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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对“妇女”内涵的科学阐释及当代价值

    时间:2023-02-08 16:45: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陈曦

    “妇女”是妇女理论的理论主体、话语主体和实践主体。对“妇女”概念的内涵阐释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不同妇女理论的区分标志,也决定着对妇女解放方式、目标及程度的不同理解。

    在西方女权主义理论中,妇女是作为“主体”男性的“他者”存在。波伏娃“肉身具现”理论指出在男权中心文化里,妇女外在于人格的范畴,具化为肉身。[1]8-11据此,资产阶级女权思想从理性人出发,将妇女解放归结于妇女在理性、心智和公共领域与男子的平权。但是,对妇女的理性抽象并不能摆脱妇女被视为“他者”的地位。实际上,作为“他者”的妇女不过是把自身置于性别对立的二元论:男性等同于理性、秩序、文化和公共生活,女性则与自然、情感、欲望和私人生活相联系。性别对立的二元论在内涵上贬低非理性、自然和身体的同时,也天然地构成了对妇女的厌恶。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历史上所形成的男女不平等根源和广大劳动妇女解放问题做出的理论思考与探索。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妇女不仅是人类不平等根源的考察对象,更是推动人类解放的重要力量,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不同于其他妇女解放学说的科学特质,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与一般理论学说的“妇女”的本质区别。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并没有对“妇女”内涵进行系统论述,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内涵的科学理论和妇女解放思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内涵的基本理论框架,从而确立了以“现实的个人”为理论出发点,建构起以阶级、实践和革命为理论维度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对“妇女”内涵的科学阐释奠定了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思想的理论基础,指引着中国妇女解放事业不断前行。在世界百年变局和新时代交汇之际,面对世界妇女解放运动日趋复杂的严峻趋势,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内涵的三个理论维度及其中国化理论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与德国哲学完全不同的新哲学观,他们将新哲学观的理论起点定位于“现实的个人”。[2]146

    不同于黑格尔(G.W.F.Hegel)的“人格”、鲍威尔(Bruno Bauer)的“自我意识”和施蒂纳(Max Stirner)的“唯一者”在形而上学中阐释人的概念和本质,也不同于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以“类本质”机械地认识感性的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具有物质需要、从事社会实践并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具体的人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将意识形态思辨的人转向物质实践的人,从而在人的内涵、特质和最终发展趋势上做出了科学解释,形成了唯物史观关于人的内涵的基本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指出人类历史的创造与发展源于拥有不同生产资料群体之间的不同关系的冲突斗争,这些矛盾冲突产生的不平等关系是建立在物质实践之上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绝非“与生俱来”或者是意识形态的产物。只有通过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革命,改变与之相关的物质条件,推翻维护不平等关系的社会文化制度,才能获得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科学理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对“妇女”内涵阐释的理论框架。“现实的个人”从物质性、实践性和社会性三个角度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中“妇女”内涵的出发点。

    首先,妇女的现实生活构成了“妇女”内涵的理论场域。“现实的个人”的哲学转向是马克思主义与旧式哲学的根本性区别,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关注取代了形而上的人学思辨。“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2]153

    马克思主义把“妇女”的本质视为建立在物质性需求之上的劳动实践关系,并体现在妇女参与生产活动的三个方面:满足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新需要带来的生产以及人的生产。马克思将这三者看作是生产活动的三个方面,而非三个阶段。“不应该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作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该看作是三个方面……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以来,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2]159-160这一方面肯定了妇女从事的两个“生命生产”,即从事生产资料的“生命生产”和生育繁衍后代的“生命生产”在人类历史上是同时发生的,对创造人类历史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肯定了妇女作为从事物质生产的实践人存在,从根本上驳斥了启蒙思想把理性作为妇女的本质属性的错误论调。因而,妇女的解放不是理性战胜愚昧,也不等于从家庭走向社会,更不是成为和男人一样的理性人。站在生产和实践的角度,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活动划分的三个方面构成了妇女的现实生活,破除了资产阶级女权理论对女性进行理性和非理性、意识和肉体、公共和私人的二元界分的神话。

