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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问题研究 [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问题研究]

    时间:2019-05-14 03:15:2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社会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但改变了公众的社会生活,而且改变了中国政治生态环境,在给公众社会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网络推手”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迫在眉睫。
      关键词:虚拟社会; 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3-0077-05
      虚拟社会是指现实中的个人和组织以互联网为基础和框架,以电子邮件、QQ、论坛、博客、微博、社交网站等虚拟空间为平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体。当前,虚拟社会已对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与此同时,由于虚拟社会具有“双刃剑”的特征,传统社会管理手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虚拟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和创新。
      
      一、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紧迫性
      
      (一)虚拟社会——从虚拟走向现实
      1.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网络娱乐、早已融入我们的现实生活,网状的多接点沟通使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和范围大大拓展。人们已经习惯去新华网、人民网看新闻,去新浪网看博客,去搜狐网上校友录,去网易用邮箱,去东方财富网炒股票,去土豆网看视频,去淘宝网买生活用品……。我国学者王雅林指出:“网络技术的神奇功能将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最先进的手段,无限扩大人们的交往范围,把‘天涯若比邻’变为现实,从而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灵活性、快捷性和交往深度。”[1]史蒂夫·罗伯茨认为,在网络空间中“物理位置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友谊不受条件的限制。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来自心心相应,而不是因为他们住在一个城镇。而且,通过网络,人们无需见面便可以交流关系。”[2] 虚拟社会不仅给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公众参政议政的平台。
      2.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电子商务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逐步成为中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据报道,“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与2010年相比,网购用户增长3344万人,增长率为20.8%。其中,团购成为全年增长第二快的网络服务,用户年增速高达244.8%,用户规模达到6465万,使用率提升至12.6%。” “2011年中国网民在线购物交易额达到7849.3亿元,比 2010年增长了66% [3]。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其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收入为410亿元,带动了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业550亿元收入,以及240亿元的电子商务衍生服务收入,支撑了3万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预计到2015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将突破1万亿元,支撑超过13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4]。“网络虚拟经济”改变了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创新就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就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5]。在互联网兴起之前,我国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是报纸、广播和电视,与这种传播模式相适应,形成了具有强制性的、集中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体制,公众只是信息的受众者。加之现实生活中常规的民意表达渠道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梗阻”,公众的意见和呼声很难向上“传播”,导致了政府与公众沟通渠道不畅。网络传播的发展,使信息沟通和思想交流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网络传播是一种双向的、互动的传播模式,借助这种新的传播载体,人们不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消费者,而且是信息的创造者、发布者,可自由地传播信息,发表看法,提出建议,有效克服了现实中的各种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的弊端,从而大大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近年来“两会”召开之前,新华网等发起的温家宝总理与网民的在线交流就是最好的例证。
      (二)虚拟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
      1.互联网政治斗争日趋激烈。2011年以来,国际局势紧张,阿拉伯世界动荡不安,突尼斯、埃及、也门、利比亚、叙利亚各国相继发生“动乱”,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引发这场“变局”的根本原因固然与这些国家的经济、政治问题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Facebook(脸谱)、Twitter(推特)、Youtube等社交网站在这些国家的动乱中扮演了非常重要角色,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们通过技术优势传输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通过互联网和微博网站发布动乱令,煽动他国民众非法聚集,最终导致多国爆发动乱,甚至带来大规模杀戮。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普及,美国等西方国家越来越重视利用互联网对我国实施政治上的全方位打压,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曾多次发布“互联网自由”演说,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工具的力量,向全球推广美式的信息自由,并含沙射影的指责中国互联网的不自由体制,这些活动对内直接威胁我国政权和政治制度的稳定,对外则恶化我国政治外交环境,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网络侵权主要有侵犯个人隐私权、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名誉权等,比如人肉搜索就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极端表现。