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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子主张 两两矛盾_论墨子“自违其术”及矛盾立场

    时间:2019-04-11 03:13: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儒墨本同为一时显学,是时天下大乱、诸国各行其是,墨子以其功利主义的思想四处奔走宣扬学说。墨家思想以兼爱为主干派生出其他旁枝思想,但其主张多有自相违背之处,究其原因多因墨子游移于平民和统治阶级立场之间。
      关键词:墨子立场 平民思想 自违其术
      墨子本受业于孔子之徒,在学有所成的基础上,出乎儒家之外自立门派。《吕氏春秋·尊师篇》有言:“孔、墨徒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可见墨学在当时的影响之大。《淮南子》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墨子弃儒从墨,皆因儒家繁文缛节伤生害民。墨子出身于工巧之匠,因此墨子思想似乎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因而大多学者认为墨家思想是不含阶级色彩的人民理论。
      墨学以“兼爱”的主线,形成了以“尚贤”“非命”等为旁枝的体系。墨子与魏越的对话是对他思想的总概括:“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则语之兼爱非攻。”然而看似严整有序的墨家思想,却多有悖谬,王充也称其“自违其术”,笔者试图从墨子思想中自相违背之处论起,略带论及原因。
      一、兼爱与尚贤
      墨子认为天下战乱不断皆因“起不相爱”,因此他提出:“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如此则能“诸侯相爱而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墨子所提倡的“兼爱”,是站在底层人民的立场之上树立的价值规范,“兼爱”的特点,在于“兼”,与儒家的“仁”有很多相同之处,只是“仁”是推己及人,而“兼”是一视同仁而已。张岱年云:“兼爱是对一切人无所不爱,不分远近,不分等级,广泛的爱所有人民,即是无差等之爱。”
      而墨家群体是一个纪律极其严明的组织。《去私篇》中记载了墨家钜子杀子一事,《离俗览》也记载:“墨者以为不听钜子不察。”我们不禁发问:墨家不是坚持爱一切人吗?那为何又迫使巨子杀掉已免于死罪的亲生儿子?如果这是出于维持一个集体的团结,那墨家到处宣扬的思想就更应秉承这一原则,但事实却不然。
      墨子认为“贤良之士众,国家之治厚”,对贤能之人要做到“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除此之外,墨子还认为贤士治国要蚤朝晏退,治邑蚤出莫入。君主应善于网罗天下贤士,贤士“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而且要美善在上,怨谤在下,宁乐在君,忧感在臣,还以制衣、宰牛为例,对君主“明小物而不明大物”的做法提出警醒,认为圣王应该以“三本”为念待贤臣,才能使其发挥最大作用。
      墨家“尚贤”乃出于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的本意,倘若将“兼爱”与“尚贤”等视之,便可发现:墨家以“兼爱”为宗旨,旨在天下人相爱,一视同仁。但现在讲“尚贤”,必要先区分何者贤何者不肖,何者智何者愚,这难道不是“自违其术”吗?
      可见,墨氏“兼爱”绝不是单纯的爱一切人。譬如“尚贤”,有贤能的人在上,才能有所治,有所治才能人受其利,若让愚且不肖之人在上,则会作乱,乱则人受其害。《尚贤》三篇,其实是墨子站在君主立场上出谋划策的方案,和他之前提倡兼爱时的立场已经不同。“兼爱”与“尚贤”的矛盾,其实就是墨子思想中人道主义的人民理论和君主集权思想的矛盾。
      二、非命与天志
      若谈“非命”,首先应定义“命”的含义。《孝经》中定义的命有三科,有受命、遭命和随命。墨子所非之命,即是如此三种。对以上所阐述的“命”,墨子态度非常坚决:“执有命者不仁”,并且认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又将儒家有命观列为典型加以批判,儒家多言:“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墨子给以大力批判,认为“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亓冠也”。墨子执“非命”的另一面,是鼓励人们要“为强”,这样才可以做到既贵且荣、既治又宁、既饱又富。墨子之“非命”,在充斥着儒家宿命论的时代,鼓励人们要靠勤劳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正是墨子站在平民立场上的一种体现。
      然而“非命”与“天志”又是矛盾的。《天志》中,墨子所言的天是唯一的权威,“天之志者,义之经也”。天不仅是权威的代表,也是君主权利的赋予者,“天为政于天子”。墨子将君主统治认定是天的意志,把“天”作为君主最直接的掌控者,不仅力证了君主存在的合理性,还通过天的威严,赋予了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的色彩。墨子“天志”,虽然是对以往“天命”观的超越,认为君主是天选出的有贤能之人,但是“天志观”又保留了天命是上天的命令、旨意的内容。
