决策甚至错误决策[25],缓解信息鸿沟可能带来的招考不公平现象。

    受数据等因素限制,本研究还存在拓展空间:第一,分析样本为一所试点大学两届本科新生,未来有待通过多所试点高校的大样本调查、同一所高校的多轮调查对强基计划招生效果进行更为长期深入的评价;
    第二,比较强基生与自招生时,尽管数据本身具有代表性,两届学生在结构上也具有可比性,但仍然无法完全解决因两届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差异所带来的估计偏误,在此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在评价人才选拔质量时,以往研究多使用大学阶段的学业成绩、专业自我认知等指标,本研究关注被不同招生方式录取的本科新生入学前各方面的表现,且重点考察了强基生的学业准备和专业兴趣。尽管这两个指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测学生大学期间的学业发展,但未来仍可将能力指标拓展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同时对强基生在学期间的发展进行持续追踪研究,以期完整而全面地评价强基计划的人才选拔效果。

    (感谢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冯沁雪、曹宇莲,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卜尚聪,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王严淞对本文提出的宝贵建议;
    同时感谢北京大学未来教育管理研究中心给予的研究支持。)

    注释:

    ①当前高校的自主招生类型多样,划分标准也不统一。国家层面的自主招生计划指面向全国范围考生的自主招生项目,主要包括三类:学科特长类自主招生是指教育部的自主招生试点,截至2019 年共有79 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试点的资格;
    综合评价类招生指部分高校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如北京大学的 “博雅计划”、清华大学的 “领军计划” 等);
    专项计划类自主招生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主要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其他招生类型,如浙江省 “三位一体” 招生、上海市九所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和上海春季高考等,招生范围仅局限在当地,属于地方性创新探索项目,因此不纳入本研究范围。

    ②根据强基计划的政策要求和各试点高校实践,学科特长类和综合评价类的自主招生被强基计划取代,而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专项计划仍在继续实施。为了增强可比性,后文中的自主招生主要指学科特长类和综合评价类的自主招生,并将其统称为择优类自主招生,而将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各类专项计划统称为公平类自主招生,不将其纳入比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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