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范文 > 正文

    六五普法征文:从普法基层化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谈起

    时间:2020-10-14 08:09:3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大力推进普法基层化、人本化和社会化  助推城市文明发展进步

    ——从普法基层化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谈起

        文明城市,普法先行。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其中,“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是其创建测评体系的七个基本指标之一。XX市是2009年获得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14个城市之一。近年来,通过以“法治XX”创建活动为载体,我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良好的法制环境已然形成。目前,“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新一轮普法工作究竟要如何开展?“普法”如何扎根基层焕发出勃勃生命力?在城市社会管理的压力下,基层普法如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普法辐射效能如何得到全面提升?近期,结合我市开展的“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百日提升行动”,我们就这些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统一思想,清醒认识,伴随城市居民法治需求的提升,基层普法的发展现状已经影响和制约了城市文明的发展进程

    “法治”与“德治”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法制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道德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既需要引导与培养,同时也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约束。实践证明,普法依法治理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与提升城市文明环境的重要基础,凡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得紧、抓得好的地方,治安形势相对也较稳定,城市文明环境也更良好。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的荣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长期以来,我市一直把提升城市整体法治素质有机融入城市文明建设活动中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手段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将法治活动与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项事务融为一体,城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使得“平安XX”、“法治XX”的社会品牌深入人心,为我们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含金量更高的社会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个城市真正要管好,必须依靠广大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大力参与,而要达到这一点的根本途径是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使人们意识到城市文明建设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基层普法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和群众朝夕相处,基层普法工作一旦滞后,势必影响和制约城市文明建设步伐,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基层普法认识上存在较多误区,与城市的法治标准还有误差。一直以来,普法教育长期停留在“人治”状态,由于认识认识上的模糊乃至错误,使得主管部门难于有效配合、协调全社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有的地方基层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普法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般性的号召安排多,工作落实差,实际工作中缺乏具体的措施,方法简单,工作成效不明显;
    对于法制建设在预防经济风险、预防社会矛盾中的作用认识不够,往往是发生问题后,才想到找法律服务,造成工作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被动。
      2、基层普法效果上存在明显失衡,与群众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普法教育的形式目前更多的是沿用老的方法,往往侧重法律条文的灌输,忽视法律素质的养成,普法形式单调,缺乏生动性与活泼性,需要探索新的方法、新的形式,更新普法宣传载体,采用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思维,使法律真正进入民众的生活中去,而不是徒然增加群众的负担。基层很多普法活动缺乏针对性,只管普,不论吸收,只重普及率轻视效果,往往不分是什么法,针对的是什么对象,对所有的人都普及同样的法律,不论民众主体是否用得着,造成了普法资源的浪费、普法的效果大打折扣、普法的受众不满意。
      3、基层普法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与普法的现实需求还有距离。,基层人少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小马拉大车”,经费紧张、形式单一、方法老套、难以得到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贡献率偏低,与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如此恶性循环,发展很不平衡,往往只注重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对普法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和验收机制,客观上造成了“名义上人人都管都抓,实际上人人都不管、都不真抓”的局面。

    二、明确思路,开拓创新,不断致力于普法基层化、人本化和社会化,使普法宣传教育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需要

    全民普法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而又艰巨博大的系统工程,非小获小胜就能改观,非一朝一夕就可奏效。前段时间,广东省对普法工作提出了“要大力推进普法基层化、人本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强调要“积极拓展普法宣传的思路和手段”。具体内容没有亲见,但普法“基层化、人本化和社会化”的提法却深得二十五年来普法实践的精髓,可以在此进行深化和延伸:
        1、结构上求突破,大力推进普法基层化,逐步构筑成一个上下联动、重心下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大普法”格局的“大”是指“全社会齐抓共管”,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作配合”和“群众广泛参与”,“大普法”格局的“大”体现在其能形成强力辐射作用,即一个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态势,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们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政府中心工作”。普法工作给人的印象一直以来较“虚”,我们要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过程中全面强化普法工作实效,只有做到普法重心下移、落实到基层、深入到各项重点工作第一线,上下联动,扎实具体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才能将普法工作逐渐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总体脉络中。在基层和谐稳定格局中,无论是推进社区居民法制教育,还是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抓好外来劳务工者的普法教育,都有其广阔的市场。

