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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教师退出及补充机制研究] 新型农村土地合作社

    时间:2019-02-16 03:28:1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结构性缺编、年龄偏大、原始学历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阻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充分把握农村教师现状的基础上,从“软着陆”退养和多渠道补充农村教师的角度出发,探索建立提前退养、待岗培训、转岗、解聘等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和区域“特岗教师”、在校优秀师范生支教、优秀师范毕业生顶岗实习、优秀城镇退休教师返聘支教等补充机制,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质量,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教师;师资水平;退出机制;补充机制
      
      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使我国农村教育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城乡教育差距仍然很大,尤其是教育质量差距比较明显,其主要原因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薄弱的局面仍未改变。通过对辽宁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笔者发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全省教师总量超编,结构性缺编,乡镇分布不均;平均年龄偏高,部分地区面临教师大面积断层现象;原始学历水平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等等。资料显示,此类问题在全国其他地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和创新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问题,是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平稳退出,建立合理的富余教师退出机制
      
      农村富余教师既包括不合格教师,也包括学校超编教师。建立农村富余教师退出机制,应从全行业甚至全地区各行业的宏观角度进行研究,要科学规划,平稳退出。
      (一)摸清农村教师队伍现状,为富余教师合理退出提供依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乡义务教育生源发生了很大变化。城镇学校生源大增,大大突破了国家规定的“生师比”,迫使不少城镇学校采用大班额教学;而生源的流出又使农村学校小班化倾向日益加剧,不少农村小学一个教学班只有十几个学生,但这些学校又不能撤并。按照“生师比”标准,教师数量超标,但是按照“班师比”,教师数量又不足。再加之以前编制标准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就辽宁地区现状而言,从年龄结构上看,农村教师年龄段集中在41-50岁,并且51岁以上的教师所占比例相当大。例如,某镇的中心小学172名专任教师中,38岁以下教师只有6人,男55岁(女50岁)教师就有57人,所占比例为33%,这种“爷爷奶奶教孙子”的现象并不鲜见。从学历结构上看,农村中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占教师总数的5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占25%,许多省级标准化初中至今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师范毕业生。例如,某市中小学4147名专任教师中,最后学历合格达标4068人,比例为98.1%,但是原始学历合格达标却只有2123人,占总数的51.2%。从学科结构来看,全省农村中小学的英语、计算机、音体美学科专业教师出现了缺编现象,对于小学来说属于奇缺。例如,某市英语教师缺编人数占需求人数的26%,音体美教师缺编人数占需求人数的40%。本专业毕业的英语教师仅占9%,音体美教师仅占16%,他们还都集中在县城,而数学、语文学科教师超编现象却很严重。建立富余教师退出机制是保障农村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制订相对科学稳定的农村合格教师评价标准与考核方案
      实施富余教师退出机制,首先要制订科学合理的合格教师评价标准。教育管理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明确“合格教师”与“不合格教师”的界定,确定合格教师的标准。在制订标准时,除了要考虑教师的师德素质、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班主任管理能力之外,还要考虑教师是否具有提高的空间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制订考核办法时,要建立退出预警机制,加强日常考核,早发现早培训,给教师自我提高的机会和做好退出心理准备的时间。制订的退出方案应该细致可行,在制订退出方案之前,一定要进行深入的论证和试点运行,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然后方可铺开实施,以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完善富余教师的退出保障机制,对富余教师的退出实行“软着陆”
      
      1.试行农村中小学教师提前退养的政策
      就辽宁省而言,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处于男55岁和女50岁以上的人数还很多,他们大部分都是民办转正教师。针对这部分教师,政府可以考虑制订不合格教师降低退休年龄的政策。根据合格教师标准,对超过50岁的教师进行考核,然后对不合格教师进行定期培训,使其业务能力、知识水平、师德素质等各方面有所提高。培训后再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继续进入教师岗位。对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且没有其他合适岗位安排的教师,让他们提前合法化退休,空出的编制由优秀师范毕业生补充,以为日益老化的农村教师队伍输送新鲜血液,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优化。
      
      2.对富余教师的退出要实行“软着陆”,平稳退出
      在退出富余教师的时候,学校要充分考虑这些教师在过去教育条件比较差、经费投入比较少、办学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曾经对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做好其退出后的安置工作。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同时要通过岗位聘任,把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教师安置到其他岗位,并招聘高校毕业生填补空出的教师岗位。例如,对有条件从事幼教工作的教师,可以通过培训转岗为幼儿园教师或保育员,并继续享有原来的工资、职称和福利待遇。对于不适合在教师岗位任职的教师,通过培训后,可以安排其到学校后勤、教务、辅助教学、保卫等岗位。对于没有任何岗位可聘的不合格教师给予劝退,并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使他们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各行业营造不合格人员退出的社会舆论氛围,使这些人员平稳退出教师行业。
      
