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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党课讲稿

    时间:2022-10-04 21:15:0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党课讲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党课讲稿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4篇

    【篇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我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先后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提出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要遵法,更要尊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其中“遵守法律”和“尊法守法”包含着深刻寓意,反映了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做到行动上的落实与执行和内心的崇敬与坚守。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要严格遵法,更要真正尊法。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过去我们国家在一直要求全体公民要遵法,而如今在提出“遵法”的同时,更强调“尊法”,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公民法制教育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遵法,比较容易理解,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遵守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表现。这种表现有可能是虚假的,也有可能是被迫的、无奈的。但尊法则是内心的崇尚与坚守,是自觉自愿的,是在遵法基础上对公民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内在要求,即内心要时刻充满对法律的崇尚、敬畏、尊重和敬重。表面上的遵法不是真正的尊法,而是对法律的漠视甚至藐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尊法既是对每一个公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在要求,更是个人素质的表现。个人理解,尊法是核心、是灵魂,更是前提与根本。要常看红绿灯,常拉警戒线,从平时做起、从点滴严起、从细节抓起,慎微慎初,自觉“画地为牢”,“不越雷池半步”,自觉坦荡做人、干净为官、踏实立业,牢固树立尊法法治信仰,为学法守法用法提供行动自觉。

    要知法,更要学法。过去国家层面一直在搞“普法”宣传,到2015年已经开展了近30年。回顾这一阶段国家法治建设进程,成就辉煌,2010年就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即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干部基本上都知晓了法律体系的内容,张口就来的有《民法》《刑法》《行政法》及配套程序法,但这些法的具体内部理论体系,除了科班出身外,知道的人并是不太多,比如,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刑法的有何区别,行政法的原则与行政诉讼法的有什么联系等。即使了解法律的强制性与震慑性,但往往由于没有系统学习,就在心中产生一种不屑学法、不愿学法等心理。作为领导干部,需要结合岗位有针对性地学法,要将其纳入必修课层面,扣好法治观念的“第一粒扣子”,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守规矩、守法纪的好习惯,全面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要懂法,更要守法。法律的本质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强制性、普适性的行为规范,任何人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同时也都是法律约束的对象。守法的基础是懂法,比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代表公权力机关的公务人员就完全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来实施具体行政行为。领导干部不能仅停留在懂法层面,更应该要做守法的先锋和模范,始终牢记党政国法红线不能逾越,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个任何人”(即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要求作为对自己的刚性约束,要严上加严、受更多约束、负更重责任、有更大担当。要自觉把自己摆在“关键少数”行列,认清自己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黑龙江建设进程中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对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哪些必须干,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既不乱作为、烂作为,也不不作为、慢作为。党纪国法要求做的,绝不含糊;
    党纪国法不要求做的,绝不违反。心中有法、行为守法,绝不让法律沦为“稻草人”“橡皮泥”,不奢求“丹书铁券”,不当“铁帽子王”,不指望法外施恩,真正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要“试法”,更要用法。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尊法学法的最终目的不局限于守法,而且还在于用法。李克强总理强调,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这是检验新时期领导干部能力的一块重要试金石。绝不能仅仅为了去检验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去“试法”,更需要学以致用,理论实践相结合。需要把握的原则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好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一言以蔽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我想,当所有的人都做到了,那么法律的实施也就变得顺其自然了,我们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了。

    【篇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杨利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时期,这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的关键,在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一、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学法懂法的模范“做人以立身为本,立身以立学为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但是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心中无法、无所畏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

    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依法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明确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真正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坚决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识观念。

    要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还要更加深入的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物、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依法治理的需要。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学会并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解决难题、化解矛盾,切实把思想、行动、决策、部署纳入法治轨道。

    二、领导干部既要学法懂法,更要尊法敬法。

    “有所畏者,其家必齐;
    无所畏者,必怠其睽”。康德曾说过:“有两件事物,我们越是思考越是觉得神奇和敬畏,那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律。”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的行为准则。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心存惮虑,警钟长鸣,不以权代法。只有时刻尊崇法治,才能去认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只有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才能真正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和自觉追求。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克服特权思想,牢固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自觉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只有在思想上切实尊崇法治,才能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始终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要懂得如何守法、用法,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样去做;
    要通过学习,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要自觉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守法用法是学法尊法的实践落实。当前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人治思想、长官意志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就必须从我做起,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要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守纪律、讲规矩,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真正做到正己正人、模范守法。同时,更要坚持学用结合,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带头依法办事、弘扬法治精神,才能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增强法治观念、严守规矩程序、维护法治权威,带头强化和加强自身学习,知晓行为的尺度,带头做自觉守法的标兵,始终做到“有权不任性”“有责不推卸”。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把法律法规“内化于心”了,才能切实“外践于行”,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真正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解决矛盾、维护稳定。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坚定不移地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作者系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原组长)

    【篇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习近平读本之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篇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分析深刻、振聋发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
    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
    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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