    2、理念上讲创新,大力推进普法人本化,坚持树立起一种“创新、服务、双赢”的工作理念。如何让法制宣传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怎样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更新工作理念、改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工作载体、手段和形式,使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了社会生活各个层面,更易于群众了解和接受,让普法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效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感染力与渗透力,才能使法制宣传教育这一传统方式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我们讲“服务”,不能局限于被动甚至疲于“应付”广大群众的需要,而是主动“出击”、变“被动”普法为“互动”学法,反过来“引导”群众公共秩序、公共利益方面的需求,努力找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市民群众的需要三者之间的契合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为发展经济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为保障民权服务,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地位与影响力。

    3、认识上再升华,大力推进普法社会化,始终致力培育出一方“信仰法治权威、崇尚法治文明”的城市文化。现阶段各种矛盾凸显是不可回避的客观规律,仅靠“临事处理”已难以有效遏制矛盾的发生和蔓延,必须采取长效措施才能保持长治久安。这个长效机制之一就是通过普法,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这就需要将法律意识、法治精神、法治观念,不断融入干部群众的头脑中、体现在其日常行为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唯物主义认识论,公民的法律意识呈现为一种不断往复、螺旋式发展的运动过程。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使社会成员从认识到实践,从再认识到再实践,对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入心入脑,形成定势,使全社会都能够积极主动地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后果时,能够主动而正确地承担法律责任。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基层普法的“三向延伸”为抓手,切实处理好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与提升城市文明素质的关系
        思路决定出路。按照“大力推进普法基层化、人本化和社会化”的思路,结合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目标,基层普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代脉搏、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服务辖区的重大项目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涉法问题为核心,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基础,积极打造文明诚信、平安和谐的法治城市、文明城市。

    1、普法向“矛盾纠纷”延伸,双管齐下,在化解纠纷上用实劲。“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普法”。大量的普法和调解的实践证明:大部分矛盾纠纷存在“涉法性”。人民调解的过程本身也是普法的过程,通过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开拓普法阵地,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纠纷调解到哪里,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在调解中普法,以普法促调解,普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也得到了有效发挥。而普法具有调解不具备的长效性、预防性、治本性的优势,要把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方面,通过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在基层广泛开展“做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尽可能地抑制矛盾纠纷的萌动,引导市民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
    另一方面,在调解中快速掌握矛盾纠纷的类型和动向,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及时调整普法方向,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有的放矢,提高了普法的实效性。

    2、普法向“重大项目”延伸,统筹兼顾,在促进发展上求实效。“哪里有重大项目,哪里就有普法”。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要注重用“法”来构建稳定和谐基层,坚持法律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在决策过程中也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基层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制分析,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面对重点工程建设、拆违、维稳等各项中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普法工作思路,强化知法守法教育,特别是牵涉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加大普法维稳力度,采取“宣传、服务、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规划法、土地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不断加深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识,支持中心工作的开展,在树立维权意识的同时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理事。

    3、普法向“特殊人群”延伸,以人为本,在帮教育人上出实招。“哪里有特殊人群,哪里就有普法”。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是重新犯罪的高危群体。通过对目前服刑在教人员的调查,有70%是因为不懂法、30%是因为不信法而违法犯罪。对于特殊人群的犯罪行为,一味刚性的执法已经疲于应对。今年上半年,国内多个城市曾发生精神病人报复社会的行凶伤人案件,特殊人群的管理问题一时成为社会热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我们对每一个个体权利进行保护与尊重,特别对于社会的特殊人群、弱势人群。普法和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等等刚柔并济的综合性执法,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基层司法所发挥帮教育人职能,将法制宣传教育自始至终贯穿于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谈话汇报等工作中,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方法,从细微之处入手,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潜移默化地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帮助他们树立“违法必究”的意识的同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治安、劳资纠纷、利益补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使他们能够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更好地融入社会,重塑文明守法的新市民。

     

    相关热词搜索: 普法 助推 谈起 征文 文明城市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