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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动态】各地动态——党建

    时间:2019-03-30 03:17:1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北京:75%建工会企业须集体协商工资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计划。人社局表示,劳资双方将通过协商约定,进一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今年年底前,75%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须通过劳资协商,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体协商的方式依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将有所区分。
      辽宁:养老保险转移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省内各市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再受法定退休年龄前12个月的限制。原来在转移养老险关系时,如果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2个月的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新政策实施后,不再受限制。2010年7月1日后受限制未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可予以补办。
      江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全部继承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该省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据了解,个人账户余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累计本息。参保人员死亡时没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如个人账户有余额,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至其死亡当月,其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参保人员死亡时有供养直系亲属并按月领取定期救济费的,如个人账户有余额,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其供养直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前暂不予以继承并继续按规定计息。
      广州:拟出医保新规“一人投保全家可用”
      日前,广州市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文件规定,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家属且可继承,学生等四类人可异地就医,但需事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根据该文件规定,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广州市民“一人投保,全家可用”。
      深圳:单位不缴医保须支付医疗费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就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与参保人进行交流。修订后的医保办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医保的,在此期间员工医疗费由单位按规定“买单”,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的,参保人损失的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补齐”。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
      哈尔滨:基本养老保险费“双基数”征缴
      7月1日起,哈尔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将实施“双基数”,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
      据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双基数”征缴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而今年1至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按照“双基数”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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