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故事 > 正文

    医患纠纷如何处理_医患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时间:2020-02-20 10:42:5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关键词】医疗纠纷;
    诉讼;
    原因
    【中图分类号】I)9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6)03—0161—04
    医患关系本应是和谐相处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
    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
    院。然而,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
    势。而发生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收取550
    万余元天价医药费的事件,在充分暴露医疗卫生体制
    弊端的同时,显然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为此,笔者
    对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十多年来审结的48起医患纠
    纷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以期寻求解决医患纠纷案
    件增多的对策。

    、丰县人民法院1996年来审理医患纠纷案件
    统计情况
    · 161 ·
    · 医疗纠纷与诉讼·
    从以上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法院审理的医患纠纷
    案件基本上是逐年递增.尤其是2001年以来,这一趋
    势更加凸现。2001—2005年5年间医患纠纷案件数达
    到34件,是此前1996—2000年5年间案件数(3件)的
    ll倍之多。2006年1~6月又结案ll件。医患纠纷案
    件的增多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今的医患关系究
    竟怎么了?它有什么特点和原因?如何有效地预防和
    遏制医患纠纷案件的发生?
    二、当前医患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通过翻阅48起医患纠纷案件的卷宗并进行分
    析,可以看出当前医患纠纷案件有以下主要特点。
    1.患者法律意识增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2000
    年以来此类案件每年都要上升,说明患者从以前习惯
    性找医院私了或忍气吞声发展为用法律武器来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2.医院败诉的多。48起案件中,除1件移送、3件
    驳回患者起诉或者诉讼请求外,其余44起案件患者
    均获得了赔偿,即医院败诉的比例为91.67%。
    3.患者索赔的数额盲目攀高,与获赔数额往往相
    差过大。据统计,48起案件中除1件涉及医疗服务纠
    纷外,最少的索赔6 177元,其他案件标的额多数在
    10万元到30万元之间,最多的竟达到256万元。但在
    44起患者获得赔偿的案件中,法院支持的赔偿数额有
    7件为患者诉讼请求的20%以下,30件为患者诉讼请
    求的20%~30% ,6件为患者诉讼请求的30%~60% ,
    1件为患者诉讼请求的72%。
    4.医患矛盾对立突出,案件审理难度大。由于患
    者往往出现伤残甚至死亡,易引起医患之间的对立,
    尤其是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双方的矛盾冲突更加尖
    锐、激化,导致法院不得不考虑息诉止争、缓解当事人
    上访。48起案件只有3件调解结案,且有40件适用普
    通程序审结,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特点。
    5.涉诉纠纷表现形式多样化。包括输血感染、手
    术失误、孕妇分娩引发伤亡、延误诊断时间等原因,以
    及因误诊、漏诊等引发的纠纷,另外还有患者要求复
    制病历资料遭到拒绝而起诉医院的案件。
    【作者简介】刘秋苏(1976一),男,汉族,江苏丰县人,大学学历,现任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研究方向:民事、行政
    法律。Tel:+86—516—85689587,E—mail:l_ qiusu@ 163.eom 。
    · 162 ·
    三、医患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
    1.医患之间关系的不和谐是医患纠纷案件增加的
    一个重要原因。医方和患方之间普遍缺乏沟通、理解
    和信任。医方较多考虑自身的利益,不能将病情、治疗
