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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稳的广东弹性】广东维稳事件

    时间:2019-05-08 03:22:3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曾率工作组解决乌坎事件的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2012年5月30日被委以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一职。任职伊始,在5月30日当天举行的广东省政法系统领导大会上,朱明国明确提出广东维稳工作的“四个转变”:
       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维稳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主动创稳转变;由注重“事后控制”的静态维稳向注重“源头治理”的动态维稳转变;由“管控打压”为主的刚性维稳向“服务管理”为主的韧性维稳转变;由“扬汤止沸”的运动式维稳向“釜底抽薪”的制度性维稳转变。
       广东这“四个转变”背后,是近年来每年高达数千起的群体性事件。处于社会矛盾的火山口上,政府维稳手段捉襟见肘,政策调整顺理成章。
       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分析称,广东的“四个转变”,致力改变传统的以管控打压为主的模式,值得肯定;他同时认为,广东的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一点,更应该强调法治的作用。
      维稳转向
       对于广东维稳思路的“四个转变”,广东省委政法委新闻发言人助理对财新记者表示,这个提法“只是总结了一下维稳的方向”。此前的2012年4月18日,广东省委政法委秘书长陈少波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广东目前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四大类——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环保纠纷和山林土地纠纷。
       其中劳资纠纷占一半以上,多发生于珠三角地区;其次是征地拆迁纠纷,发生在各个大中城市、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所在地;环保方面的问题日益增多。
       压力之下,在维稳举措上,广东近年来的确发生了不少微妙的变化。
       比如劳资纠纷,一个特别的例子是,2011年11月18日,广州花都建设北路有数百民工喊着口号游行示威,打着大大的横幅:“还我血汗钱”“我要吃饭”。现场没有受到阻挠,却有警察沿途开路护航、疏导交通。2011年末,深圳西铁城代工厂、海量存储等企业发生罢工,虽有大量警察守在厂区警戒线附近,但无一上前干涉。
       另在环保纠纷上,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爆发于2009年底的广州番禺反垃圾焚烧运动,官民逐渐从冲突走向对话。此后广州市政府顺应民意,在城管委下设“垃圾分类处”。作为中国惟一一个“垃圾分类处”处长的余尚风,常以“个人身份”出席各类民间环保组织的研讨会,与民众直接对话。在广州,尽管关于垃圾处理的争论从未间断,但官民直接对抗目前已少出现。
       另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11年的乌坎事件。乌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上访,随后发生了打砸警员、警车事件。此后官民对立,事件僵持,村民自发堵住进村道路,直到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率工作组进驻陆丰,倾听民众诉求,转而称“群众主要诉求合理”“坚持以民意为重”,事情才最终基本平息。
       维稳手段逐渐柔化的同时,政府亦在探索“源头治理”。2011年,广东正式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陈少波披露,2011年共有766个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其中90个因为有一定社会风险,被评为暂缓实施(包括化解问题后准予实施),而有15个因有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而不准实施。类似的种种探索,最终在2012年被明确总结成广东维稳思路的“四个转变”。
      转型不易
       广东群体性事件多发。据陈少波介绍,高峰时期,广东省每年有4000余起群体性事件,尽管最近三年逐渐下降,但目前每年仍有1800起左右。
       在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看来,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也是中国过去发展模式弊端最突出的地方,社会问题也就会最早最集中地暴露出来;二是广东的民间社会的根基相比而言较为深厚,包括家族力量根深蒂固,强烈的权利意识加上有凝聚力量的社会基础,民众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事件自然多发。
       多发的社会冲突使得传统的维稳手段捉襟见肘。朱明国曾亲自到现场领导处置2011年广州增城新塘镇的群体性事件,后来他公开表示,此事由摆摊外来人员跟村里的治安员发生纠纷引起,“就是这么个事儿,(本来)酿不成这么大的事,最后抓了308人啊!后来调了多少警察去!武警、警察前后2000多人!”而就在此事前一周,广东省潮州市古巷镇亦发生了性质类似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最终亦依靠大量警察平息。
       两件事均与2008年奥运前半月在广东惠州发生的数百人骚乱事件类似。该事由湖南籍出租摩托车车主与治安员发生纠纷引起,亦由大量警察全副武装制止。三年之间,有关外来人员与本地人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得到根本改观。
       在被视为广东维稳转型标志的乌坎事件之前,2005年广州市番禺区太石村发生类似的事件。当时,太石村发生严重的财务问题,村委会被质疑贪污腐败,村民们提请罢免村干部,引发群体性事件。当时政府动用上千警力,拘捕了几十名村民,村民自发组织的选举和罢免运动也因政府打压而失败。在乌坎事件前期,政府亦采取同样手段,矛盾激化。后期省工作组介入之后,组织当地重新选举村干部,事态才逐渐平息。然而就在乌坎事件发生的同时,其周边的神冲、崎砂、龙光、大旁、后砍等村均有村民上访,反映类似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同样的解决。广东省有领导曾明确向财新记者表示,省里派工作组进驻的模式,“绝无复制的可能”。