      二、严把入口,多元探索。创新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的补充机制
      
      在建立富余教师退出机制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准入机制,使师资队伍整体形成动态平衡的格局。为了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必须严把入口关,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建立完善、长效的教师准人制度和创新科学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一)科学预算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总量与分布。保证农村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
      首先,要保证学科教师数量上的充足,以满足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的需求。其次,预留一定教师比例,用来满足调节教师在岗学习培训、教学科研、脱产进修、产育假等流动人员的岗位需要。同时,为满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需要,应适当考虑在严格控制总编制的范围 内,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对农村教师进行局部超编补充,可采取退2进1的机制。教师超编但学科教师缺乏的学校,要根据需要,适当引进人员,补充所缺专业教师,使农村教师不断得到补充和更新,保证农村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县级教育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力度,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负责中小学校(园)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等工作,严把入口关,形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服务,推进“县管校用”,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的“县管校用”工作机制,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三)建立完善有效的农村教师引入机制
      1.从源头抓起,加大师范院校的改革力度
      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教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政府应该对新时期师范教育重新定位,从人口数量变化、中小学生源变化和当前教师队伍现状出发,统筹规划安排高校师范专业的设置和布局,研究招生制度的改革措施,对师范院校实行提前招生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减免学费等激励政策,提高入学门槛,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以吸引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从根本上解决师范院校生源差的问题,提高未来教师的素质。
      
      2.实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
      根据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和2009年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各地实际实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就业。此项措施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根据辽宁省地方性“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有效经验,笔者建议各地在落实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同时启动实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保证落实国家确定的计划目标基础上,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大力推进实施地区性“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编制问题可以仿照国家的办法,待编三年,管理和服务岗位人员退休后陆续安排待编教师。管理和服务岗位聘用新的人员,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关于经费问题,主要是地区增加投入,以保障“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实施。
      
      3.探索师范类毕业生顶岗实习模式
      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组织师范生到农村实习支教。根据此精神,各地可结合实际,抓住师范类毕业生实习的机会,选择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使其以“全职”的教师身份进入中小学一线教师岗位,承担教学任务、班主任管理工作,使其了解农村中小学实况,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这有利于缓解农村教师紧张的局面,使空出的农村教师有时间到名校或高校进修。缺少教师的学校,可以与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毕业后成为本校教师。在这方面,政府部门要提供相应的经费和制订相关政策,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落到实处。
      4.探索退休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返聘到农村支教模式
      在城市或农村,每年都会有一大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的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退休。这些教师一生都在为教育事业默默耕耘,在其退休之后,政府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在他们自愿、在农村吃住条件都能保障的前提下,返聘他们到农村支教。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优秀教师缺乏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利用这些优秀教师资源,推动农村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明确责任,政府保障。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献身农村教育事业
      
      在“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省市政府应统筹规划,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向农村倾斜的政策,保障优秀人才献身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保障农村教师生存的物质条件
      加强农村师资力量,需要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尤其要努力提高山区教师待遇,提升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让那些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教师稳定地、安心地在农村任教。由于缺编,农村教师时常承担额外的科目,政府或学校应给予相应的补贴。对于家离学校超过一定距离的教师,学校要给予交通补贴,或提供交通工具;同时,还应给予不能回家的住校教师一定补贴。此外,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收人分配制度,并把农村教师的医疗、养老和各种社会保险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
      
      (二)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保障农村教师安居乐业
      近年来,随着教师招聘制度的改革,外地教师越来越多,如果学校不能提供安全实用的住房,必然会使一部分人才流失,从而造成农村教师队伍中优秀人才的流失甚至人员缺编。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可以暂时解决农村地区学校所招聘的优秀教师的食宿等生活问题,有利于学校在更大范围内招聘优秀人员来农村中小学任教,同时,也为城乡交流教师、特岗教师和农村中小学无住房教师提供了基本的住房条件。因此,各级政府应像抓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一样,抓好农村教师的住房建设。笔者认为,学校可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教师自愿的原则,建设一批40-5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户型农村教师周转房,保障农村教师安居乐业。
      (三)建立表彰农村优秀教师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稳定发展
      建立评优评奖晋级向农村倾斜制度,吸引、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和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县、乡镇、学校每年要对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职称聘任、评“优”评“先”工作中对边远山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农村学校教师。同时,要设立专项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教师给予奖励,并出台相配套的教师津贴制度,按月给支教教师和边远山区教师适当的补贴;设立“农村新教师奖学金”,鼓励师范毕业生和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努力实现城乡学校之间师资配置的均衡发展。
      
      (四)高度关注农村教师的身心健康,保障农村学校教学的顺利进行
      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工作压力比较大,经济负担比较重,这些突出的问题使农村教师的职业疲劳现象、身心疾病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笔者建议,各级政府投入一定资金,每年为学校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并成立学校心理咨询室,为学校教师做心理理疗,减轻教师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使教师能够健康愉快地投人工作,为农村的教育事业发展尽职尽责。
      
      (五)强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退出与补充机制建设的评估与督导,把各县建立合理的教师退出机制和创新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作为省政府的评价指标
      统计和评价地区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不仅要统计和评价教师总量、教师学历达标率、教师高中级职称的比例,还要统计和评价学科教师的配置情况、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占教师的比例、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的比例以及这些比例在城镇和农村学校之间的差距等。同时要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制度,定期检查各区县、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把教师的退出及补充情况列为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强化各地政府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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