    其次,“妇女”是唯物史观下一个历史的实践概念。马克思认为,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创造了历史,人同时也是历史的产物。人类社会所有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下不同阶级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马克思曾批评历史学家无视分工与印度种姓制度的因果联系,将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归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无知。[2]174统治阶级正是借助于学者对所处历史时代的不平等关系的颂扬,“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2]180,以达到借全体社会成员利益之名谋求自己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强调物质生产对意识的决定性作用,批驳统治阶级把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观念、概念等,冠之于普遍性。无论是旧中国对妇女“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烈妇贞女”以及“从”“节”“孝”“勤”的伦理规训,还是西方古希腊神话传说和英雄史诗将妇女描述为神灵给人类“导致厄运降临的礼品”,父权社会总是“把所有这些个别的思想和概念说成是历史上发展着的概念的‘自我规定’”。[2]181

    统治阶级借助意识形态的抽象,把历史上对妇女的个别规定作为普遍概念的做法,其本质就是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剥夺妇女的权益。统治阶级把歧视妇女的思想视为妇女自身的性别规定,从而剥夺了妇女在物质实践中的成果,抹杀了妇女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贡献。在阶级社会,“妇女”不应是一个普遍性概念。妇女必然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现实个体。妇女作为“现实的个人”,不仅身处一定的历史实践活动中,而且本身就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与变迁的现实主体。正因如此,具有历史与实践双重概念属性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才能成为妇女解放的主体,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也才能成为一切被压迫、被奴役、被专制妇女寻求的解放之路。

    最后,妇女的解放与人的解放保持高度的一致。妇女在社会第二次分工中被剥夺了生产工具的占有权,不得不成为家务劳动者,受男子的奴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中毫不客气地指出:“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3]87私有制家庭中两性关系就如同工业领域中的劳资关系,“由于分工使他们有了一种必然的联合,而这种联合又因为他们的相互分离而成了一种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联系”。[2]202这些“异己的联系”形成了“虚幻的共同体”(资产阶级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对现实的个人是一种束缚,压迫着个体自由。

    作为“现实的个人”,在私有制中异化的妇女是无法在观念领域获得解放的。马克思指明,实现人的解放的现实路径在于从观念领域回到现实世界。“如果他们把哲学、神学、实体和一切废物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如果他们把‘人’从这些词句的统治下——而人从来没有受过这些词句的奴役——解放出来,那么‘人’的‘解放’也并没有前进一步。”[2]154妇女的解放不能依靠新旧观念的更替或者彼此观念的批判,只有物质生产领域对妇女异化的彻底扬弃,妇女才能获得根本的解放和自由。因而,妇女的解放作为一个历史性范畴与人的解放保持着高度一致性。马克思在《形态》中为人的解放理论确立了三个基本原则:私有制的消灭、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自由本质的实现。恩格斯在《起源》中为妇女解放指明的现实路径是消灭私有制和一切妇女重回公共劳动,这与人的解放理论三原则保持着高度一致。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家务劳动才可以被纳入社会劳动,为妇女走向公共事业创造条件。妇女大量地大规模地重回公共劳动,才能打破私有制和旧式分工对妇女的束缚,并消灭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观念和妇女的异化状态,实现劳动向自由活动的转变。只有如此,妇女才能真正认识到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真正的共同体”;
    妇女也才能控制自己的自由发展和运动条件,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展现自己的全部个性,妇女的彻底解放才能实现。

    “现实的个人”从物质性、实践性和社会性三个角度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中关于“妇女”内涵的出发点,从而也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对“妇女”内涵科学阐释的三个理论维度:阶级、实践以及革命。

    (一)“妇女”内涵的阶级性

    马克思虽未对阶级进行概念上的明确规定,但阶级依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西方学者因马克思在阶级概念界定上的缺失而质疑阶级的合理性,但正如马克思所言:“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3]426阶级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马克思的伟大贡献在于发现阶级存在与生产发展相联系,并提出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一系列理论。这些关于阶级的重要而伟大的理论,在阶级立场上与性别相融合,从“现实的人”的理论角度赋予了“妇女”所特有的阶级内涵。

