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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与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1-01-17 08:11:2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市教育局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与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2010年教育工作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工作中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的水平;
    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建设;
    优化教育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民办优质教育发展,促进民办学校提高质量、树立品牌、彰显特色、提升形象;
    切实加大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促进教育多元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积极开展教育对外交流工作,进一步激发我市教育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创新载体,广泛覆盖,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教育网、校园网、校报、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宣传栏、板(墙)报、手抄报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建立固定的宣传设施,开辟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专栏;
    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通过影像、挂图等形象生动的形式,寓教于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拓宽法制宣传内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继续开展以《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法治水平;
    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日常法制宣传与特殊日期法制宣传相结合。除了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外,还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学校师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突出主题,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力求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法律素质。


    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巡回讲法、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着力加强公务人员和执法人员法制教育。组织教育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省、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及实施标准》和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努力树立教育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把平时学习和集中培训情况作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三是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切实保障法制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核“五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为重点,课堂教育与专题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警校共建、漫画挂图、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文艺、征文比赛等有效载体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初、高中(含中专)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集中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以创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法建、司法、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从广大学生的实际出发,建立内容完善、特色鲜明,富有教育警示作用的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观摩、研讨、演讲、谈心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以“家长会”、“联谊会”为载体,努力整合学校、家庭、社区等法制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四是以规范职业行为为重点,精心打造依法从教,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坚持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相结合,以“规范从教行为,树教师优良形象”为目的,培养教师努力学法、自律守法、办事依法的习惯,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教,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每月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做好假期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与教师工作紧密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
    3、紧扣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精通业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同志选派到执法岗位上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学习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提高执法能力。严格做到执法主体、依据、程序合法,执法过程清楚,执法案卷规范、完备,确保既无行政执法不作为,也无行政执法乱作为现象发生。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程序严密,环节减少,公开透明,效率提高。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建设。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竭诚为广大群众服好务。
    三是加大行业规范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教育专项治理力度,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有偿家教、买卖生源,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败坏师德的行为。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是继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引领学校法治工作加快发展。全市将组织创建我市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五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以“创建促提高、促发展”为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争创各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和民主法治工作机构,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不断深化校务公开,用好法律杠杆,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障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加快学校民主法治化进程。
    4、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总结验收“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制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实施办法》,总结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五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验收,评选表彰一批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民办教育工作。
    1、依法管理,加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全面清理核查民办学校,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积极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9]6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已审批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法定代表人。办学地点、办学内容等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凡是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学校,一律暂缓核发办学许可证并作进一步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准入制,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规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和校长聘任核准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工作。严肃查处无证办学、买卖生源、刊发虚假招生广告、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和擅自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设立分校、扩大办学范围等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
    三是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民办教育行风监督。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规中关于民办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规定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各类账目,严格执行收、退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强民办教育行风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难点热点问题,创优行业形象。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民办学校内涵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学校现代管理模式。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校内决策、监督、执行机制,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做到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得力,实现由“家长式、家族式”的传统作坊管理模式向现代学校法人治理模式转变,积极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强化质量和特色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民办优质教育,鼓励民间资金兴办设施优良、师资雄厚、管理一流、质量上乘的学前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双语学校等各类特色学校,推进民办学校特色项目建设,鼓励民办学校创建特色专业,开展特色项目培训。努力构建全日制、短期培训、函授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职业教育、艺体特长培训协调发展的形式多样、门类齐全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三是提高教师素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组建骨干教师团队,吸引名师加盟,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师资水平。加快教师资格证申领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实现教师持证上岗率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达到95%以上,职业教育学校达到85%以上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要为教师申办教师资格证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有利条件,做好服务工作,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大力提高授课水平,提升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稳定,专业过硬,爱岗敬业的民办学校教师队伍。    
    四是鼓励民办学校关注民生,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提倡各学校为特困生、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社会困难群体献爱心,在学费方面给予优惠、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切实体现教育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优良形象。
    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借鉴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成功经验,积极创建**市民办教育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民办学校自我管理。让学校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通过行规行约来促进民办学校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3、强抓安全管理,确保学校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落实全员“一岗双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问题无小事”意识,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民办学校内部纠纷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校内教师、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协调化解纠纷和矛盾,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4、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大发展。
    适时组织召开民办教育总结表彰会,深入总结我市民办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对有突出贡献、办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民办学校和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系,及时宣传报道我市民办学校办学的新思想、新举措、新风采,扩大我市民办教育影响,让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大力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大发展。
    (三)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做好招引资金举办我市双语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有关工作。
    (四)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积极与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协调。选派我市优秀教师、学生到国内外交流学习,为我市培养多语种、高素质的外语教师,以适应多元化办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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