    手段等及时告知患者及其亲属,导致患方的知情权、
    选择权难以实现,而患方对医方也缺乏理解,不了解
    医学的复杂性
    2.医疗不规范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
    生医疗损害,使医患纠纷案件增多。如医方违反操作
    规程、相关手续不齐备,或手术前不将医疗措施、风险
    等如实告知患方,或对并发症防范意识不强,或医护
    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服务态度恶劣等等,都会使双方
    产生矛盾。
    3.患方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及维权渠
    道的畅通,也使得医患纠纷案件不断增多。2002年9
    月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允许患方复印
    病历等规定,以及法院在审理中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
    则.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一条
    相对畅通的途径,使医患双方地位更加平等。
    4.患方对疾病的治疗和转归期望值过高,一旦达
    不到其预期目动辄就起诉医方。由于受医学发展水平
    的限制,加之患者个体疾病的千差万别,治疗中不可
    避免出现一些无法预知的情况。不少患者视医患关系
    为消费关系,认为自己是“上帝”,过分强调自我权利,
    对治疗结果抱有太大希望,一旦病情不见好转或恶
    化,达不到其预期的效果时就认为是医疗事故,从而
    诉至法院要求医方赔偿损失。如48起案件中就有3
    起案件患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病情恶化而起诉医院,结
    果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
    5.医疗费用的日益增长与百姓收人之间的矛盾是
    医患纠纷案件增多的又一个导火索。目前大多数医院
    是公益医院,但由于政府对医疗事业投人较少,相当
    多医院正常运行主要靠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这
    在一定程度上使医院或多或少注重经济收入,从而增
    加了群众负担,又激化了本来就紧张的医患矛盾。对
    于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后患者又出现伤残或死亡,患者
    家属就有一种“人财两空”的感觉,促使其产生从医疗
    机构“弥补”一下损失的可能,从而加剧医疗纠纷。
    6.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不客观、不全面的报道,
    引起公众对医院信誉的质疑,是引起医患纠纷高发的
    又一诱因。新闻媒体对医生这个行业的风险宣传不
    够。社会舆论往往同情患者,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权益
    较易被忽视。医方的权益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维护,
    动辄以损害医方的利益来平息医患纠纷,一些得不到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6年第13卷(第3期)
    满意效果的患方往往以为有社会舆论的支持和新闻
    媒体的同情,就会将医院告上法院。
    四、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1】2000年8月18日,原告刘某因身体不
    适到被告某医院治疗,诊断为结肠癌。手术中发现是
    肠套叠.改行套叠复位回盲固定术,诊断为淋巴结慢
    性炎.10日后出院。2001年8月、2002年5月、7月,
    刘某又3次入住医院,均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然而
    在2002年9月的一次CT检查中,刘某被告知患有结
    肠癌,她即赴南京求治,经南京军区医院进行病理检
    验.结论为非霍杰金恶性淋巴瘤,并进行7次化疗。
    2004年3月.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医院
    因技术水平原因,病理诊断为慢性淋巴结炎属误诊,
    导致患者失去最佳治疗时机。因此,刘某将医院告上
    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256万余
    元。
    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患病后到医院就
    诊,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刘某被误诊误治
    是事实。医院将恶性淋巴癌误诊为淋巴结慢性炎、粘
    连性肠梗阻治疗,贻误了患者的治疗时机,应承担民
    事责任。刘某身体存在恶性淋巴瘤是主要原因,误诊