    首先,妇女解放的主体是具有历史能动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阶级是一个具有历史主体能动性的概念。唯物史观把阶级作为分析社会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的一个主要概念范畴,阶级对立与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2]399但马克思更强调阶级作为具有历史能动性主体所具有的概念特性。阶级的存在与社会物质生产相连,“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4]544也就是说,在私有制产生之后,无论妇女归属于何种民族、国家、性别、种族,也无论她接受何种信仰、观念、思想,她的存在始终以特定阶级关系的物质生产为基础,并与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倍倍尔(August Ferdinand Bebel)在《妇女与社会主义》开卷语中写道:“被压迫是妇女和工人共同的命运。”[5]2这句话是对“妇女”阶级内涵的进一步深化。在明确妇女也是阶级存在之后,进一步确定了劳动妇女的阶级属性,即劳动妇女属于工人阶级(无产阶级), 从而与资产阶级女权主义划清界限。承认妇女属于不同阶级,就是将资产阶级女权主义所宣扬的“女性”这个虚拟的“姐妹同盟”肢解在阶级概念之中。

    在阶级社会中,妇女虽然在整体上处于被压迫地位,但不同阶级所受压迫程度并不相同,反压迫的诉求也大相径庭。统治阶级妇女由于受自身阶级利益限制,无法将性别压迫完全等同于阶级压迫,在维护本阶级利益上,甚至会与男性统治阶级形成对被统治阶级妇女的压迫同谋。而广大劳动妇女所受的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的双重压迫。对劳动妇女而言,父权制与私有制带来的压迫同时存在,妇女受压迫根源与无产阶级保持一致。只有推翻私有制,妇女才会获得真正的解放。柯伦泰(Kollontai)在《妇女问题的社会基础》的小册子中特别强调工人阶级妇女与统治阶级妇女不能结盟,“虽然两个阵营都遵循‘妇女解放’这一总口号,但它们的目标和利益却不尽相同”。[6]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中,妇女解放的主体并不指征单纯的性别人群,也不涵盖所有的阶级妇女,而是旗帜鲜明地举起无产阶级大旗,以无产阶级妇女作为妇女解放的主体。

    其次,“妇女”以维护无产阶级妇女的利益为根本利益。马克思没有给予阶级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根据资本主义私有制、雇佣劳动关系和产品分配界定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依照这一思路,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将“阶级”描述为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特定生产关系中具有相同地位和共同利益的社会集团。[7]11形成于经济领域的阶级关系决定了阶级本质在于占有本集团或其他集团的利益。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后,妇女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被迫退回家庭劳动,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生产资料私人所有致使妇女分属于不同的阶级,即便是身处社会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妇女,其家庭内部所产生的阶级压迫,仍使其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而被统治阶级妇女的命运更加悲惨,她们不得不忍受来自统治阶级和家庭内阶级压迫的双重剥削与压榨。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妇女解放以维护无产阶级妇女利益为根本,强调无产阶级妇女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和阶级组织。基于生产关系、具有阶级意识和阶级组织确保了妇女从自在阶级上升为自为阶级。

    无产阶级妇女成为自为阶级保证了阶级斗争在政治行动上的一致性和斗争的有效性,在这一点上与资产阶级女权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区别。资产阶级女权试图抹杀不同妇女的利益需求,提出妇女作为一个跨阶级的普遍概念,从而消解了妇女解放的政治行动。

    另一方面,妇女利益也包括无产阶级妇女内部不同阶层的特殊利益。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阶级社会不仅分裂为不同的阶级,“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8]42无产阶级妇女的阶级性并不剥夺妇女的多样性,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就在于承认无产阶级妇女内部因宗教、种族、民族、地域、国别、职业等分成不同阶层,认可各阶层妇女拥有的特殊利益。

    (二)“妇女”内涵的实践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实践不仅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且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社会关系制约和改造人的存在方式。马克思主义的“两种生产”理论肯定了妇女的实践活动不仅形成于社会大生产领域,而且也存在于家庭之中。两种生产实践推动了妇女的发展,也形成了压迫妇女的异己力量。