人肉搜索特指网民自发参与对某一人物、事件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查证并在网上公布的机制。在很多事件中,人肉搜索可以让人们更快地逼近事实真相,起到倡导正义、揭露丑恶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则是人肉搜索对个人隐私毫无节制的披露。2007年12月29日,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纵身跳下,用结束生命声讨她的丈夫王菲和“第三者”,但在自杀之前,姜岩在网络上写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那天开放了博客空间,姜岩的死立刻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并最终成为2008年第一大网络公共事件。之后,网民对姜岩的丈夫王菲启动了人肉搜索,男主人公王菲和他家人及第三者的一切资料都被网友公布于网络,“死亡博客”事件很快从网络漫骂转换成现实中的人身攻击和群体围堵,最终演变成一起“网络暴力案”,这一事件成为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标志性事件。
      3.不良信息泛滥难以抵挡。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网民在虚拟世界里可以畅所欲言,自由地表达个人意愿。“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虚拟社会中主体的匿名性特征,越来越受到普通人的青睐,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匿名才能充分完整表达自己的观点,虚拟的网络是表达个人观点的最好渠道。但由于“没有明确的个人标志,不必承担破坏规范的后果,由此而产生责任分散的心理,同时,匿名状态也会使人对群体规范的遵从性降低,这两个因素都会降低社会规范对人的约束力。”[6] 这种自由正被一些人滥用:一些人在网上不负责任地发表措辞偏激、披露隐私的不良言论,宣扬暴力、色情、迷信、赌博等有害内容,更有甚者,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201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查处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歼-10B战机试飞坠毁”、“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碘盐能防核辐射”等网络谣言。
      4.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网络犯罪是行为人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其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比如: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实施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网上走私、非法交易、提供色情服务、虚假广告、洗钱、毁损商誉、对公民侮辱毁谤、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开展邪教组织、在线间谍活动等。著名安全软件开发商诺顿发布的网络犯罪调查报告显示:“全球因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每年达 1140 亿美元。此外,据接受调查的受害者表示,因处理网络犯罪问题而浪费的时间价值是2740 亿。将这两项加总后,网络犯罪让全球每年损失 3880 亿美元,远远超过了大麻、可卡因和海洛因全球黑市的交易总额(2880 亿美元)。而在中国,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1640亿人民币(250亿美元),同时,处理网络犯罪浪费的时间价值为 3720 亿人民币(567 亿美元)。从网络犯罪受害者人数来看,中国地区的网络犯罪相较于全球可能更加恶劣:去年(指2010年,编者),全球有 4.31 亿成人遭受过网络犯罪的侵害,这其中就有差不多一半的受害者(1.96亿人)在中国。”[7]
      5.“网络水军”肆意横行。网络水军又叫网络推手,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他们构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计划周密的巨大团体。从“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到小月月的疯狂蹿红,到蒙牛“诽谤门”事件暴露,到“3Q”大战,再到“跪行救女”……,事后调查证明,这些事件背后都有一支操纵网络舆论的推手——网络水军。现在,形形色色的网络水军已非单纯的“灌水”,他们往往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甚至还有部分网络水军使用了诽谤、诬陷、抹黑等手段,攻击竞争对手、编造轰动事件、混淆公众视听等。网络水军不仅败坏了网络环境,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是虚拟社会的毒瘤。
      6.社会问题网络化倾向严重。虚拟社会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打破了地域、年龄、性别、种族、身份、职业、地区和行业等限制。社会主体在网络上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可以同时在不同的网络空间活动,社区与社区之间、个人空间与公共社区之间、个人空间与个人空间之间完全打破了地域壁垒和政治壁垒,彼此之间是独立的,也是开放的,这使之具有现实社会中无法比拟的公平性、多样性、迅捷性和全球性。虚拟社会开放型特征导致社会信息的透明化,使整个社会进入了“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同时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前所未有,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被诉诸网络。近年来,从“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到“山西黑砖窑”事件再到陕西“华南虎事件”,从“天价烟事件”到“躲猫猫”事件,再到“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从“我爸是李刚”事件到“中石化天价酒单”事件再到“郭美美”事件,在声势浩大的网络舆论下,一个个事件真相最终浮出水面。
      
      二、虚拟社会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对虚拟社会管理认识不足
      由于虚拟社会的匿名性和开放性,虚拟社会很容易就某些事件掀起舆论风暴和热点事件,使地方政府面临“网络危机”。因此,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害怕”互联网的心理,很容易把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理解为“管控”。2011年6月27日,一网友在广元“大话利州”论坛发帖称广元市剑阁县正兴乡洪灾补贴迟迟不到位,质疑有“猫腻”。7月4日,正兴乡人民政府就此作了回复,“你胡言乱语,说有什么猫腻,请留实名举报便于查证。”无独有偶,7月1日,一网友在南阳网“书记市长网上留言板”上抱怨该市“交通整治行动”中的一些问题后,当地公安部门在回帖中称该网民的想法“完全是逆潮流而动”, 该网友的行为是“螳臂挡车”,并将“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再“视情处置”,随后此事引爆网络事件,此回帖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回帖”。不管是前者的“粗暴回帖”还是后者的“最牛回帖”,都显示出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面对“虚拟社会管理”这一新问题时表现出“本领恐慌”,面对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和质疑,不敢正面回应和积极应对,而是把来自网络的“不同声音”当作对政府的“挑衅”,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存在着重“管控”轻“服务”的现象。
