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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社灾后恢复重建贷款管理实践探索

    时间:2021-01-17 08:11:2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2007年6月3日凌晨5时34分,宁洱县境内发生6.4级强烈地震,此次地震由于震源浅、震级高,震中位于宁洱镇县城老城区,造成损失巨大,全县有18.6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房屋倒塌5.4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由于地震造成损失巨大,恢复重建工作任务较为艰巨。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测算、规划,农村受灾民房恢复重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支持。重建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一是农户自筹、二是政府补助,三是银行信贷支持。县委政府要求信用社给予大力支持,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在自己同样受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恢复重建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点多面广,进行信贷支持潜在较大风险,将会给我社在今后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方面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如何规避贷款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关键词:金融扶持  和谐社会  合作共赢

    为有效解决农户贷款供求和信贷风险的矛盾,我们通过6个多月来的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总结出了一套即能积极支持恢复重建又能有效防范贷款风险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走出了一条宁洱信用社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独特之路。在工作实践中做到“六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三是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到位,四是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五是考核激励机制到位,六是风险防范措施到位。

    一、恢复重建工作实践

    (一)成立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到位。

    首先及时启动了应急处置方案,安排部署了处置措施:一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加各营业网点值班人员,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二是由工会负责对受灾较重的职工及家属进行妥善安排(包括搭建帐篷、安排职工生活等)。三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委政府和民政救灾部门报告受灾损失情况。四是在省联社科技结算部门的帮助下,及时排除网络故障,恢复业务网络。五是改善网点服务质量,取消双休日,在抗震救灾期间各营业网点每天坚持正常对外营业,确保救灾款的及时汇划。

    其次县联社及时成立“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用社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具体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改善金融服务。基层信用社、部切实改善各网点服务质量,为广大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存取款、贷款、结算服务。在抗震救灾期间领导、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取消节假日,坚持每天正常对外营业。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讲政治、顾大局,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全县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情系“三农”,急农户所急、想农户所想,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省联社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指示精神,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金融服务。积极筹措资金,全力配合县委政府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及恢复重建工作,使广大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及时做好“六个一”工作。按照省联社领导指示做好“六个一”工作(即:一幅布标、一个报告、一笔资金、一个通知、一个办法、一笔贷款),农村信用社及时组织落实:一是在基层信用社营业网点显眼位置挂立“情系灾区人民  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布标;
    二是向县委政府报告如何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三是向省联社申请调剂资金2000万元恢复重建信贷资金,期限一年,此笔资金于6月27日到账;
    四是及时向基层信用社、部下发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信用社员工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是为有力支持受灾农户、企业恢复重建资金需求,特制定《宁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恢复重建贷款管理办法》;
    六是积极与县委政府、土地部门等协商恢复重建安置用地贷款3000万元的有关事宜。

    (三)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到位

    首先积极争取兑付救灾补助资金。为壮大信贷资金实力,向县委政府申请承担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兑付,承诺管好救助资金,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进行专账管理,取得县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恢复重建安置用地。为全力配合县委政府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县委政府土地安置项目。由农村信用社向县地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投入信贷资金3000万元,解决该项目的土地征收资金需求,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优惠,贷款期限2年。

    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放政府贴息贷款。解决受灾农户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县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农村信用社与县委政府协商,特制定《宁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贴息到户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信贷资金2000万元,按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878农户每户给予1-5万元贷款(最高信用贷款额度3万元,超过提供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扶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优惠,期限3年,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给予贷款农户年息5%的贴息,贴息资金每年年初拨到在信用社开设的贴息资金专户,由农村信用社代政府办理贴息。

    四是根据农村民房恢复重建需要,发放恢复重建农户住房贷款。根据《宁洱县“6.3”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积极开拓信贷业务品种,加大信贷资金投入,为受灾农户提供方便、快捷、优惠的重建资金,开办恢复重建农户住房贷款。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草《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恢复重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省联社审定批准执行,由农村信用社与县委政府协商,制定《宁洱县“6.3”地震恢复重建农户住房贷款实施方案》,按照“农户自筹、政府救助、信贷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农户小额信贷为载体,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信贷资金1.1亿元,优先在受灾严重的3个乡镇开办农户恢复重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期限1-3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优惠,政府按年息5%贴息到受灾贷户,贴息期为3年。为尽快将重建信贷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村信用社在受灾严重的3个乡镇信用社网点专设了5个业务窗口,方便、快捷的为农户办理重建贷款业务,发放该类贷款6750户。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担保基金,用于弥补此类贷款损失。

