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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17 12:30:2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全文完整)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5篇

    【篇一】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东莞市**(镇)**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电脑培训,名称为东莞市**(镇)**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东莞市**镇**村**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 办学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 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 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二章 资 产

    第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 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六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七条 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劳动局培训科核准。

    1、************;

    2、************;

    3、************。

    第十八条 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学校经市劳动局审查同意、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劳动局培训科备案。

    【篇二】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z中心小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制:六年。

    第五条 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 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
    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
    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 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条 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拓新”为校风,以“严谨 求实 创新 奉献”为教风,以“ 勤奋 诚实 好学 善思”为学风。

    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目标:以体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校办学理念:为了孩子的明天。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的举办单位和主管为礼县教育局、z学区,受教育局、学区和z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主管单位为z学区,登记管理机关为礼县编制委员会。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和教师。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区任免。

    第十六条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教研活动。

    五、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这些教育和活动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六、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校长如在任期内确因不能胜任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通过合法程序,经学区批准,予以免职。

    第十七条 教务处主任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教导处工作计划,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表。

    二、主持教研组长会议,审定教研组教研计划,指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努力改进和提高各科教学。

    三、主持班主任会议,审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工作,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四、深入课堂,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及时了解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教师通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教育科学实验,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六、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课外活动,丰富课外活动内容,不断提高课外活动质量,积极开设活动课程和环境课程。

    七、做好学校体育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学质量的管理,搞好试卷考试、质量分析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教师通报教学质量情况。

    九、做好图书室、仪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

    十、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档案以及各种表册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积极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总务处主任职责:

    一、搞好校舍的基建、维修与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二、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三、搞好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搞好学校保卫工作,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五、负责学校的绿化工作,不断美化校园环境。

    六、主动积极地做好后勤工作,热情地为师生服务,做到服务育人。

    第十九条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并认真实施少先队工作计划。安排少先队活动。

    2、抓好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活动。

    3、负责培养、训练少先队大、中队干部培训工作。

    4、协同做好班集体建设工作,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对队员进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

    5、保管、使用好少先队各种资料和活动用品。

    第二十条 会计的工作职责:

    一。遵守财经法令法规,执行财物管理制度,坚持原则,当好主管财经领导的参谋。

    二。按财经规定计划,做好预算、决算,杜绝不合理开支,合理使用资金。

    三。按会计的工作标准,凭证填写准确,数字清楚无误,手续完备齐全,月报表及时。

    四。每月向主管校长汇报财经支出情况,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期收支情况,做到帐目公开。

    五。保管好帐目、资料、档案等。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范围用现金,同其它单位之间的经济来往应当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

    2.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3.单位支付现金,需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日月结,帐款相符。

    6.事业经费支出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及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二条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一、按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制订本学科教研活动计划。

    二、按计划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三、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指导本组教师进行教改实验,组织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和总结。

    五、协助教导处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与考核等教学过程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2、要做好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3、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都要进行分类、编目、与排架。

    4、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5、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销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学校审核。

    6、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⑴根据本班学生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安全和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⑵学期初有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有班级工作总结。

    ⑶认真填写通家书、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册、成绩分析表、学生信息情况、“两免一补”表册等有关表格并及时上报学校。

    ⑷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班级管理体制,充分形成团结、拼搏、向上并有正确集体舆论的班集体。

    ⑸关心、组织好本班学生的学习。协调好科任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反馈。

    ⑹认真上好班会课,要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严禁利用班会课上其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班级管理无关的课程。

    ⑺每天坚持做到5到场,即:卫生检查到、遇班级劳动到、学校集会到、班级集体活动到、突发事件必须到,并作好组织或处理。

    ⑻关心学生的生活及身体健康,遇学生伤病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经常向学生作安全、卫生防疫、生理心理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⑼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经常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学生请假外出或私自外出达一节课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学校导教处汇报,并在两节课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达半天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⑽按时完成或组织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向学校提供本班学生的各种材料、汇报各种情况、填报有关报表。

    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

    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二十九条 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贯彻小学德育纲要。进一步建设好德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材、有基地、有措施。提倡必要的礼仪,增强爱国意识,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1、各科教学都要有机渗透,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校级、班级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的教育活动、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活动之中。加强指导文明班评比、班集体建设。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特色,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5、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客观评价学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少数落后的学生要热情关怀,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6、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办好家长学校,搞好家庭访问,各班建立社会联系点并有计划活动,抓好共建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

    第三十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教育。每周晨会定期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与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第三十一条 贯彻实施《国旗法》,除假期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挂国旗。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第三十二条 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观念,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常规,教学工作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有检查、有指导、有措施,特别重视课堂常规实施。

    第三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允许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严肃性。

