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散文 > 正文

    【“救人”与“签字”的较量】签字救人

    时间:2019-05-06 03:21:5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台多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特别的案例。家属拒接术前签字治疗,医生在病人仍有救治希望的时候,是“救人”为重还是“签字”为重,对于医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是道德与法律的考量,我们认为在当前的医疗法律体制下,医务工作人不应突破法律, 而有效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a)-0000-00
      2007年11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医院收治因难产而生命垂危的孕妇李丽云,因其同居人肖志军多次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生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最终孕妇及其体内胎儿不治身亡。
      2008年年1月11日,在浙江德清县人民医院,同样的一幕再次发生,孕妇周发芝大出血,生命垂危,需要切除子宫挽救生命,但患者丈夫拒绝签字手术。但是,这家医院做出了不同的决定,有两名主治医生联合签字手术,产妇顺利产下一名男婴,母子平安。(1)
      1法律的力量
      两家医院的医生在面临急危病人时,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我们不能单纯的说北京市某医院的做法冷血无情,毕竟有法在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中列出“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但是我们也不能只一味赞扬浙江德清县人民医院的做法,毕竟,违反违反术前签字制度而强行手术,在法律责任上,医院出于一种极端不利的地位,如果有任何闪失,医院几乎无责可免。然而,浙江省德清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是幸运的,医生采取的措施拯救了病人的生命,病人没有对医院的作为深入追究;孕妇周发芝是幸运的,在她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有一群真正的勇士挽救了她和孩子的生命,这两名主治医师的做法是崇高的勇敢的,他们履行了自己治病救人的职责。若周发芝家属执意追究医院责任--未经家属同意擅自摘除病人子宫,相信医生们也是百口莫辩。说到这里,我们似乎到了一个死胡同里,病人生命危急的时刻,病人家属在场,却拒绝术前签字,作为医生,我们应该选择“救人”还是“签字”?
      医院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医生术前签字,是对病人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也避免了一些医德不高尚的大夫随意给病人动手术、修改治疗方案的情况。在医疗纠纷频发的今天,医生在法律的条框下进行医疗救治活动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
      2道德的考量
      许多人在李丽云事件后指责医生的冷血,许多人作为旁观者时,内心会产生对病人的同情和对医院的责问,他们认为救死扶伤应该是无条件的,用不着患者或家属的同意。(2)但是如果医生在家属的反对下,强行替危重病人手术,万一“出事”,最终也没能挽救患者的性命,这时作为一个“术前没有签字同意的”家属,我们会怎么做?感谢医生的救治,还是责怨医生夺走了我们亲人的生命?法律能因为医院或医生从道德的角度为生命担起责任而给医院或医生一个宽恕的理由吗?
      3拒绝签字的原因
      在这两起事件里,似乎该受到指责的是孕妇的家属—那些拒不签字的亲人们。可是我们不禁想,在自己的亲人受到死神威胁时,为什么家属会拒不签字,眼睁睁的看着生命流逝, 难道他们真的冷血至此,无情如斯?
      分析病人家属不签字的原因:现今的中国医患关系已经势如水火,媒体报道出的“天价医药费”“小病大治”“药费回扣”种种,让患方对医生产生了极度的不信任。以剖腹产来说,市井流传着一种说法,大夫会让本来可以顺产的孕妇进行剖腹产,以期赚取手术费用(3)。这种流言无疑给产科剖腹产的进行产生了极大的障碍,在这种影响下,病人家属会在医生提出剖腹产时本能产生反感、拒绝的情绪,使得家属手术前拒签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外,中国传统上都是病人听医生的,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的发展,病人已不再满足的这样的就诊方式。不少病人在来医院就诊前,已经在家做足了“功课”,他们希望医生给予他们详细的解说并倾听患者自己的建议,病人已经不满足于“医生说签字,我就签字”的治疗方式。因此,鉴于此种趋势,在知情同意方面,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生有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医生术前谈话态度不好,对病情或手术意义解释不到位,就会有拒绝签字的情况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医务人员还存着一些落后的想法,例如认为病人是来“求医”的,对待患者态度居高临下,觉得病人理解不了专业的知识,在和病人沟通中敷衍了事,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粗浅回答甚至一句“说了你也不明白”来打发。没有把病人当做一个个体的“人”来尊重,而仅仅是手术台上需要手术的局部。也是拒绝签字的原因之一。
      4有效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其实,一个签字的手术同意书并不能代表患者充分理解其病情和所要采取的诊疗方案,而增加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若患者不能理解医生的意图和治疗,那么就算家属或患者签字手术,也不能保证日后没有医疗纠纷的发生。医生要理解病人,体谅病人,从病人角度出发,为病人做好术前的解释工作,让病人安心。在有多种治疗方案时,要全面详细的向病人介绍,分析利弊,帮助病人做出最优选择,做到“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
      如果再次遇到李丽云这种事件,我们医生应该反复与家属沟通,将利害详尽的解说他们,争取得到家属的理解,必要的时候借助社会的力量,得到卫生局等机构的帮助,尽一切努力挽救病人的生命。只有真正做到医患同心,医患同力,我们才能达到驱除病痛,医患共赢的目标
      作为在校的医学生,我们还没有踏上工作岗位,没有真正的面对过病人和家属,也许我们还没能体会到那种遵守规定与挽救生命的较量带来的煎熬。但我们牢记着第一天进入医学院时的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目前医患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医疗技术的发展,作为未来的医生,我们不能被现在的医疗案件所吓倒,不能被紧张的医患关系所影响,我们应始终怀揣一颗爱人爱医的心,奋斗在茫茫征程上,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更要注重培养自己高尚的医德,坚决抵制社会上不正之风。因为我们知道将来有一天,我们手上所承载的是沉甸甸的生命。不论法律法规对签字制度是否有了新的规定,我们只有有了过硬的技术本领,有了高尚的医德,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才能与家属良好的沟通,拯救病人生命,让他们相信医生,相信我们,共创和谐的就医环境,达到医患双赢。
      
      参考文献
      [1]张丹,高留战.完善医院法规,让生命高于一切.中外医疗,2008,12:101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早小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S].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
      [3]李艳,卢文军,施卫星.对我国现行术前签字制度的思考.中国医学伦理学,2003,6:31-32
      [4]韩怀忠.拒签事件的法律与理性思考. Zao zhuang health. 21-22
      

    相关热词搜索: 救人 签字 较量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