    首先,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自然分工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而非妇女形成的原因。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承认自然分工是将妇女置于“母性、家庭→不参与公共生产活动→男女不平等”的逻辑关系中。这样的逻辑关系将生育固化为一种自然现象,结果只能是女性的存在受制于她们无法控制的生物进程,妇女注定成为社会剥削的对象。贾格尔(Alison M.Jaggar)据此指出,马克思主义“在两种观念之间摇摆:女性完全参与生活的每个领域的激进观念与女性的生物性可能只允许她们部分地参与的设想”。[9]101这些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学者质疑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把妇女的压迫问题追溯至性别分工,同时又把性别分工还原为一种生理因素,从而陷入理论的悖论。

    如果抛开马克思和恩格斯承认自然分工的理论意图讨论自然分工,无疑会陷入上述本质决定论的陷阱,自然分工也注定成为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之间“不幸婚姻”的原罪。事实上,当我们追溯理论的原点,两者的理论诉求存在着根本性不同:女性主义力图解决性别不平等,而马克思主义则力图解决阶级不平等。

    两性间的自然分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2]163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到真正分工的产生并非单纯地源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变化,而是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发生矛盾的结果,“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2]162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分工的解释就从劳动类型的不同转向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关注到家庭中的自然分工与原始公有制破坏后产生的个体家庭之间的矛盾全部都包含在分工当中,分工带来不平等的所有制已经蕴含在最初的个体制家庭。“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3]163

    由此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自然分工与真正分工的区别在于是否产生私有制,将人类最初性别分工归于自然分工的真正立意也在于指认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的社会历史性。

    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家务劳动存在的目的在于揭示家庭是私有制最初的形态。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带来了家庭制度的变化,专偶制家庭中两性的财富占有权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3]85在专偶制家庭中,丈夫凭借生产工具的所有权无偿占有妻子家庭劳动成果,家务劳动则因产生于私领域而被认定为无偿劳动。然而,正是因为家务劳动具有劳动价值,社会生产领域的资本增值逻辑同样适用于家务劳动,阶级社会的阶级压迫与阶级对立也同样存在于家庭。“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3]85显而易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将性别分工的自然起点作为其合理性的依据,而是基于唯物史观揭示出,恰恰是家务劳动与社会公共劳动具有同等的剥削性,致使所有妇女都处于奴隶地位。

    最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妇女解放必须在实践中完成。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是回到劳动的公共领域,而实现先决条件的前提是消除家庭的社会经济属性,即消除家庭再生产被纳入资本增值的过程中。这是恩格斯在《起源》中为妇女解放指明的道路。因而,妇女解放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妇女重新回到公共事业。“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3]178这再次强调了物质生产实践对妇女解放的决定作用,妇女承担家务劳动并不是其自然性属决定,而是取决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二是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经济单位属性。家庭成为社会经济单位是私有制社会的一个显著标志。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经济单位属性就是消除私有制,只有消除人和劳动的两个异化,才能让妇女成功回到公共劳动。

    妇女的解放必须与人类社会的物质劳动实践发展相适应,重回公共事业和消灭私有制是妇女获得解放的双重条件,缺一不可。在私有制社会,即便妇女重回公共领域,劳动的异化也无法使其获得真正的解放。正如二战以来,西方白人妇女发现自己重回公共领域后,不得不承担起社会和家庭两份工作,这反而使白人妇女在争取主体性的斗争中愈加失去自身的主体性。即便是政府为妇女出台诸多福利政策,白人妇女的收益也逃不脱资本增值的环节,结果只能是妇女的异化愈加严重。正如蔡特金(Clara Zetkin)所指出,妇女劳动的本质问题在于同男工一样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同工不同酬仅是这个本质问题的外在表现而已,因此“妇女的解放同全人类的解放一样,最终必将是劳动从资本中解放出来的事业”。[10]153在苏维埃俄国成立后,列宁在《致女工》一文中也指出,消灭私有制后的广大苏维埃妇女依然需要在社会劳动实践中实现男女平等。“我们要使女工不但在法律上而且在实际生活中都能同男工平等”。[11]306

    (三)“妇女”内涵的革命性

    寻求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旨,也是其理论发展的深层逻辑。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发现了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积极的特点”[12]204,那就是妇女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公共劳动,让两性集体劳动的其他历史条件“变成人类发展的源泉”[13]591,让妇女成为阶级社会的革命力量。

