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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淋漓的鲜血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敬畏】鲜血唤醒长夜

    时间:2019-03-14 03:26:3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小引]   近来,杭州、上海、南京等地频频发生因飙车、酒后驾车等致人伤亡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一起起交通事故,带走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更辗碎了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和希望。酒后驾车、飙车等违章驾驶行为已成为新的社会公害,血淋淋的惨痛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热点回放]
      1,杭州飙车案
      5月7日晚8时许,25岁的谭卓行走在杭州文二西路人行横道上,被正在飙车的胡斌驾驶的三菱跑车撞飞,人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又掉下来。三菱车头凹陷了很大一块,挡风玻璃破了一个洞。谭卓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5月13日下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称,肇事车辆严重超速,速度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内。交警部门称,谭卓被撞出去的确切距离是37.3米!
      7月3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胡斌提起了公诉,为先前的争议――胡斌是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划上了句号。
      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胡斌肇事一周后即5月14日的下午,在上海闹市区的淮海中路、陕西南路路口附近。一名约20岁的青年驾驶一辆宝马车将一名过斑马线的女子撞成重伤,抢救多天后不幸身亡。
      5月15日,在杭州萧山的斑马线上再次发生车祸,一家三口被一辆白色宝马车撞飞,年仅4岁的女孩颅骨骨折,中枢神经损伤……
      人们注意到,这些“飙车”引发的交通案件都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肇事者都是“屡有前科”的超速驾驶者,却都没有受到及时处罚,最终酿成了悲剧。
      2“6・30”南京江宁车祸
      6月30日晚8点多,在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孕妇,腹中的胎儿几乎被挤压出母亲身体,惨不忍睹。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名叫张明宝,是个“包工头”。据他交代,当晚他在一家酒店畅饮,喝了七八两白酒后才驾车回家。经抽血化验,张明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酒醒后的张明宝在接受审讯时手和腿不停地颤抖,他说:“伤害了这么多人,这么多条命啊!我现在感觉自己就是刽子手。”据有关部门透露,张明宝有3辆车,仅其中1辆车在此前3年内就曾有80多次交通违章,其中超速达39次。让人愤怒的是,从张明宝的违章记录看,他的驾驶证被吊销5次都不过分,但现实是他的驾驶资格依然被保留,他依然可以开着车到处横冲直撞。
      7月16日,《文汇报》报道,经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批准,张明宝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正式逮捕。
      这一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南京的“1912”酒吧街区出现了一张巨幅海报,上书“鄙视酒后刽子手”的字样。善良的人们也原本以为,如此惨痛的教训应该极具警醒作用,不想,仅仅是3天后的一个早晨,仍旧是在南京街头,青年男子刘伟酒后驾车撞伤了正通过人行横道线的4名行人,其中3人是高中生。在被问到“6・30”事件时,刘伟说:“怎么可能不知道?太惨了,那个驾驶员简直不是人,该杀!”而他却觉得自己酒量好,虽从晚上10点喝到第二天早晨7点,但开车“肯定不会出事”。
      3,兰州一老人手执板砖“保卫生命线”
      7月9日晚,兰州市74岁的退休教师阎政平手拿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看到车辆闯红灯经过。便用砖块砸向违法车辆。“我就是要引起轰动效应,让政府、社会都来关注斑马线安全问题。”老人后来对记者说,“我原计划是连续砸上一周,现在一个晚上就有了轰动效应,目的达到了,儿女也哭哭啼啼地劝阻我,我就不再继续砸了。”老人贴在旁边信号灯柱上的“宣战书”写道:“守护斑马线,保卫生命线。”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砸车达30辆左右。老人称砸车是为了教训无德司机。对老人的行为,有人喝彩叫好,也有人认为合情但不合法。
      7月20日,阎政平飞到了济南,在山东师大门口当了一回临时交通协管员。看到闯红灯横过斑马线的车辆,老人总是试图让其停下来,无奈“手无缚鸡之力”。有记者问:“如果现在你手里还有砖头的话,你还会砸这样的车吗?”老人笑笑说:“不会了,因为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4,中国道路是世界上最危险的
      亚洲开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4年间,中国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约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至3%,损失金额逾125亿美元。高于公众卫生服务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国家财政预算。这5年里,中国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0多万人死亡,约260万人受伤,相当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生车轮下,每1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为世界第一。
      道路交通事故对行人、自行车和摩托车驾乘人员,以及长途客车乘客等低收入群体造成的伤害尤为严重(占事故伤亡人数的60%以上)。一旦某个家庭成员因事故致死或致残,整个家庭会更加贫困。
      2008年,有报纸称,中国拥有全世界3%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6%;从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5万人的1980年~2008年年底,中国(不含港澳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和溺死、自杀是城市居民意外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于是有人惊呼:“中国的道路是世界上最危险的。”
      这种世界之最让人尴尬、悲哀和羞愧,更值得国人深思的是:数字显示,按发生事故原因分析,驾驶员违章占70%-80%。当一些既有权势又有财富支撑的驾车族,将人头攒动的街道当做直驶无碍的通衢时,交通事故难免频频发生。其实,道路何辜?中国道路又怎该承担最危险的恶名?草菅人命的无良司机、玩忽职守的相关部门、以车为本的文化意识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5,国外,酒后驾车就是犯罪
