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文章 > 正文

    器官移植的立法思考 浅谈器官移植的立法构建

    时间:2019-03-30 03:19:4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器官移植是20世纪医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就。器官移植法是科技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器官移植法》、《脑死亡法》等共同构成的一个次生化法律体系。本文从器官移植的基本理论分析人手,分析国内立法的现状与发展特点,指出我国立法的不足、必要性及可行性等。并根据中国的特殊文化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等情况,从器官捐献和移植立法的宗旨与原则、模式及相关对策等角度,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器官移植立法构建,以此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实现法的功能和价值。
      关键词:器官移植;法律问题;立法构建
      随着现代生物医学研究的日益深入和临床实践的不断发展,器官移植技术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它不仅给人类医学界带来了革命性变化,而且客观上要求在社会等其它领域有与其相配套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来保障。国外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与立法相辅相成,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基本功能和价值。而我国在此领域则一直处于立法上的空白,供体严重缺乏、捐献程序混乱、变相买卖器官等问题相继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因此,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内部协调一致的器官移植法律体系已成为时代的呼唤。
      一、器官移植的基本理论
      (一) 器官移植的概念
      所谓"器官移植",是指摘除一个身体上的器官,并把它移置于同一个体(自体移植),或同种另一个体(同种异体移植)或不同种个体(异种移植)的相同部位或不同部位,以达到医疗目的的手术。被移植的部分称为移植物。献出或被取出移植物的个体,叫做供者或供体。接受移植器官的个体叫做受者或受体。进行移植的外科手术叫做"移植手术"。此处的器官作广义理解,既包括医学概念上的器官,如心脏、肾脏、肝脏,还包括医学概念上的组织和细胞,如血液、骨髓、角膜、精卵细胞等。器官移植是20世纪生物医学工程领域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是人类改变传统的药物治疗方式,使衰竭器官恢复功能的一种新的医疗模式,它为医学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二) 器官移植的意义
      首先,器官移植技术使许多本来难以恢复健康和病人得以康复,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有了生的希望和可能。全世界由于器官移植手术而获得第二次生命的已有50余万人。为了肯定这一新成就给人类带来的贡献,1990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授予了1954年首例肾移植医师默里和60年代中期首例骨髓移植医师托马斯,此后又有两位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研究的科学家获奖。
      其次,器官移植可以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以肾移植为例,目前费用虽然较高,但与维持晚期肾衰病人生命的长期透析相比则经济得多,而且病人又可在相当程度上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其社会意义显而易见。
      二、我国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
      1998年北京医科大学医生高伟峰在备用角膜失效的情况下,从医院太平间摘取死者的眼球,使两名患者双眼复明,后被死者家属发现,要求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本案的关键在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尚不足以清晰地解释该行为的四要素是否属于犯罪性质。
      在我国与器官移植相关的法律仅见于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虽然上海市于2001年出台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深圳市在2003年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为器官移植的立法提供了有益探索,但限于二者均属地方立法,立法层次较低、立法内容还不够完善、行使的效力范围有限等原因,使器官移植的立法保护捉襟见肘,难以适应全国器官移植发展的需要。
      目前,器官移植在我国实践困难、公众接受程度低,除了技术起步晚、法治环境薄弱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的制约以及两种根本对立的法文化的冲突。
      三、我国器官移植的立法构建
      (一) 器官移植立法的原则与模式
      1. 器官移植立法的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人身健康第一位原则(无伤害原则)、无偿捐献原则(禁止器官交易买卖原则)、效用与公平原则等。
      2. 器官移植立法的模式
      世界各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统一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一部统一的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法;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分散立法模式,如1968年日本制定《眼角膜移植法》。笔者认为:根据器官移植立法的可行性和实际国情,我国立法应采用统一的立法模式。
      (二) 针对特殊供体器官移植的立法
      首先,应当制定统一的专门的《器官移植法》,并在该法中,专门对特殊供体的器官移植作出规定,以加强对其权利的保障。具体而言,这部《器官移植法》内容的设定应遵循国际刑法学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刑法与现代生物医学技术问题的协议》的精神。规定人体器官和尸体器官使用的宗旨、具体原则、条件、程序及补偿办法(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其中器官移植的基本条件应为:(1)必须经过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未经被执行人书面同意,原则上不能将其尸体用于解剖或器官移植。(2)尽可能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对尸体和器官尽可能地合理使用,在满足使用目的的前提下,尽量保护尸体其他部分的完整性。这是人道主义的要求,它体现了对被执行人尸体完整性的尊重。(3)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体现了对器官捐献无偿原则的遵守和贯彻。
      其次,在刑法、民法中增加相应的死刑犯器官移植的规定,对与器官移植相关的侵权和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在器官移植的实践中,侵害死刑犯身体完整权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不损害其生命健康的情况下,从其身体上强行摘取器官或摘取了非自愿捐献的器官;另一种是在被执行人死亡时,未经死刑犯生前本人同意,也未在其死后经其成年家属同意,偷偷处理其遗体。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在民法上设立相应的制度对侵犯死刑犯身体完整权的行为加以防范和规制,同时在刑法中增设非法侵犯公民身体罪、非法使用尸体或尸体器官罪,以切实加强对死刑犯身体完整权的保护。
      再次,在《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解释中,为器官移植设定相应的程序。如规定检察机关对死刑犯器官捐赠实施情况(包括协议的签署、器官的摘取、捐赠受益等环节)进行必要的法律监督。
      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我国在器官移植技术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面临着缺乏法律保障的难题。因此,只有制订并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器官移植各方面的矛盾,器官移植这门科学技术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给人类带来高科技的福祉,真正地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黄丁全.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64.
      [2]余能斌,涂文.论人体器官移植的现代民法理论基础[J].中国法学,2003.(6):57-65.
      [3]黄清华.我国人体器官捐赠移植立法问题研究[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0.7(4):167.
      [4]中山研一.器官移植与脑死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172-173.
      [5]李惠.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思考[J].上海大学学报,2004.11(4):25.
      [6]刘长秋.器官移植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79.
      作者简介:马玉皎(1987.3.29) 女 汉族 籍贯:陕西渭南 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民族大学 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级在读研究生。

    相关热词搜索: 器官移植 浅谈 立法 构建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