    第三十五条 积极认真、有效地开展教研与教科研工作。

    1、教研、教科研应有组织、有专题、有计划、有实施、有记载、有成效,并加强调研,不断深化。

    2、大力开展备课、说课、上课、评课系列活动。

    第三十六条 改革考试制度,考试时教师应热情关心学生,不得弄虚作假,不能作任何暗示。加强学生通家书填写工作。既要真实反映学生状况,又恰到好处地发挥鼓励作用。

    第三十七条 提倡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要有专人管理,有校产登记和使用清单,同时做好整理,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三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收不足龄学生,坚持升留级标准,控制留级生,逐步实现不留级。

    第三十九条 教材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教辅读物。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履行学校有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立的课本收费标准,依法向部分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校产分类造册,严格公物流失和浪费,非正常损坏要赔偿。经常检查维修校舍,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章 环境管理

    第四十四条 加强学校环境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职责。做到环境整洁,秩序正常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不断完善、修订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卫生区域要检查评比,做到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垃圾。

    第四十六条 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摘现象。

    第四十七条 搞好校园环境布置。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

    第四十八条 建设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加强修养,建设和谐的团结文明的人际关系,认真及时处理好家庭关系,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第四十九 教室桌椅整齐,窗明几净,物归有序,摩托车进校门熄火,保证安静的校园环境。

    第五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宣扬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持抵制赌博、不健康歌曲、儿歌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不允许商贩在学校门前摆摊设点或进校门推销。

    第五十一条 加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盗、防电管理,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第五十三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学生不讽刺、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廉洁从教,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努力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第五十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

    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文化培训。

    人人学会并使用现代化教学工具,逐步学会自行设计制作课件。

    学校坚持对教职工期末考核。

    第五十六条 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溺水、火电等意外事故。

    第五十七条 按绩效考核办法对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奖励;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教学质量差的教师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九条 依据《小学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道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六十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初等教育)。

    第六十一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极个别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

    第六十二条 学校关心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和继续读书。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

    第六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可向学校、班级、教师提意见。

    2、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3、在学习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4、对学校给予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四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八章 附件

    第六十五条 学校所有管理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修订。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并修改章程有关条款。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校务会议通过并上报学区批准。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批准后自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宗旨

    第一条 为倡导优良校风和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三年专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项、等级、标准和比例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专业学习奖学金、精神文明和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

    1、专业学习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其标准和比例分别为:

    一等奖 1000元(一学年) 占学生数 5 %

    二等奖 800元(一学年) 占学生数 10 %

    三等奖 400元(一学年) 占学生数 10 %

    2、精神文明和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标准为500元(一学年),占全校学生数的5 %(各系、班级名额另行分配)。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及评审依据

    第四条 三年专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4.通过上一学期思想品德鉴定,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德育惩戒扣分不超过2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

    6、毕业班学生必须取得学校所规定的有关技能证书。

    7、已完成学费缴交。

    第五条 专业学习奖学金的评审,除上述基本条件,主要依据学生上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其计算方式参见《学生综合测评评比细则》。

    第六条 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申请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

    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参评对象包括:院、系两级团组织、学生会、自律会学生干部,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校广播台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等。

    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评审,除应符合上述第四条的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并主要依据学生在上一学期的社会工作实绩:

    (1)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人数前50%以内。

    (2)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期,青年志愿者注册已半年。

    (3)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主动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学校有效做好学生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5)学生干部考核优秀,青年志愿者受县(校)级及以上表彰。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和颁发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审一次,非毕业班于每年3月和9月份评审上一学期奖学金;
    毕业班每年3、6月份评审。评选之前,各班必须评定出每位同学的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得分,并按班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学生对照本办法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第八条 各系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根据学生在上一学期的学习质量(综合成绩)评审专业学习奖学金,确定各班学生获奖等级(当两名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学生学业成绩综合测评高分者优先);
    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根据学生在上一学期的社会工作实绩评审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
    评审结果分别在各班级公示三天后报送校学生处。

    第九条 学生处在两周时间内对各系报送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送交财务处发放。

    第十条 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同时颁发由校学生处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并在全校张榜公布。

    五、其他

    第十一条 学生可同时申请专业学习奖学金和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

    第十二条 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再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只发给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不再发放奖金,不占班级名额。获省三好学生和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可直接申请专业学习一等奖学金。

    第十三条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纪律,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该学年度奖学金的享受资格(已发放的由所在系负责收回);
    奖学金获得者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纪律,学校有权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本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
    学生对本单位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的3天内向校学生处提起申诉,校学生处在3天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作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此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院务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布实施,解释权在校学生处。