      (二)虚拟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针对虚拟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互联网的专项行动,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5月底,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2010年7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启动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2011年年初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2011年4月,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网络推手”、“灌水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网络水军”予以坚决打击。尽管通过这些专项治理,网络环境有所改善,但是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专项治理”高压态势之后,原来的问题很快就会“反弹”,虚拟社会的管理亟需建立一个部际协作,多管齐下,由点到面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三)虚拟社会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发展,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必修课”,在一些地方“网络问政”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等新的执政方式风生水起,“网络民意”日益受到重视,只要某个事件被网络关注或热炒,马上就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和“认真解决”。但是,另一方面社会现实的很多问题在没有诉诸网络之前却往往很难得到解决,本来很多现行体制内应该解决的问题,却往往需要体制外的“网络”来“热炒”才得以解决。这在无形中让公众产生误解,形成“信访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的认识,无形中增加了虚拟社会的管理难度。
      (四)政府网站的舆论引导不力
      政府网站和官方微博是官方与公众交流互动的良好平台,也是上情下达、民意汇集最方便、最快捷、最受欢迎的方式。充分利用这些载体来回答群众质疑,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社会舆论,是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0年2月发布的一份针对43个城市政府网站的调查报告显示,有一半以上在信息公开、便利服务等方面不合格,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栏目空置,成为摆设。” [8]另外,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政府网站存在服务能力不高和管理水平偏低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和服务覆盖面、实用性不够、有效性有待提升,用户对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不满意率达到83.75%。” [9] 而从福建某市设立的“对政风满意度不过半不得提交投票”的门槛,到吉林省某县政府的“满意度”调查只设立“满意”和“非常满意”两项,再到北京某派出所的网上满意度投票只有一个选项……,此类频出的“网络满意度测评”不仅起不到沟通社情民意的作用,相反还会引起群众的不满。
      (五)“网络危机”的处理能力不强
      虚拟社会管理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考验和挑战,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电子政务让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应接不暇,这对领导干部的“网络执政能力”和“媒体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不少领导干部自身对虚拟社会的发展并不了解,对虚拟空间的使用并不熟练,主动学习、主动参与虚拟社会活动的能力不强,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波在《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网络舆论引导能力》的文章中指出:“从近两年连续跟踪调查来看,我市近46%的市管干部不上网或几乎不上网,有近25%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周上网时间少于1小时。有19个区县党委中心组从未开展过网络知识、舆论引导、危机公关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活动;有12个区县在党校课程中没有设置网络相关知识的学习,这与我市网民参政议政热情空前高涨形成强烈反差。”[10]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往往只能“被动应对”,一旦出现“网络危机”、“公关危机”、“公共危机”时,只能忙于到处“扑火”却不能从根本上“灭火”,这也是“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由一件小事最终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途径
      
      (一)更新观念,正确认识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与此同时,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到229.6万个,较2010年底增长20%,有将近半数网民在使用微博,比例达到48.7%。” [11]面对日益迅猛发展的虚拟社会,创新管理方法、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重视。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还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他们习惯于用“封”、“盖”、“堵”等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解决问题,殊不知这已经无法适应虚拟社会管理的需要,因为我们可以关闭某些发表“过线”言论的网站和论坛,但是不可能关闭所有论坛。从“非典”到松花江水污染,再到“三鹿事件”,政府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让我们看到,面对网络时代的挑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已经于事无补,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要更新观念,因势利导。
      (二)把握网络舆论引导规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一是改变传统的“我讲你听”、“居高临下”的工作方式,淡化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身份界限。二是灵活运用“炒、发、放、冻、化”[12]等策略。对于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网络舆论要竭尽全力热“炒”;对有利于推动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有利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网络舆论,要千方百计“诱发”、“启发”。对无关大局,一时还难以看清和把握的,可以暂时“放”在一边,静观其变;对于不利于唱响主旋律、带有杂音色彩的,可采取“冷冻”措施,逐步消除。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些干部群众出现的有疑惑、有怨言、有情绪的网络舆论要“化”,多做解释工作。三是善于借助重要门户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新闻网站、新浪网等商业门户网站,主动占领网络舆论主导权。四是培养“意见领袖”。意见领袖在网络舆情生成、发展历程中发挥着启动者、组织者和引导者的作用,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够左右网民的判断并最终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政府应找到恰当的方式与这些“意见领袖”沟通,让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多一些建设性意见,少一些破坏性意见。