      在美国,驾车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0.1%即为醉酒驾车,将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一年。美国有的州将醉酒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最高可适用死刑。瑞典法律则规定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2%,即吊销驾照。德国、英国也在刑法中设有酒后驾驶罪的规定。
      “人让车、车让人,人让人、车让车”,这是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口号。然而,在欧美国家,只有“车让人”,没有“人让车”之说。理由是:一个人驾驶着一辆车,就好比是一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而行人则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如果士兵不让老百姓,那老百姓只有死的份儿。
      [各方声音]
      1,同济大学交通工程学博士生导师、城市交通专家杨东援认为,杭州、上海等案中,交通肇事者在斑马线上撞人后显得麻木不仁,还说明这些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的政府虽都花大力气发展交通技术和基础设施,却忽略了全社会现代交通意识的养成。在国外,司机基本都能做到“车让人”,国内不少司机却习惯于“人让车”。屡屡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正是 我国城市交通中“车不让人”矛盾的激化。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2,“我们对酒后驾车查处整治的力度不可谓不严,但酒驾行为却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南京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说,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存有侥幸心理,不把酒后驾车当回事,是当前类似事件不断上演的重要原因。
      (摘自《法制日报》)
      3,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方婷说,一些“富二代”因为家庭教育等缘故,没有健康成长,信仰缺失,言行举止失当,引起了人们的反感。方婷认为,发生在杭州的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波澜,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富裕人群成为掌握经济资源,并通过经济优势去获取其他资源的优势群体,而其中一部分人所表现出来的社会道德行为又无法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尤其在年轻一代中,不少人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中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摘自腾讯网)
      4,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王青说:首先,交通肇事罪的轻刑化不足以让司机引起足够的重视,“醉酒驾驶”也无法真正成为机动车驾驶员思想意识中的“高压线”。然而,法律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公众最痛心的无疑是开车人的道德缺失。其次,南京的重大交通事故背后折射出的“酒文化”也需引起社会的关注。中国文化自古就根植了“酒文化”,在许多场合,酒都被作为一个文化符号,一种文化消费。亲朋聚会,好友相约小酌可以营造气氛、增进感情。然而权衡生命的分量,如果因为醉酒驾驶而酿大祸,就偏离酒文化的出发点了。
      (摘自《河南法制报》)
      5,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说,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等是对公共安全威胁最大的交通行为,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条立法宗旨就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通过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来预防交通事故,非常有必要;经常危险驾驶的司机,交通违法很多,却只有到了验证、验车的时候才对他们进行集中处罚,其间可能有长达一年的时间段,这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及时介入的机制。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6,上海大学教授、社会学学者顾骏注意到,目前上海等城市正在成为“车行”城市。给机动车走的干道越来越多,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走的支路越来越少,很多地方甚至已经没有了人行道,又如在商业街和市中心的一些红绿灯明显车行时间长、人行时间短,行人往往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急匆匆地过马路。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7,该挨兰州老人“板砖”的首先是交通管理执法部门。当今社会,管理闯红灯违法车,法律、执法部门、高科技可谓“一个不少”――执法的交警有法可依,有24小时录像监控,谁若违法,可教育,可扣证扣分,可罚款。但是,长期以来,闯红灯行为为何还是“常态”,蔚然成风,得不到根本遏制?解释只有一个:交通管理执法部门管理无方,执法不严,致使法律被架空,红绿灯成摆设,并且“养大”了个别司机违法的胆量。而老人的行为则是一种用“另类”方式去惩戒违章行为以维护交通秩序的非理性行为,是一种用貌似正义的方式惩戒非正义以呼唤正义的非正义行为,是一种用非文明方式惩戒非文明、把守文明底线的非文明行为,一言以蔽之,是用非法方式捍卫法律尊严。老人砸车时周围一片叫好之声,还有人加入到砸车的行列,网上多数人也表示支持――可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行为,会引发多么可怕的对立。违章乱闯红灯的行人一点也不比机动车少,如果机动车对违章的行为也采取这种以暴制暴的报复,交通将会陷入怎样的混乱?或许,老人不再砖砸违章车之日,正是老人功德圆满之时。我们期待老人早日“下岗”,因为他的天赋“岗位”是颐养天年,而不是砸违章车。或许,也不妨引入交通协管员制度,让像老人这样的“马路佐罗”披上法律的斗篷,把他们手上的板砖换为执法的红旗。
      (摘编自《半岛都市报》、红网)
      [媒体链接]
      “飙车”夺命案暴露生命权意识缺失
      余靖静裘立华
      杭州市区近日发生一起惨重车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驰的三菱跑车撞飞,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称,谭卓被撞起5米高,飞出20多米远。警方认定,肇事车辆当时在超速行驶。
      行人惨死在斑马线上已不是偶然事件。就在几天前,浙江瑞安两个五年级女生搀扶一位九旬老太过斑马线时,突遭“抢时间”拐弯的大货车撞击,年仅13岁的黄小连失去了花一样的生命。
      一个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一个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都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命丧黄泉。网友们在网上留言:“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还有多少生命可以逝去?”除了为不幸者扼腕叹息,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人敢视法律为儿戏,在人流如织的市区道路上“飙车”?