    首先,“妇女”的革命性在于妇女是社会变革中最主要最重要的革命力量。马克思不仅在理论上发现妇女在变革社会中的“积极特点”,而且这位革命的哲学行动家在“第一国际”活动中再次肯定了妇女在变革社会中的伟大作用。在1868年致路·库格曼的书信中,马克思对妇女在“第一国际”革命运动中的作用给予了肯定,“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3]480这段文字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肯定“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14]276的论述共同构成了“妇女”内涵的革命核心,即妇女是社会变革中最主要最重要的革命力量。

    马克思在女性后面特别注明“丑的也包括在内”,国内的中文译本编者对此注解为:此处“女性”按照德文字面意思是“美性”。[3]480难道马克思对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区分了美丑吗?回到这封信的写作背景,马克思希望库格曼博士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无论是“第一国际”把哈里特·劳夫人选入了总委员会,还是美国“劳工同盟”对妇女代表的吸纳,这些都说明工人运动中对妇女的平等地位的保障来自组织关系中对妇女既是革命的力量,又是革命的原因的承认。而且,不仅在工人组织当中如此,资产阶级妇女争取平等的运动也包括在内。推进妇女平等与解放的任何行动都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再次肯定傅立叶的妇女解放的“天然尺度”时,特别注释了这种尺度适用于任何社会,而且具有解放的普遍含义。所以,这里“美”与“丑”已经不再具有美学意义上的判断,而是马克思对“妇女”革命内涵的肯定,即在包括资产阶级妇女在内的妇女解放运动中,广大劳动妇女是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的主要力量。无论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酵素”,还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广大劳动妇女必然是其中最主要、最具有革命性的力量。

    其次,“妇女”的革命性还来自广大劳动妇女与工人阶级的革命目标保持一致,并在革命中形成同盟。对妇女的历史主体的认可是“妇女”革命内涵的另一特征。西方女权主义理论认为,父权制压迫下的女性是社会的“他者”,因而强调妇女解放的目的在于追求女性的主体性身份,从而在妇女解放运动中拒绝与其他集团结盟。受后学影响的女权主义更是把那些游离于现有分工体系之外的有色妇女、家庭主妇、无固定职业的零工妇女看作无法归类的“异质妇女”,这些妇女存在不过是以其“特殊经历保持思想上和认知上的‘空白’,并且由此来揭示欧洲中心主义知识的局限性”。[15]相较之白人妇女独立的解放运动,这些妇女不过是作为性别斗争的符号存在。正因如此,无论是强调独立性并与其他政治运动不结盟的白人女性解放运动,还是仅仅被当作性别斗争符号的“异质妇女”,这些都正在或已经被证明其斗争的乏力,并时刻面临着被解构的风险。唯物史观的人民立场,赋予妇女解放改造世界的伟大历史使命,只有妇女解放运动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共同构成伟大的人类解放运动,妇女解放以历史主人翁的姿态与工人阶级结盟,才能在这场轰轰烈烈的人类解放运动中,消灭阶级剥削与性别剥削,并在未来社会中,以两性共同的公共劳动消除异化,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

    正如列宁所言,无产阶级革命就是对一切被压迫者的解放。[11]264作为阶级社会中受压迫最深重的广大劳动妇女,理所应当成为革命的主力军,“没有广大劳动妇女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可能的”。[11]278从农奴解放到推翻资产阶级的压迫,正是与无产阶级革命目标高度一致,妇女运动才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历史上所形成的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和广大劳动妇女解放问题做出的理论思考与探索。“妇女”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主体,“妇女”所具有的阶级性、实践性和革命性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不同于其他妇女解放学说的科学特质,也是确保妇女解放得以实现的理论基石。

    20 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话语与女性话语关系成为反思中国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研究思路。国家话语“妇女”遮蔽下的中国妇女“被解放”“被塑造”,从而失去妇女主体性的观点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纳。告别革命的“妇女”,重新唤回五四时期的“女性”,从而摆脱国家意识形态以争取女性主体性几近成为知识女性的共识。带有政治和历史内涵的“妇女”在一片质疑声中逐渐被中性而温和的“女性”所边缘。代表公领域的“妇女”在中国社会的失语和边缘化,妇女群众面临着从国家承认的可见政治力量的势衰。[16]