       勉强算有“制度性维稳”色彩的劳资纠纷处理,除了劳动部门对单个劳动纠纷按程序处理,对待罢工等群体运动,传统上还是使用强力维稳。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毅称,群体性劳资纠纷发生,政府一方面出动警力封锁工人游行经过的道路,驱赶聚集的民众,甚至逮捕工人代表;另一方面会采取种种安抚的措施,满足工人的部分要求。
       “但罢工越来越多,一边是警力不够,另一边是政府也没那么多钱来摆平这些事情,所以传统的维稳手段已经没有办法解决问题了。”段毅说。
       广东资深媒体人笑蜀曾撰写评论称,随着利益博弈之水涨船高,民间维权、民间抗争在公众心理层面,早已经脱敏并常态化。“公众早已经过了河,地方政府却往往还在摸石头。”
       2010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课题组完成一份名为《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维稳新思路》的报告明确提出,维权才是维稳的治本之道。应当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扮演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使法治成为解决冲突的长效手段;建立利益均衡机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管道;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形成化解冲突的社会机制。
       于建嵘称,与中国其他省份相比,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在传统维稳模式遇到困境的情况之下,能够比别的省份更快地接受新理念。
      更需法治
       2011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此后又颁布了七个加强社会建设的配套文件,构成广东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体系。
       朱明国如是解释: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第一人口大省,社会管理任务重、压力大,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早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社会上随便一件小事都可能会蹦出惊天动地的大事”,特别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各种矛盾和问题倒逼,“不抓社会建设不行”。
       当年,广东首创的社会管理创新机构——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挂牌成立,朱明国兼任委员会主任。相比已经存在的政法委、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后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等维稳系统,社工委多了不少“柔性”色彩。截至今年3月,广东已经在省、市、县三级全面设立社会工作机构。
       而此轮地方党委换届,广东省维稳系统的变化也耐人寻味。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而全省21个地市的政法委书记,均不再由公安局局长兼任,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湛江、河源七市出现政法委、社工委“一把手”由同一人兼任的情况。此外,广东省各级社工委和政法委,多为合署办公。对于广东的维稳新思路,诸多受访学者均对财新记者表示乐见其成,不过具体实践尚待观察。
       于建嵘强调,广东这次的提法还有可以完善的地方,“那就是应该突出强调依靠法律来实现制度性稳定”。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肖滨亦认为,广东要实现“四个转变”,必须立足于法治,还需有相应的制度配套,比如调整干部考核制度。
       和很多地方一样,目前广东依然对官员实行维稳“一票否决制”。“如果维稳在干部考核上还是一票否决,官员为了不丢乌纱帽,很可能还是继续采用刚性维稳方式。”肖滨说。
       于建嵘还称,“对维稳的范畴也应该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不应该随意扩大维稳的范围。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应星的研究,民众的社会抗争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组织程度很低、带有一定暴力性和违法性的,这是严格意义上的群体性事件;另一种则是依法抗争,指的是以较为理性、合法的手段去表达诉求,包括上访、诉讼,甚至是法律允许的游行示威等。如果依法抗争的渠道比较畅通,政府的反应比较积极而宽和,爆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于建嵘说:“如果维稳的目的不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而仅仅是为了稳定而维稳,那依然会留下许多后遗症。”
       比如乌坎事件,据财新记者了解,在广东省委调查组介入后,为了收回土地以及时安抚民心,陆丰市国土局注销了一些工厂的土地使用证,工作组亦要求其补缴2008年金融危机时许诺免交的房租,后被这些工厂指责“政府毫无诚信”,由此引发新的纠纷。
       乌坎富荣纺织厂的老板薛哥里面临的问题即是典型。他出生于乌坎村,年幼时移民香港,12年前回乡投资。除了租用乌坎村委工厂的综合楼,还向乌坎村委购买了6002.5平方米的厂区用地,以及该土地上的一栋房产。在乌坎事件中,富荣纺织厂受到村民冲击,玻璃被砸,大门遭围,工厂停工。尽管汕尾市政府发布的《陆丰市乌坎事件情况》明确提到,“通过调查,合泰实业、南海庄园、富荣纺织厂等三家企业的用地符合规定并已办理了手续”,但富荣纺织厂的土地使用证还是被注销。
       2012年5月,薛哥里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但迄今起诉状递交一个多月了,陆丰和汕尾两级法院既不给书面答复也不立案,只表示,“一切听省工作组的安排”。律师徐天明说,“因为原来的一些违法操作,村民是受害方。现在,政府的确是在帮受害方讨回公道,但是如果不用法律的手段,使得原来的强势方又变成了受害方。这样的企业在乌坎有好几家。”
       对于此次广东提出的维稳新思路,于建嵘说,“完全可以再大度一点,突出依靠法律来创稳的模式,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维稳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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