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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时间:2021-01-29 08:10:10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总则
      1.1目的
      为了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农业的损失和对人类的损害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昌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的农业转基因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农业转基因安全事故的预防。

      1.4定义

      1.4.1农业转基因生物

      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4.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潜在风险。

      1.4.3农业转基因安全事故

      在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或者进口、出口转基因生物过程中因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当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构成危害或潜在危险;
    发现已经在生产加工应用中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1.4.4农业转基因安全突发事件

      指在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或进口、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过程中突然发生的对人类、动植物、生态环境构成危害或潜在危险的基因安全事故。

      2应急指挥系统

      2.1应急工作机构

      市农业局设立**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执法副局长为副组长,水产局、执法大队、环保站、农技中心、特产中心、政策法规科、计财科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控制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2.2.1.1负责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2.2.1.2农业转基因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对上报告;

      2.2.1.3审查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每一个特定的转基因生物试验并按程序报上级批准;

      2.2.1.4成立专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

      2.2.1.5协调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控制所需物质、人员经费落实;

      2.2.1.6防止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蔓延,加强农产品安全及市场监测,销毁转基因产品,进行全方位的环境监测,维护社会稳定。

      2.2.2办公室职责:

      2.2.2.1 组织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计划;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2.2.2及时收集、反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组织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2.2.2.3在突发事件发生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

      2.2.2.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

      2.2.2.5负责组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组、专家组等。

      2.2.2.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2.2.3.1计财科:争取、协调和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资金;

      2.2.3.2水产局:负责水产养殖方面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进行市场监测,销毁转基因产品。

      2.2.3.3执法大队、环保站: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质量监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所需物质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威胁人类安全的含有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农作物产品、农药、肥料等进行处理。对农田采取措施实施保护。

      2.2.3.4农技中心、特产中心: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鉴定,处理农业转基因生物时进行技术指导。

      3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测

      3.1 转基因生物试验监测: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每一个特定的转基因生物试验之前,必须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合格后才能进入环境释放试验;
    每个安全评价申请,在申报书中都有特定的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对于已商业化的转基因生物,一旦出现危害性事故,应立即销毁所有产品,并对所应用区域进行封锁和监控。

      3.2转基因生物市场监测

      市农业局负责对全市含有转基因植物、微生物、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进行监测;
    市水产局负责对转基因水产苗种,含转基因水产加工品等产品进行监测。

      3.3侵染消除和控制

      从事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的单位或个人,发现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并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农业、环保、水产、畜牧等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多种措施,防止扩散。侵染消除后由市农业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解除封锁。

      4农业转基因安全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作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4.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两个以上省;
    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高度危险,而且在封闭设施之外尚无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发生危险的基因安全事故。其它需要划分为Ⅰ级的事件。

      4.2 Ⅱ级(重大事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一个省的两个以上市州;
    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危险,通过安全补救措施也无法避免其危险的基因安全事故;
    其它需要划分为Ⅱ级的事件。

      4.3Ⅲ级(较大事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一个市州的两个以上县市;
    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中度危险,通过安全补救措施较难避免其危险的基因安全事故;
    其它需要划分为Ⅲ级的事件。

      4.4Ⅳ级(一般事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一个县市的两个以上乡镇;
    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危险,但通过安全补救措施能够避免其危险的基因安全事故;
    其它需要划分为Ⅳ级的事件。

      5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分别由农业部、省农业厅决定启动Ⅰ级、Ⅱ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由宜昌市农业局决定启动Ⅲ级预案,发生一般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由**市农业局决定启动Ⅳ级应急预案。

      5.1 Ⅰ、Ⅱ、Ⅲ级响应

      5.1.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全体成员参加,评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和措施。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同时上报宜昌市农业局和省农业厅。

      5.1.2发布预警信息,向全市公布上级发送的预警信息,明确响应的级别。

      5.1.3及时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地工作组和专家组,积极配合上级派来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开展处置工作。

      5.1.4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

      5.1.5组织有关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

      5.1.6及时申请落实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资金。监督乡镇办事处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5.2Ⅳ级响应

      5.2.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全体成员参加,评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和措施。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同时上报宜昌市农业局和省农业厅。请示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5.2.2发布预警信息,明确预警信息的级别。

      5.2.3及时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地遣派工作组和专家组,开展处置工作。

      5.2.4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

      5.2.5组织有关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

      5.2.6及时申请落实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资金。监督乡镇办事处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5.3响应终止

      5.3.1特大和重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由省级农业厅对突发事件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宣布,并向农业部报告。发布警报的,由发布单位发出解除警报的通告。

      5.3.2较大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由宜昌市农业局对突发事件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发布警报的,由发布单位发出解除警报的通告。

      5.3.3一般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由**市农业局对突发事件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宣布。发布警报的,由发布单位发出解除警报的通告。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建议市政府做出转基因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所需经费和侵染治理所需费用的预算,主要用于转基因生物监测,无害化处理,侵染治理,有害转基因生物铲除,人民生活保障等。

      6.2技术保障

      市农业局应培训相关技术人员,组建专家组,加强治理控制业务指导,市农业局、水产局负责相关转基因生物安全事故鉴定,提出整治方案。

      6.3人员保障

      农业局所属各有关二级单位都要组织一定力量加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控,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开展工作。

      6.4信息保障

      市农业局应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掌握本市内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利用情况。

      6.5组织保障

      市农业局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6.6宣传保障

      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遍树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意识。

      7、附则

      7.1农业转基因安全的预防

      7.1.1建立健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

      7.1.2培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队伍。

      7.1.3加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执法力度。

      7.1.4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加工等重点单位的安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督查、监测工作。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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