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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原因及对策(完整)

    时间:2022-10-06 11:20: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原因及对策(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原因及对策(完整)

    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3篇

    第1篇: 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几点思考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犯罪问题,因此如果要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必须认清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背景和犯罪根源,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是如何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乃至文化等对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从而制定有效的对策,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道德教育 心理因素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逐步呈现上升趋势,我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是日益凸显。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恶劣,犯罪形式由过去的小偷小摸向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形式发展。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也给未成年人自身和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可以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一、不良社会因素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人们总是不可避免的要受到社会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自身生理、智力、心理都处在一个发育和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对事物的认知能力还是价值判断分析能力都比较差。因此,社会上的不良因素更容易对其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可能引发犯罪。

    高速发展的网络科技,互联网络的新奇性、虚拟性、游戏性满足了人们特殊的心理需求。非常容易使身心各方面发展都尚未健全的青少年着迷甚至成瘾。专家指出,互联网络如果使用得当,能够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效率与快乐,但同时也潜伏着各种有毒文化,如具有消极意识形态作用的网络”黑色文化”,渲染色情、暴力的网络”色情文化”、”暴力文化”,极易使未成年人为了追求刺激而盲目模仿。

    另外,电视上播放的暴力、警匪、爱情题材的影视剧;
    一些图像不堪入目、内容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广告;
    手机之间通过短信方式流传的各种所谓的”荤段子”、带”色”幽默笑话;
    不法商贩出售的黄色书籍和光盘……这些充斥在社会各个角落的不良信息文化都非常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的示范作用和影响。

    第2篇: 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归因
    作者:吴瑞喆 韦笑威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2年第21期

            [摘 要]未成年人在一般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于心智不够成熟,家庭教育不当等多种因素,处于该阶段的未成年人极易做出违法行为,触碰法律,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的探讨,旨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程度。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特点 原因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日益突出,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及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因此,探讨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

            据相关统计,某市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到995件,涉案未成年人有1422人,其中被告人年龄在14至16岁的有169人。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已降至15岁左右,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愈发严重。

            2.犯罪类型以财产类犯罪为主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占到近八成,其中以盗窃为主,特别是团伙盗窃最为普遍,这与未成年人物质需求的增加、攀比意识的侵蚀有很大关系。

            3.犯罪未成年人文化程度低

            犯罪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其以下学历的犯罪未成年人占了近九成。由此可见,接受良好的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很大帮助。

            4.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

            在以往未成年人犯罪中,有九成以上是初犯、偶犯,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多都是有预谋的,在作案前经过策划和充分准备,团伙作案也更为突出,呈现出了成人化的特点。

    第3篇: 浅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一)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错综复杂,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法律黑社会性质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曾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随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新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由原来的备受关注发展到高度重视的程度,而犯罪的原因也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大致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增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完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感性强,又具有强烈的模仿性,极易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因此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于文学、影视作品中塑造的“黑帮老大”、“古惑仔”等艺术形象,不能正确辨别,反而认为是“讲义气”、“够英雄”,在生活中也进行模仿。同时,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易于接受教育改造,但另一方面,其犯罪行为也存在较大的反复性,体现在近年来青少年重新犯罪率的不断增加。
    2.渴望友情、乐于合群,是青少年的一种心理需求,是独立意识的外在表现。青少年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群体。由于青少年经验少、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孤独感,因此青少年犯罪多以团伙形式出现。
    3.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从而使得青少年犯罪多具突发性、暴力性。一方面体现在犯罪动机简单、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刺激和诱发,或出于一时冲动而突然犯罪;另一方面体现在青少年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多实施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而且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4.青少年抵制诱惑的能力弱,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影响,其犯罪绝大部分为满足物质欲望性犯罪。因此有偷窃、抢劫等侵犯财产性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导致了犯罪的连续性。
    (二)客观环境因素
    1.家庭教育的缺陷。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产生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其家庭环境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有的父母均外出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祖父母照顾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要么对其过于迁就、袒护,要么对其不闻不问、放任不管;有的父母已经离异,在单亲家庭中缺乏父爱或母爱,甚至遭到继父或继母的虐待;即使在父母均在履行监护职责的健全家庭中,由于父母感情不和、下岗失业、家庭贫困等原因,也对未成年人的本来就不成熟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2.学校教育的误区。现行的教育体制片面强调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对健全人格的塑造。在学校里,学生会因其不良行为或仅仅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而受到老师的区别对待、排斥讥讽,动不动就把他们当作反面典型“示众”。久而久之,自卑心理自然引发厌学情绪,最终导致提前结束学业,流入社会。而处于这种年龄段的青少年,性格、思维、行为可塑性大,性格叛逆,辨别能力、控制能力差,本是学做人、学知识的关键时期,一旦过早地走向社会,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
    3.社会环境影响不容忽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以及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化等社会丑恶现象,对处于成长阶段的心理不成熟、承受能力差的青少年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心理学家指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而学会的。青少年认识能力低下、富于易感性与冲动性,意志力薄弱,对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易于产生反社会心理而最终导致违法犯罪。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若干建议
    (一)法律措施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政法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地套用法条,要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作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区别对待的原则,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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