    在唯物史观视域下,“妇女”并非一个恒定不变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妇女”有其不同的历史内涵。正如任何概念内涵“如果不能根植于自身的历史土壤中,就不能转换成有历史价值和现实指导意识的实践”[17],马克思主义对“妇女”内涵的阐释对中国妇女解放的科学指导,正是根植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土壤。

    一方面,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语境下建构起来的中国妇女是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自五四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思潮进入中国,就与社会改造、民族解放以及人的自由相联系。“妇女”成为变革时代最具代表性的词汇,两性关系也成为彼时各种社会关系交会时展现权力的一个场域。资产阶级各政治力量将妇女的境遇作为封建制度的缩影,在倡导女权的背后更多的是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等级制的平权诉求,“妇女”内涵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工具作用远远大于价值意义。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和中国工人阶级运动兴起,妇女在中国历史中所具有的历史能动性逐渐被发现。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妇女既是革命的力量,又是革命的原因。[3]480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1922年中国工人运动大风暴中,妇女作为工人阶级中最具有抗争性的革命力量而被赋予了改变中国社会的政治内涵,也改变了自晚清以来妇女解放运动的工具性。此后,随着中共二大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决议的通过,“妇女”在中国的内涵从此与马克思主义相连,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方针相连,与中国革命与未来社会建设相连,与全世界妇女的解放相连。

    以无产阶级劳动妇女为主体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立足于无产阶级妇女利益,并在革命中与工人阶级结成同盟,这种以物质实践为基础的政治同盟,不仅确保了妇女获得真正的解放,而且彻底粉碎了资产阶级女权所粉饰的“姐妹同盟”。因此,党领导下的中国妇女,根本区别于西方“个人权利神圣不可剥夺”的“个人”,也绝不是某种女性主义作为研究范畴的“妇女”。她们是与国家民族命运同构的历史主体,是国家民族复兴和走向全面发展的、能动而鲜活的社会主义实践主体、理论主体和话语主体,而并非社会契约中被治理的客体。党领导下的中国妇女与马克思主义的“妇女”一脉相承的阶级性、实践性、群众性和革命性为自身解放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其实践经验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以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重构了社会主义妇女的世界意义。

    被新自由主义经济横扫下的世界,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社会分裂日趋明显,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消费主义”为代表的中产阶级价值观占据社会价值主流。尽管世界正进入一个更自由更多元的时代,但阶级问题上依然被冷战意识所把持。底层人民,特别是底层劳动妇女被剥夺了话语权。后殖民主义让世界妇女在阶级与性别身份上的认同与联合日趋困难。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世界意义在于,将中国妇女解放话语带入世界妇女解放话语体系和实践,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妇女”内涵革新家庭、国家和市场关联下固化的性别关系,重构社会主义妇女主体性。

    正如马克思所强调,人作为主体是一切历史活动的起点,人的主体性也只有在历史实践中才能实现。[18]92中国妇女的主体性形成于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和民族救亡之中,完善和发展于社会主义建设征程之中。党领导下的中国妇女在内涵上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的理论赓续,也是实践的、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征程中,形成了诸如“妇女群众”“劳动解放”“半边天”等独具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妇女”内涵表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更是为“妇女”内涵赋予了勃勃生机。站在新的思想维度、新的历史高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妇女”内涵也与时代携手共进。习近平同志针对新时期男女平等提出“三个平等”战略思想和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两个独特作用”的思想,不仅将妇女价值观与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而且是在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基础上对妇女价值肯定的升华。它把妇女的劳动价值内涵从物质实践领域升华至精神实践领域,从而搭建起妇女内涵国家意识形态化与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自身发展的互生互促关系,为第三世界妇女提供“共赢共享”的解放新思路,丰富了世界妇女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

    展望未来,以马克思主义的“妇女”内涵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不仅具有将中国妇女的内涵带入世界妇女解放理论和全球妇女解放实践的可能,而且必将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继续挖掘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的理论内涵、革命意义和现实价值,重建全球妇女运动中阶级与性别身份的历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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