    只是导致其失去最佳治疗时机,对其身体健康的损害
    是次要原因.医院以承担45%的责任为宜。法院据此
    判令医院赔偿刘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2 674.68元。
    宣判后,双方不服判,均提起上诉。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将患者
    恶性淋巴癌误诊为淋巴结慢性炎、粘连性肠梗阻治
    疗,错误认识病情达两年之久,严重贻误了患者的最
    佳治疗时机,致使患者发展为恶性淋巴瘤晚期,治愈
    难度加大,存活率降低。根据目前的医疗文献,恶性淋
    巴瘤的治愈率在20%至60%之间,但早期诊断、早期
    治疗具有重要意义,故医院对刘某误诊的过错行为对
    其治疗有较大影响,对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75%)。由于刘某恶性淋巴瘤疾病源发于自身,且此疾
    病是疑难病症,具有相当的侵害性和难治愈性,故刘
    某应自负30%损失。二审法院终审判令医院赔偿刘女
    士医疗费等经济损失99 301.80元。
    评析:医院误诊应当承担责任,但患者索赔的数
    额盲目攀高,获赔比例仅为3.88%。
    【案例2】2002年12月22日,彭某因与他人发
    生交通事故受伤,住进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头顶
    皮肤挫裂伤及皮下血肿、脑震荡。后医生对彭某施行
    了切开复位内定手术,将两根髓内针在髓腔内套叠固
    定。12天后彭某出院。医生在医嘱中载明:院外抗炎治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6年第l3卷(第3期)
    疗.术后2周拆线。卧床休息2月,定期摄片复查,门
    诊随访。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间,彭某先后5次
    在医院做x线检查,前4次均提示骨折线可见,最后1
    次显示:患者左股骨中段骨折术后,局部有明显骨痂
    生成,骨折线基本消失。随后彭某在另一家医院拔除
    髓内针。由于走路跛行,彭某怀疑医院存在医疗不当
    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护理费、误工
    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近
    4万元。经法医及医疗专家测量鉴定,彭某的左下肢骨
    折治疗后,较右下肢缩短3厘米,已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彭某因车祸人住医院治疗
    后.双方即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
    照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应尽到充分谨慎、积极注
    意的义务。彭某手术后左下肢缩短3厘米,明显不符
    合股骨骨折复位标准,存在人身损害的事实;
    并且从
    2002年l2月手术开始到2005年3月骨折线基本消
    失并拔除内套叠固定物髓内针结束长达27个月,超
    出正常8个月的愈合期达l9个月,延长了患者的病
    程.按照过错推定原则,应当认为其行为符合民事侵
    权的构成。彭某系车祸后骨折手术,其自身伤病是不
    当医疗行为造成左下肢缩短3厘米的前提原因,且未
    按出院医嘱定期摄片复查,未能尽早发现迟延愈合,
    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故应减轻医院的民
    事赔偿责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医院以承担70%的
    赔偿责任为宜。法院遂判令医院赔偿彭某误工费
    5 269.10元、护理费5 269.10元、残疾赔偿金6 655.60
    元、残疾用具费3 500元、交通费95.20元、精神损害
    抚慰金l 400元,各项经济损合计22 189元。
    评析:医院注意义务不够.导致赔偿结果发生。
    【案例3】2003年初单女士身体不适,出现头痛、
    头晕、视力下降、手无力、下肢发紧等症状。1月12日
    住进沛县某某医院,经诊断为颈椎病、脊髓交感神经
    混合型。该医院的医师与某某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专家
    施某联系行前路髓核摘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当月
    14日上午10:30至12:30,由施某主刀,某某医院医生
    刘某某、郭某某作助手为单女士实施手术。手术完毕
    后.单女士出现呼吸困难、窒息,经抢救恢复呼吸,但
    仍神志不清,四肢抽动。次日8时许,某某医院将单女
    士转院治疗。经徐州矿务局总医院诊断,单女士为缺
    氧性脑病,伴有褥疮、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在以后的
    治疗中,单女士长期鼻饲流质、气管切开、保留导尿.
