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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投融资对县域经济影响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1-01-17 08:12:1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萎缩县域业务,撤并网点,实行集约化经营的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取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加,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缺口较大,致使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民间融资已自发地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一条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为全面掌握和分析辖内民间投融资现状及其对县域经济的影响,人民银行邓州市支行对辖内民间投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邓州市民间融资基本状况和特点

    邓州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与湖北省襄樊市接壤,人口152万,下辖29个乡镇、办事处,是一个农业大市。2004年,河南省首批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五个县市中,邓州市名列其中。两年来,邓州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大力招商引资,加大了项目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以此带动了全市工农业的全面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邓州市的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一些与往不同的特点。

    (一)民间融资规模有扩大趋势。表现在:一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县及乡镇正规金融体制缺位,服务不足,催生广大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融资渠道转向民间。如邓州市仅有农发行、农村信用社两家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且金额呈下降趋势。农村信用社2005年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2亿元,2006年仅1亿元,降幅达50%;
    二是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尽管去年以来上调两次,但利率水平仍较低,加之其他投资渠道狭窄,富余的民间资金急于寻找投资渠道,再加上民间融资本身具有手续简便、快捷、效率高等比较优势,造成民间融资活动在县域日趋活跃。据对全市29个乡镇36个样本的测算,2006年末,邓州市民间融资的规模在6亿元以上,约占全市同期各项存款余额的10.8%左右,各项贷款余额的16.5%左右;
    当年新增1.2亿元,占全市同期各项贷款新增总额的29%以上,可以看出民间借贷规模有扩大的趋势,已成为县域经济体内中小企业、“三农”经济融资主渠道之一。

    (二)民间融资主体和范围具有广泛性。在500份专项民间融资调查中,有65%的被调查者表示参与了民间借贷的行为。涵盖了社会各阶层,包括公务员、中小企业从业人员、个体私营老板和农民等各个职业。而且分布面广,如:种养、经商、教育、消费等。各个经济层面均有涉猎,民间融资也从过去单一用于生活用品购置演变为多元化需求。

    (三)民间融资方式具有灵活性。据监测的36个民间借贷样本,从借贷关系看:个人之间借贷19笔,借贷金额42万元;
    个人借给企业6笔,借贷金额105万元;
    企业借给个人8笔,借贷金额30.3万元;
    企业借给企业3笔,借贷金额24万元。从借贷方式看,信用借贷9笔,抵押、担保、质押25笔。与银行借贷相比较,民间借贷方式灵活,信用借贷是其主要形式(占调查样本的90%),手续简便快捷,并且期限从一个月到一年以上,涵盖了各个档次,能够满足贷款人的不同需求。

    (四)融资双方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增多,企业和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现在出借资金时双方基本上都会订立契约。据对36个民间借贷样本调查显示,有95%的民间借贷都出具了书面借条,有些放款人要求融资方加盖印章或签订正式协议,有的要求中介方作担保或主动了解融资方资金用途,通过规范手续来规避放款风险;
    即便是亲友之间也基本会出具借据,金额大的有房产抵质押或其它担保品抵押。

    (五)民间借贷资金向资本性投资的趋势明显。当前,民间借贷的用途已呈现出由解决临时性资金不足向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或固定资产投入不足转变的倾向。在调查中,此类借贷占比35%,这说明,民间资本正在以各种形态和方式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资的特征十分明显。

    二、民间融资对县域经济、金融运行的积极影响

    1、投向六大支柱产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邓州市近年来启动工业振兴工程,以建设经济强市为目标,着力发展林板纸、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水泥建材、医药化工、机械制造六大产业。调查发现,民间资本固有的趋利性使其大量流入带动能力强、效益好的企业。以市场经济“无形的手”实现“优胜劣汰”。据测算,2006年邓州市全市企业民间融资额约3.25亿元,逐步形成了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木材加工、水泥建材、医药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2. 实现了资金配置的市场化。一是促进了个体工商业向产业规模化方向发展。如邓州市大力发展杨树经济、木材加工业,民间融资规模逐年加大,仅1500户个体木材加工业主,2006年民间融资额占其融资总量的80%以上,实现产值4.1亿元,国内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实木地板、实木复合板等产品畅销广东、上海、武汉等10多个省市,出口到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逐步完成由家庭作坊向现代企业的转变。同时,带动了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信息咨询、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兴旺,每年间接来自林业收入上亿元。二是助推了农村产业化进程。随着农村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已不能满足农村规模种养业的需求,民间融资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矛盾。据监测统计,2006年邓州市全市养殖业共利用民间资金2600多万元,带动肉鸡、猪养殖专业户550户,增收近600多万元;
    彩棉种植等特色农业利用民间资金1700多万元,带动了特色农业的迅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3647元,增收180元。另据调查,2005年以来,该市共完成农村固定资产投资22.7亿元,年均增长35.6%。其中自筹资金占资金来源的70%,民间融资的资金大约在0.8亿元,大部分投资用于粮油、农资、农机和服装等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的发展。

