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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媒介与舆论导向的关系【浅谈媒介集团化条件下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工作】

    时间:2019-05-19 03:26:20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 自1996年我国第一个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报业集团的组建就成为我国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报业集团也已成为舆论导向的主力军,尤其以近些年来发展势头最猛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为代表。但是就在日前,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等地部分网友自发购买、搜集了数百份南方报系的报刊进行焚烧,还打出了声讨“南方报系”的白色横幅。本文主要透过此次事件,探讨在新时期媒介集团化的条件下,各媒体如何才能抵抗商品化的诱惑,始终不渝的坚持党性原则,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在做好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接受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关键词: 媒介集团; 党性原则; 舆论引导与监督
      中图分类号: G2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3-0078-02
       1994年6月,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杭州市首次举办“全国首次报业集团问题研讨会”起,中国媒体行业的报业“集团化”拉开序幕。1996年,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我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随之,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和文汇新民报业集团等都先后相继成立。从此,报业集团的组建就成为我国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标志着我国报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尤其是近些年来,报业集团已经逐渐成为舆论导向的主力军。39家报业集团共拥有报纸271种,这在我国报纸种数中所占的比率并不大,仅占12.7%;但是,这些报纸的平均期发量却大约占到了全国所有报纸平均期数的33.6%。由报业集团所统领的报纸已经在我国报纸市场上占据了三分之一天下。而我党最初希望通过集团的组织形式,将大批小报刊聚集到党报周围,形成舆论导向强势效应的初衷也已经基本达到。[1]
       而就是在这种媒介集团化的条件下,如何让商业化的媒介集团牢牢围绕在党的周围,始终不渝的保持新闻媒体的党性、引导正确的舆论,不为了集团利益等因素使报纸等媒介的商品性凌驾于党性、民性之上,在做好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接受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已变成新时期我党以及各媒体集团需要认真思考、解决的新问题。
       日前,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等地部分网友自发购买、搜集了数百份南方报系的报刊,在城市郊区野外垃圾场焚烧填埋,现场也打出了声讨“南方报系”的白色横幅,上书“声讨南方汉奸报系,铲除卖国贼”、“为了中华民族火烧汉奸媒体南方报系”几个大字。同时两边都在网上发表言辞激愤的文章《为了中华民族,火烧汉奸媒体“南方报系”》和《燕赵儿女怒烧汉奸媒体》,在网上激起了“左右”争论的巨大反响。
       而所谓“南方报系”是指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创办的系列报刊的统称。《南方日报》1949年10月23日创刊于广州,是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前身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于1998年5月18日正式挂牌运作。2005年7月18日,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更名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集团现拥有“十报”(《南方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六刊”(《南方月刊》、《南方人物周刊》等),四个网站,一个出版社。也算是近些年发展势头迅猛的一个中国老牌媒介集团。
       在这次事件中,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等人为代表的部分群众认为全国人民应该起诉南方某报系等媒体,因为南方某报系“天天在诬蔑我们革命先烈,诬蔑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全体中国人民”。并将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一系列南方报系称为“汉奸媒体”,列举其七大罪状。另一方面,部分评论家及网友认为此次事件是某些极左人士故意煽动挑拨的,借“爱国群众”之名打压舆论监督,是一种焚书坑儒,文化大革命的倒退现象。
       正所谓正反两派各执一词,都是言之凿凿、振振有词。但略过不提所谓“南方报系”到底是不是“汉奸报纸”这一问题,也不讨论焚烧报刊之行为到底是对是错,此次事件又反映出另一个深刻问题,即在媒介集团化,文化产业化的条件下,媒体如何才能在坚持党性的原则下,做好正确的舆论监督及舆论引导工作?
       舆论监督即借助新闻媒介的传播优势,以公开的方式反映公众对某一社会现象、某个社会事件或社会问题所形成的比较一致的意见。实际上它是代表公众的意志对社会现实做出的强有力的主动回应,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因而在实施社会监督方面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在现代社会,舆论监督实现的主要途径和最重要手段是新闻媒介及其传播系统。[2]
       说起舆论监督,南方报系亦算是在此领域的领头军。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报道了当年引发最大社会共鸣的新闻事件。孙志刚,一个普通公民,因为没带暂住证,而惨死于收容所内。此案在事发一个多月后,经由报纸刊出,迅即引起举国关注,先有三博士上书要求进行违宪调查,后有众多知名知识分子群起倡议,终使这一不人道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国务院废止。一项国家法例竟因一篇报道而终止,在中国当代新闻史上似乎还是第一次。而自此事件以后,舆论监督也取得突破性进展。[3]
       此后,南方报系也在舆论监督方面越做越好,一向以敢于揭露社会阴暗面,敢于质疑官方,敢于挖掘导致诸多重大社会事件产生的深层次因素而著称。比如2003年《南方都市报》有关《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比如《南方周末》2003年以及后来有关非典的系列报道,2007年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报道,2008年有关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今年8月有关云南曲靖铬渣污染的报道等等。不可否认它在舆论监督领域的开拓者和领头军作用及贡献。2001年,国家教育部组织、全国百万学子参与投票的“新世纪中国大学生就业首选企业”调查中,南方报业跻身50强,是唯一上榜的报业集团。2001年以来,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中,南方报业连续六年入选50强,其中2001年和2006年荣获“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
       但就是如此一个“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为何在2011年底被推到风口浪尖,被众多网友口诛笔伐?