      (三)完善网络立法,加强法制建设
      法律的作用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虚拟社会中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但是,与进一步加强虚拟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相比,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还不适应。近年来在“霸王洗发水致癌”、“蒙牛员工涉嫌雇佣网络公关诋毁伊利”、“3Q大战”中,网络成了一些企业相互攻击的“利器”,而在这些事件背后,都离不开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公司。亟需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司的行为,使对虚拟社会的规范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行业自律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作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13]虚拟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网络文化建设的支撑。加强网络文化建设,首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牢牢把握网络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为引领,推动健康思想文化、优秀文化产品的网络化传播,倡文明表达、创文明空间,坚决抵制攻击诋毁、传谣信谣、低俗恶搞等网络不文明行为,使网络文化真正成为健康、向上、向真、向善、向美的文化;其次,要树立服务意识,政府网站和专业类网站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提高服务水平,多提供网上政策咨询、信息资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信息;第三,要培育一支优秀的网络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需要一支规模宏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网络文化建设队伍,要健全和完善网络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使政治意识强,职业素质高的网络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第四,要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引导网民树立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五)立足现实社会解决虚拟社会问题
      虚拟社会源于现实世界,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是现实社会问题在网络上的反映,解决虚拟社会的问题要从现实社会找“病根”。因此,加强社会建设是虚拟社会管理的根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重中之重,因此要千方百计地搞好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问题,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努力的社会管理工作合力,实现政府与受众双向互动的虚拟社会管理模式,架构政府管理优化与人民群众民主精神培育双赢的管理体制,满足人民日益丰富的生活需求,实现虚拟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优化。具体要解决好群众如下关切:一是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问题;二是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物价稳定等问题;三是社会诚信、政府诚信、公平正义、社会道德等问题;四是党政机关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五是领导干部的各种特权和腐败问题。只有网上问政,网下解决;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真正了解民情、体恤民情、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才能形成政府与公众在网上的良性互动,增加社会共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虚拟社会管理才能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沙莲香,等.中国社会文化心理[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85.
      [2]迈克尔·沙利文,特雷纳.信息高速公路透视[M].程时端译.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195.
      [3]崔蕾.我国近2亿网民网络购物团购用户规模达6465万[EB/OL].(2012-01-16)[2012-03-15]http://www.省略/hqgj/jryw/2012-01-16/content_4965324.html.
      [4]李帆.2011年中国网购交易额超7800亿[N].金融投资报,2012-03-07(2).
      [5] 吴绮敏.唱响奋进凯歌弘扬民族精神——记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N].人民日报.2008-06-21(1).
      [6] J.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153.
      [7]本刊编辑部.全球网络犯罪经济损失1140亿美元[J].电脑世界,2011.(11):21.
      [8]孔博,毛一竹.“网络问政”成为中国百姓反映诉求监督政府新通道(EB/OL).(2010-09-21)[2012-03-15]http://news.省略/2010-09/21/c-12593784_4.htm.
      [9]何璐,潘俊强.政府网站不满意率达到83.75%[N].人民日报, 2011-12-05(6).
      [10] 杜晓. 健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体系迫在眉睫[N], 法制日报,2011-10-10(3).
      [11]张意轩.从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移民”,中国网民数达5.13亿[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01-17(1).
      [12] 纪 红,马小洁.论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和引导[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04.
      [13]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N].人民日报,2011-10-26 (1).
      
      责任编辑凌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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