    五是委托发放小额信贷。为继续做好宁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服务于灾区人民,拟开办灾区农户恢复重建住房贷款委托业务。借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式发放委托贷款,按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只进行手续委托,不承担贷款责任。从而提升农村信用社知名度,增加社会影响力,增强同农户的血肉联系。

    六是政府协调涉农资金账户到农村信用社开户。县人民政府召开协调会,要求县属涉农单位到农村信用社开户,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支农资金实力,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四)措施落实到位

    首先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信用社、部及时成立70人26个信贷调查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内所有受灾农户、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建立农户经济档案。逐户了解受灾农户、企业的生活、生产实际困难和恢复重建的资金需求,并填制调查表汇总上报联社。对工作不到位,情况不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通过调查,共有12340户需要信贷支持,占全县农户的33.81%,资金需求15088万元。

    其次区别对待,全力为受灾困难贷款农户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对地震造成损失较轻,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贷款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二是确因地震造成生产生活困难,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及时归还,抵押担保财产完好的,给予贷款展期支持,执行原贷款利率,不加息;
    因地震造成抵押物受损,生产生活困难无法及时归还贷款,通过重新落实贷款条件给予办理借新还旧或收回再贷手续,不加息。因地震造成按季结息困难的农户贷款给予暂缓息,不罚息、不计收复利。

    (五)考核激励机制到位

    依据恢复重建工作中的表现、按照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同职工经济利益挂钩考核。根据省联社要求,对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大张旗鼓表扬和奖励;
    对工作不负责任、拖遢散漫的员工进行处罚。联社制定具体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奖勤罚懒。通过评选,共有29人当选为先进个人,联社给予嘉奖鼓励;
    对工作起色不大的社主任、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尽快跟上紧张有序的工作步伐。

    (六)风险防范措施到位

    一方面政府对恢复重建贷款进行贴息。恢复重建农户住房贷款和新农村建设政府贴息到户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优惠受灾农户,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按年息5%贴息,剩余利息由农户承担,增强农户还贷意识。另一方面建立恢复重建贷款担保基金。对发放恢复重建农户住房贷款政府建立风险基金,制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发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最大限度规避信用贷款风险。三是完善手续,加强制约。县人民政府下文明确将贴息资金、担保基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制定拨付办法,由财政出具承诺函,并报县级人大做出决议后交农村信用社,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四是贷款管理同基层信用社任务指标挂钩考核。发放恢复重建贷款和新农村建设政府贴息贷款与基层信用社的任务指标挂钩考核,避免发生重放轻管理,而且要求按季掌握农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贷款损失的由贷后管理人员负责。五是同农户签订承诺书。农户贷款后明确田地、山林和房屋征用优先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由家庭成员共同签字承诺,进一步规避贷款风险。

    二、通过创新带来业务大发展

    农村信用社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带来业务大发展。10月末,各项存款达62480万元,比年初增长27823万元,增幅80.28%,比地震前增长24996万元,增幅66.69%;
    各项贷款37496万元,比年初增长13927万元,增幅59.09%,比地震前增长11522万元,增幅44.36%;
    人均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539万元和323万元。

    三、实践中存在的工作难点

    首先由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来自政府及重建工作队员的压力较大,致使部分信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现在仅恢复重建贷款占全县贷款的29.34%,风险比较集中;
    另一方面存在成本支出较大、资产收益率较低的问题。其次是重建工作是较为繁重的系统工程,自工作开展以来,已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营成本支出不断增加;
    为向灾民提供优惠的信贷资金,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且期限达3年,这将使农村信用社在3年内存在资产收益率较低的状况。三是贷款期限上超出正常小额农户信用贷款1年期限,风险随期限增加而增加。四是重建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由于贷款农户数成倍增长、且期限较长,后续的贷款管理工作,将面临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五是设立的担保基金过低,难覆盖贷款风险。

    四、实践结论

    利用政府救助、农户自筹、农村信用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式提供信贷资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恢复重建,增加农户“造血”功能,最终实现震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以小额信贷资金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探索出一条宁洱信用社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小额信用贷款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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