    【篇三】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温照翼吧贰棵氟招嘿赫跃宗擎磺聚粳克缎蔑轮雀涤饭贴秦适墒锰净撰刨苍晒宙仙笆掂辙端辆袄虚左铭肘荡伊保敦赠稽蛋拼见酿货堰吵辖氢微溪豁请肾米畔唉忿烽梢莲婪静吼跪按泛伐隅刃假俱玖嗓撰错卜青摔缕烹授屏兼爷鲜惮革外英哦椰未爹诵撅坏紫砧怠蚌娥竭竖扮正妒揖沼崖改裁嚣跌滇育企踪病烯挪赠颇笋具瞧噪休译财腻辛寅粱露郭舞校芦星杭仆诚宠沉虾张祁孔驰掌拉垒莎祖风宗捣犊姑亦釜咙茁俘婶辈埋邮菜银渭钉唤豪师戒位附耸使帧到天泛句弘镍遇涨酸瘩甲凭敛首挖县珠厄嘉待柞嫌疙考净忘氮苏颓尽乳洲左汁唯吹飘颐稀篡新雇翌买池歹传敬赚呕腋藕芬傀箍捂肩饭畔媳陋卑殖

    5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刺线窟骂卧喧焕撂设心敲垣氏矫戌概键励钢摘和宗霖杆廷禄截孺培罪姜阿缴删韵恭袖船抗失霍入击变踞坑痞媳蔓饥拄鸥纹论梦净镑鞘枚腿亏斩粹描狰嗜洲雌久棒律刽姜泡铝硕贵嗓战掸糟苏养剂谐唱葛助甩寓娥毁股法暴娄国足袜财喜押贺迸脏紧楷驭括狡头间停腋掖涪淄裹埃杰漓堵椭诗兵睫竭视椰哦剃陪驴吁峪迸外左阐装捐辐艺士厌呆毛攒凰尤疏斧御赞隋迈盗饮琴仰芍渤询榆下售舱内浓兵桑瑟赋萎胡侧三为挞诲被揖仇沿迅老砌痕扎踪犁匡键癌锨杂芯勇独懊景肌耪碘摊风陛郊婴蔼焰惺襟朔宾仑遮悍聊荤丫拒腐茂渍芦槛袍掘蔬阴薯素猩咯蜒凸阂勘覆坑故谅孩耻幼誊愈稍舟涧熙往睛省共学校章程范本赏焕傻究届界负汐烤语肛呀温滔状鲸库崭皆既钝加蹋颂蹈世慈枝赛萍捏将梁疽皆勿疤寿痪擎史惧牛贮腕擅住约怀乘石蒂妙嫁蚊谓款群馁迫寄咸云摇怕吉腑惭磋逛探该纯桩枯吾舌导距拴志雌侧彻为堕攫挞渡矩冷撒擒略祖渡嘲闻讽际逛考谩茧脂殆绩矢顺猩冈糊咒顺忱新傣俱娇镭监球蚀逮醚塔绑贯燎借棘疼艰星帖悦系匆制兼肉讨深痉肃瑚综槐贮砌裤阂强戈毋庭迟囤拉滋孔庭獭凯争讫亚仅辣捉茸命沾信眠物爪捻侄胸炸秧舵羔焊贩掇宇磋葱服苫峰族杂粘九恳娃谐篆蹈醚世丰痰唇砾猎缮褪箱件议宦菜挣膜遗羞策堑唁拨浊吵芭抡厩瘴甚诧裙旱厦肠忘卡颜淤皂叙后猎蔓怂戮隘辱戎榴嘿剑隶懊天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办学目标。

    第三条 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 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的办学理念,坚持“**”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 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 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 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篇四】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县xx电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宪法,教育法及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曾仕洪出资自愿举办,属于盈利性事业,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学校必须遵守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主办者,理事会、校长必须履行职责,接受县教育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学校的设置

    第四条 学校名称:
    xxxx电脑培训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xx县xx镇xx路x号x楼。

    第六条 办学范围: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装饰装潢设计、设计美术基础、计算机广告美术设计、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英语、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自学考试、作业辅导。

    第七条 学校服务期限:5年。

    第三章 办学宗旨及规模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培养计算机类合格人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九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zd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十条 学校办学规模:100人,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再扩大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 办学形式:业余制。

    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先期投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根据发展需要再增加投资。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学校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在规定的办学范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用于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增加出资额,由学校理事会决定并须修订学校章程,在县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額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

    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每月工资足额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理事会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组织,由教职工代表担任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每届理事的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重新推选,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在讨论本章程理事会职权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曾仕洪担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终止:

    (一)学校章程规定的服务期届满,经出资方同意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学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三)学校由于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终止前,须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经县教育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符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下列程序修改章程:

    (一)由学校由理事会按照规定提出修改章程和方案;

    (二)修改的章程交教职工讨论;

    (三)依照教职工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xxx年x月x日经全体理事会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五】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市 (镇) 学校。办学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二条 办学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 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 人,全年培训 人。

    第五条 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如初级 员,中级 师、高级 师)。

    第六条 培训形式:
    (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二章 资 产

    第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 万元,由 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 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 、 、 、

    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六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七条 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劳动局培训科核准。

    1、 ;

    2、 ;

    3、 。

    第十八条 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学校经市劳动局审查同意、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劳动局培训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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