       究其原因,是南方报系在这几年的舆论监督工作中,其言论过于偏向于西方自由主义,大力弘扬“民主、法治、自由”以及“普世价值”等理念。弘扬这些理念本无任何不对之处,而且也与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价值观相一致。但是就在南方报系大力宣传这些理念的同时,或多或少的将党性同民性对立了起来。而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同坚持新闻工作的民性,不仅在理论上是统一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可以努力做到统一的。用党性代替民性,或者用民性代替党性的观点,都是不可取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只有坚持党性原则,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充分反映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发挥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的职能。诸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这样的大型媒介集团,起着不可估量的舆论导向作用,其评论报道时时刻刻在引导舆论,而其记者、评论员也在无形中充当着意见领袖或者说舆论领袖。所以以《南方周末》等为代表的报刊,包括像《南方日报》这样的党报在内,更要时时刻刻保持先进的党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导向指的是新闻宣传中占主导地位的舆论倾向。在人民内部,舆论的多元性、舆论的不一律是客观存在的必然现象。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键是要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把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来说,舆论导向包括三方面内容:(1)对当前社会舆论的评价;(2)对当前社会舆论及舆论行为的引导;(3)就某一社会事实制造舆论。正向舆论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负向舆论则对社会发展起到破坏和阻滞作用。[4]
       举例来说,11月8日正是中国大陆的记者节,这个本是中国新闻工作者享受职业荣誉的日子,南方都市报某记者一篇题为《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的报道再让人大跌眼镜的同时,暴露了部分媒体缺乏底线,贩卖黄色新闻,毫无新闻伦理素养的低劣品格。这篇报道在满足了新闻价值新闻商品性的同时,却缺失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导致后面大多数报纸媒体转载、评论此篇报道时专注点已经偏向到受辱的“懦弱”丈夫,却没有深究联防人员的暴行以及当事人如此“懦弱”背后的原因。这明显就偏离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要求。
       新闻具有商品性毋庸置疑,只有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产品才会受读者欢迎,但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新闻更具有引导社会舆论的特殊功能,所以它承担的社会责任特别重大。正如之前所提到正向舆论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负向舆论则对社会发展起到破坏和阻滞作用。可是现如今,“部分媒体、记者常常不顾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为了迎合部分群众的仇富、恨权心理,如同鲨鱼闻到血腥味一样,大肆报道我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丑恶、落后的现象,而对于社会文明、法治的进步往往视而不见,完全违背了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和良知。媒体监督别人,却极力排斥被监督,造就畸形的舆论生态。红包记者随处可见,有偿新闻屡禁不止。”这便是部分群众与网友对现如今的新闻报道所做的评价。以南方报系为代表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其行为被以北京大学孔庆东教授为代表的社会公众进行强烈地批评,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媒体自身的注意与反思。而在此情况下,各媒体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以下几点,充分做好自律工作。
       首先,各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时,应该时刻牢记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将最真实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出来,将最真实的调查情况披露出来,充分发挥出“耳目喉舌”的作用。做好政治家办报,认真认识新闻事业阶级性的本质。
       其次,媒体和记者在监督别人时也应该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一切合理意见。对于红包记者、有偿新闻等现象要严打严处。
       第三,始终让党性凌驾在商业性之上,不能因为为了迎合部分群众的仇富、恨权心理,大肆报道我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丑恶、落后的现象,甚至自己编排恶性新闻,从而引起民愤以达到其吸引受众的目的,如2007年的“纸箱馅包子”事件。而对于社会文明、法治的进步往往视而不见。须知社会发展需要不同的声音,但新闻事业的主旋律是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杜绝片面性。
       只有在坚持党性原则下,抵制商业化诱惑,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的报道社会问题、新闻事实,各新闻媒介集团才能走得更远,发展的更好。
       参考文献:
       [1] 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传播史(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何梓华等.新闻理论教程(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 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传播史(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 百度百科“舆论导向”[EB/OL]http://baike.省略/view/183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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