    3. 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近几年,正规金融服务与县域经济的“离心”趋势日趋显著,进一步加剧了资金供求的区域性矛盾。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和农村市场退出。银行信贷资金向城市集团大客户集中,相对减少了小额工商业贷款,特别是对于正在成长中的企业、达不到其标准要求的企业,银行一般极少给予贷款。另外,日趋严格的内控制度建设,使银行信贷业务手续趋于繁琐,容易贻误商机。由于民营经济经营资金需求一般具有金额大、时间紧、期限短、季节性强等特征,银行的信贷操作很难适应这种需求,特别是在生产旺季时,当地行、社常常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融资在很大程度上分担了集中节余资金进行市场化配置,从而延续消费与再生产链条的职能。可以说,民间融资的存在弥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对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民间融资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投融资效率,增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进程。

    三、民间融资对经济、金融运行的消极影响

    1. 影响了国家信用总量控制和央行金融调控政策实施效果。一是民间融资属银行信用外的信用行为,未纳入国家统计范畴,可能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状态的准确判断,造成决策偏差。二是大量民间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使经济发展中信用总量隐性放大,干扰了中央银行对信用和资金总量的监控,影响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三是民间融资流动存在盲目性,很容易流入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企业,不利于资金投向控制和产业政策实施,削弱了信贷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

    2. 民间融资规模扩张,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当前民间融资交易日渐频繁,民间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大量民间资金“体外循环”,减少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对正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提出了挑战。一是导致城乡居民储蓄分流。民间融资市场活跃产生的“挤出效应”,分流了金融机构大量的信贷资金来源。二是民间融资通过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与农村信用社争夺黄金客户,促使农村信用社或降低贷款利率或从优质客户市场中退出,限制了其信贷资金的运用和盈利能力。

    3. 民间融资不规范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危害作用。民间融资虽然由来已久,但近两年来才比较活跃,规模日益扩大,其危害性和消极影响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由于在民间融资中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资金所有者无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部分借款主体经营环境的恶化,民间融资的高利率更容易引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借出人的“逆向选择”,使资金到期无法归还从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

    四、引导民间融资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以民间融资为内容的立法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快出台民间融资法律法规,依法确定民间融资的定义、适用范围、期限、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合理的税负、纠纷处理适用法律规定等内容,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融资行为,打击高利贷,引导民间融资依法合规进行,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加强政府引导,开辟民间资金多元投资渠道。地方政府要制定民间投资产业目录及政策指引,对民间借贷进行“窗口指导”,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县域经济发展各个层面。例如,通过发行建设基金形式,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吸引民间资金来投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针对个体投资风险大的特点,建立一批实力雄厚、运作规范、由专业人才管理的产业投资基金,将众多分散的民间资金集中起来,参与桥梁、道路等社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通过民间集资、项目包放、小城镇建设等多种渠道,让大量的民间资金浮出水面。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支持力度,把地方的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同时,地方政府要对民间投资项目在税费、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扶持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引导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合理定价。针对当前县域以下民间融资比较活跃和其利率受信用社贷款利率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指导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时期当地资金需求状况、资金来源情况、贷款种类以及其他影响贷款需求的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贷款定价,彻底改变贷款利率“一刀切”、“一浮到顶”的做法,带动民间融资利率的进一步下调,消除民间融资对金融机构的负面影响。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着力创新金融产品。现在基层银行信贷工作存在着尴尬现象:一是经济主体的“贷款难”问题。二是银信部门存在大量的资金闲置,资金运用运力欠缺的问题。这一矛盾的症结在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没有对应的金融产品相连接,需要基层银行能着眼于居民个人和民营经济的实际,开发出适销对路的贷款产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基层贷款的满足率,在信贷供给方面着力“突围”,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适度挤压。另一方面,正规金融应与民间金融相联结,实现双赢。2003年,中国民生银行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2004年,华夏银行推出了履约理财宝——银行担保的民间借贷业务,为民间资金提供正规金融服务平台,创新了业务品种。

    (五)创设民间投资新平台,引导民间资金走向集聚。零星分散的民间借贷资金往往不能很好地发挥集约功效。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我们认为,在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前提下,这是一种较好的民间金融创新形式。它可以吸引当地部分民间资金进入运作规范的小额信贷组织,提高民间资金集约使用的功效,同时也更好防范民间金融风险。当然,我们也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现状,通过选择设立农村融资服务中心、农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产业协会、支农融资互助会等形式集聚民间资金,创设民间借贷新平台。

    (六)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入金融竞争机制,提高对经济主体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一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到位,使其起到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二是组建中小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现状。三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和改革,满足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所需的金融支持。各金融主体通过优质服务和公平竞争,缩减民间借贷的市场份额。(孙文斌 翟荣田 王墨瀚 杜爱云)

     

    作者单位:人行邓州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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