    存在意识障碍,对光、声痛有反应.不能用眼睛及其他
    感情反应作答.对熟人、朋友的言语无反应.大小便不
    · l63 ·
    能自理。经某某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某
    某医院超越国家规定的手术范围.手术环境不具备行
    该类手术的条件,由于临床经验不足,抢救措施不力,
    致患者出现严重后果,属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
    负主要责任。经鉴定。单女士的损伤为一级残疾。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单女士患病到被告某某医
    院住院诊治,确诊后医院会同外请专家实施手术.双
    方已形成医疗合同法律关系,医院应按照医疗法规、
    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要求为单女士治疗。医院不具
    备手术环境、术后抢救措施不力的过错行为使单女士
    身体受伤害,发生医疗事故,导致单女士一级伤残,应
    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80%)。法院据此依照《民法通
    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判决医院赔偿单女
    士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
    l 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40 136元;
    并自
    2004年8月之后每l2个月为一时间段赔偿单女士继
    续治疗期间的基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96 171元,直至其治疗终结为
    止。
    评析:医院违反操作规程,术后抢救措施不力.理
    应承担责任。
    【案例4】2005年6月8日,周某某因发热、咳嗽
    而感到胸闷,到医院住院治疗。医生初步诊断为右肺
    阴影待查,疑为肺炎或者肺占位,暂给予抗细菌、抗病
    毒治疗。后又多次复查确诊为肺炎。7月22日周某某
    好转出院。周出院回家几天后,又感到身体不适,于8
    月23日前往徐州市铁路医院诊治,经CT检查,疑为
    肺肿瘤。9月6日,在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确诊为肺肿
    瘤晚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某到医院诊治,双方建
    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周某某有义务支付医疗费,
    医院有义务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
    对患者诊断治疗。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已尽到积极注
    意义务,其医疗行为无过错。医院未查出肺肿瘤,系疾
    病的发展转归情况影响疾病的发现与治疗。周某某现
    确诊为肺肿瘤.系其自身存在疾病,而非医院误诊导
    致的结果.故医院不承担责任,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评析:患方对疾病的治疗期望值过高,过分强调
    自我权利 病情达不到目的就认为是医疗事故,其实
    是疾病的发展所然.结果诉讼请求自然得不到支持。
    五、解决医患纠纷案件增多的对策
    1.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关系紧张是没
    有赢家的对立.对医方、对患方双方都不利,但在这场
    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建立健康、
    · 164 ·
    和谐、良性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换位思考,增进相互
    理解。医方作为主导的一方,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
    权和选择权.履行治疗告知的义务,提供诚信优质的
    服务.增加医患沟通.引导双方关系最终走向和谐,走
    向双赢。患方也要理性看待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
    险和误差.尊重事实和法律。在此基础上构建和谐的
    医患关系.才是化解医患纠纷的关键,才能最大限度
    的减少和遏制医患纠纷案件的渐增势头。
    2.医院要完善医疗管理体制,尽力化解医患矛盾。
    医院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规章制度建
    设.用制度和法律规范医患双方之间的行为.并不断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
    救死扶伤为天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疗管理制
    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办事,时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
    识。要建立患者查阅和复印病历制度.让患者随时能
    够查阅和复印自己的病历材料。另外.一旦出现医疗
    纠纷.医方要积极主动地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既不能回避矛盾.又要站在患
    方的立场考虑。
    3.政府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
    医院盲目追求高收入、严重侵害患者利益的现象.政
    府应当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整顿医疗
    价格秩序.促使其规范诊疗行为,推行价格和收费公
    · 医疗纠纷与诉讼·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6年第l3卷(第3期)
    开.增强透明度.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权益。要建立
    政府、行业、群众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提高服
    务质量。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
    应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
    刑事责任。
    4.强化社会舆论的引导,正视生命现象的复杂性
    与医疗行为所固有的风险性。新闻媒体在报道医患纠
    纷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并要大力加强对医疗卫生行
    业的高风险性的宣传和引导,医院也要加强自身宣
    传,使群众增强对医疗行为高风险的认识,从而沟通
    和融洽医患双方之间的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案件的发
    生。
    5.加大医疗投入,建立医疗责任保险体系。医疗
    机构承受的特殊职业风险日益加重.若任其发展必然
    导致医患双方产生强烈的自卫防范心理.不利于双方
    利益的平衡。因此,要加大国家和政府对医疗卫生事
    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完善的医疗责任保
    险体系,譬如建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由医患双
    方共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合理分担医疗风险.从而
    减轻医患双方的负担,这有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协调
    平衡和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
    (收稿:2006—0l一24;
    修回:2006—08—03)
    相关热词搜索: 增多 对策 医患 纠纷案件 原因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