      杭州“飙车”案暴露的不仅仅是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更是“生命权意识”的缺失!在屡见报端的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者明知酒后开车易出事故却照样喝,明知闯红灯违法依然去闯,最令人发指的是撞人后不仅不停车,反而来回碾轧,或拖着奄奄一息的伤者继续奔驰。鲜活的生命被简化为“赔多少钱”的冰冷问话,“撞伤不如撞死”的论调令人心惊。
      “飙车”夺命行为之所以引起公愤,是有的肇事者把自己的一时快意凌驾于他人生命权之上。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哪怕他一贫如洗,谁都不能随意伤害他的身体,更不能随意剥夺他的生命。任何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以最虔诚之心去感悟生命的本义。“生命教育”应该成为今后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也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绝不放过任何伤害无辜生命的行为。为什么“飙车”现象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究竟是惩处偏弱,还是有“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有关部门真该好好查一查。
      (摘自《齐鲁晚报》)
      “板砖”式提醒
      乾羽
      老人以板砖砸车的行为是很容易界定性质的,但不合法的行为却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对此现象,我们可以把原因归结为特定环境中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但并不是任何情绪都可以传染的,一定是一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群体的强烈反应,才可能调动群体的情绪。这个问题就是交通安全问题,就是机动车辆对交通规则的漠视而造成的交通安全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因为飙车和醉酒驾驶造成的惨烈交通事故,让人们对违章行为深恶痛绝。
      有人会说,交通违章不是该由交警管理吗,一个老人何必逞强?这样的说法当然是正确的,可问题是,交警的检查未必能够针对每一辆机动车的驾驶者。虽然,交警可以加大警力对突出的问题进行排查,但是由于警力有限,交警的严查只能是理论上的疏而不漏。同时,还可能存在因为关系作用而导致的处罚最小化,在特权车那里,交警的严查通常就是无力的。由此,人们可能得出一个结论,交通安全不能只依靠交警,交通安全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的遵守,靠的是人们的交通文明。
      这样的判断没有错,但需要追问一句,交通文明从何而来?文明是一种长期养成的素养,不是一次号召和宣传就可以养成的。尽管,对于文明如何养成缺少一个统一的方案,但最基本的一点应该是,任何被发现的违章车辆都应该受到严惩:这种发现可以是交警部门发现的,也可以是公众发现的,只要确定车辆存在违章的事实,就应该对其进行恰当而有力的处理。怕的就是,一些违章和事故因执法不严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人以撞死人只是赔钱那么简单的印象。
      因此,面对老人砸车的新闻时,交警部门需要想一下,如果没有老人的砸车,那些闻红灯者是否可以毫发无损?如果此处的红灯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惩罚,那么他们对规则的尊重又怎能自动养成?文明不是板砖能够砸出来的,但是文明的养成中一定不能少了制度和处罚。虽然我不同意向违章车砸板砖,但是对违章车的处理应该有板砖式的、让车主感到心疼的制度性处罚。
      (摘自《青年时报》)
      [综述]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猛增,飙车:醉酒驾车等违章驾车行为早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背后,隐藏着执法的困惑。但是,仅靠加强有关法制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显然不是。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具有一颗敬畏规则、敬畏生命的心,我们富了物质,还要富精神。
      以淋漓的鲜血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敬畏,这个代价实在太大。逝者已去,生者当思!但愿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能成为全社会痛下决心进行整治的一个拐点。那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平安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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