      如上所言,“非命”鼓励人民勤劳致富,本身是对人民的有益引导,但墨子的目的并不限于此。《非命上》有言:“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墨子本立足于劳动人民提出的“非命”观,却落脚于为君主服务的层面上。认为“天命”的危害,在于“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天志观”,不仅带有蒙蔽人们思想的弊病,还为君主的统治提供了貌似公允的借口。如果说“非命”是墨子“以民为本”所宣扬的教义,那“天志”中的他,又摇身一变成了“君权神授”的倡导者,其矛盾之处不言自明。
      三、明鬼与节葬
      《明鬼》中墨子所言之“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人死之后化为的鬼还包括天鬼、山水鬼神。他举大量实例证明鬼神的存在,将社会的动乱归因于人们对鬼神的怀疑:“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而罚暴也”。他认为正是因为鬼神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人们才敢肆无忌惮的做坏事。若相信鬼神的存在人们就不敢胡作非为,反会勤勉工作施善好德。不仅如此,还认为古者圣王要以天鬼的意志为本:“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
      墨子以大量的篇幅来论证鬼神的存在,目的何在?墨子已经做了回答:“治人,有为鬼焉。”张纯一《墨子闲诂笺》又云:“明鬼神之实有,正欲人皆尊之而止乱也”,墨者乃是借鬼神以治人而已。墨子出身于下层民众的群体之中,底层人民对天鬼的怀疑则比较迟缓,墨子正是借此来游说下层人民,不仅可以快速地使人民接受,更成为一种可以约束人们的道德观念。在墨子那里,鬼神就是可以维护社会安定,惩恶扬善的外力。
      是时统治阶级生前极尽奢靡,死后还要繁文缛节,人人仿效,给生者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墨者治丧以薄为道。他认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因此厚葬久丧,“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而后他又批驳厚葬以及处丧之法,认为这种做法不能达到“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等,更不是“圣王之道”。在指出厚葬久丧的种种弊病之后,还富有远见的指出没有废除的原因,因“便其习而义其俗”,直导积弊恒久不废的根源,正是因为“上以为政,下以为俗”,才导致如此荒谬的礼节延续至今,与仁义之道相悖。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说:“儒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墨家专注重‘利’,专注重‘功’。”在功利主义的墨子那里,节葬的原因也是因违背“利”的原则”,他认为不管是生利抑或是死利都应该有所节制,他制定的葬埋之法就以不失生死者之利为目标。
      墨家相信鬼神的存在,但同时又反对葬礼和祭祀的缛节。“明鬼”是墨子借“鬼”以治人,墨子将“兼爱”的思想注入到鬼神的观念之中,鬼神不过是墨子施政的辅助工具。墨子的鬼神观念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与“天志”多有混淆,并与“节葬”的理念自相排斥。如果墨子认为人死后不必厚葬,人无法享受生前的荣华,就等于否认了鬼神的存在。如果鬼神存在,薄葬短丧自然不是鬼神所能满意的,又怎能得到鬼神的庇佑呢?
      为何会出现这种自相悖谬的现象呢?
      首先,当时各国的兼并战争使得广大人民饱受战乱之苦。墨子由底层劳动者上升到“士”的阶层,以一个劳动者的立场对评价社会现象,所以墨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劳动者的意志。但也正因此,平民自身的局限性也不可避免的反映在他的思想中,多有小生产者空想的特点,难以真正实行。
      其二,墨家出现之时,儒道两家的已经在与其他派别的较量之中博得一席之地。占据主流思想的地位不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还需要统治者的青睐。因此墨子不得不妥协于权威,以保全学派的安危。墨家的“尚同”,要求“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天志”更是似君权神授般,给天子以至高无上的权利。
      墨子在宣扬其思想的同时,在底层劳动人民和统治阶级的两端摇摆不定,才使其观点多有相悖。墨子思想也始终没有成为主流的形态。而儒家以其强大的仁本主义作后盾,弥补了功利主义的空缺,并最终掌握了话语权,主宰了中国的道德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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