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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想象与温暖携手前行]温暖前行

    时间:2019-01-05 03:23:2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新星自述:   我叫梁秉钧,今年15岁,我的性格很奇怪:时而开朗、时而阴郁;时而淘气、时而又乖巧;时而温和、时而凌厉……哈,也许你想得没错,我是带一点精神病的潜质的。
      我的性格中最令人费解的,恐怕就是爱做白日梦这点了。我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一个人幻想,一个人编撰着一个个怪力乱神的故事。这个习惯从小就有了,到现在一直难以改掉。
      我爱书与歌曲,是接近“杂食动物”的书虫和听者。书籍中我比较喜欢恬淡的散文,特别有思想深度的和文辞非常美丽的,就像林清玄、梁衡、赵丽宏的书;而歌曲我更喜欢节奏感强的劲歌,如《跨时代》《我的归属(somewhere I belong)》《龙战骑士》等。
      也许正是因为自己乖戾的脾气和不切实际的空想,以及各种书籍歌曲的熏陶,所以我很喜欢写作。然而写了些自认为不错的东西,却看到许多比我写得更好的人。我欣赏他们,但不嫉妒。写作其实是一件由心而生的事,不能强求。
      
      君王
      
      月竹楼,夜已深。
      刘禅,曾经的西蜀君王,独登竹楼。
      月明星稀,这等美景,竟不能打动他。他,仍回忆着晌午时分的一句话:这里很好啊,我为什么要想念蜀国呢?
      他感到恶心,但是这句令人生厌的话,却被他脱口而出。
      抬头,望月。泪,悄然滑落。
      何人不怀念自己的故土?
      当年,他曾在襁褓中,与猛将赵子龙一同经历生死劫难。多年以后,他光荣地被父亲刘备加冕为皇帝,并有着得力相父孔明的辅佐。那时的他,意气勃发,望着彝陵的枯骨,立誓要一统江山,君临天下。他熟读《三略》《六韬》等军事著作,并体恤民情,常与士兵一起习武,诸葛亮曾称赞他“仁德皆备,有济世之才”。
      但是懦弱和犹豫的性格让他吃够了苦头,他捶胸顿足,他无奈而绝望。贵为天子有何用?他不能对百万黎民百姓担负应有的负责,他必须依仗诸葛亮才能有些许信心和孤傲,离开了相父,他什么也不是。
      噩耗传来,诸葛亮病逝于五丈原。这对于他来说,是最大的噩耗,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一生中的噩耗。他顿足,失声,痛哭。他无法承受心中的擎天柱的轰然倒塌,直到诸葛亮逝世后数年,他仍为诸葛亮封候加爵。
      他重用诸葛亮重用的人,渴望他们拥有诸葛亮的济世之才。可是,他们的才能,哪能与武侯比肩。
      他心灰意冷,企图以声色犬马放纵自己。渐渐,深邃睿智的炯炯双目变得呆板无神,力拔山兮的双臂渐渐腐朽。而他,离当年的豪情壮志,愈来愈远……
      终于,他的王朝被西晋所灭。而他仍然沉溺于享乐之中。直到姜维的计策被识破之后,他才沉痛地醒来。
      这时的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在韬光养晦,但司马氏将他放逐到千里之外,还让他背负了“乐不思蜀”的一世污名。他无奈地放弃了生活,殊不知,生活在被他放弃后,也无情地抛弃了他。
      他痛苦,失声痛哭,低头望着被缺月打散的湖泊。却发现,那月,多么像心碎的模样。
      
      菲尼克斯
      
      菲尼克斯前世是一只鹰,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的鹰。
      也许他是整个世界的王,因为他拥有的力量足以撼天动地。但他从不施暴,只是以仁慈而威严的力量管束着他的鹰之国度。
      子民们崇敬他,羡慕他的力量,但从不嫉恨。只有拥有真正强大力量的鹰,才有资格成为他们的王。
      然而,随着年华的老去,鹰王的力量日渐衰弱。为了他的国度,为了他的子民,他决定“重生”。
      地点选在令人望而却步的峭壁上。
      他毫无畏惧,他可是强大的鹰王。
      一个月后的暴风雨夜。
      菲尼克斯蜷缩在墙角,羽毛斑驳脱落,曾经锋利的喙无力地耷拉在磨得脱落了的爪子上,他任寒风冷雨击打在他的躯壳上,血水带走了他的体温。
      这便是鹰族痛苦的“重生”。
      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喙和爪子扯得脱落,啄下自己陈旧的羽翼。许多鹰便是因为承受不住这逆天之苦而逝于“重生”之中。然而,重生之后的鹰,便重新拥有了更强的力量。
      重生后的鹰,是伟大的,因为他们挑战了曾经压迫他们的生命。
      灾祸发生在一个早晨。
      草地上寂寥的露珠还未消失,炙热的太阳便骄横地将万物灸烤。凝于一粒水珠,集成一个焦点,化为点点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终,一场烈焰降临在了这个孤兀的悬崖。
      菲尼克斯十分惊恐,以他目前的力量,不可能逃避,但他仍是一次次振翅向天,包含着对生的渴望。
      然而,燎原的烈火终究无情地包围了他。
      他哀鸣,桀骜不驯地挥舞着翅膀,仿佛要残存的生命在最后辉煌。
      在火焰的包围中,沉眠在他心中的力量悄然苏醒。
      火焰附着在他身旁,竟成了他华丽的霓裳!他睁开曾经绝望的双眼,淡定地望着一切。
      许久,他轻啸,带着流焰翱翔于天际。
      千年之后。
      鹰总是骄傲地称他们是菲尼克斯的后裔。
      的确,他们勇敢、强大、睿智,是永生的菲尼克斯光荣的后裔。
      
      锦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莫名其妙地,每次读到李商隐这首诗的最末一句,我的心中总是盈满一种迷离的伤怀,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教我背会这首诗的外祖父。
      外祖父是一位老军人,最初参军的时候刚满17岁,可以上溯到六七十年前代。他曾经驻守在西藏边疆,在那里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小时候,每当跟外祖父玩耍时我总是很开心,因为我总能从外祖父口中听到各种各样关于西藏的故事。
      “那里虽然又高又冷,还时不时有大风,但那里真是美丽的地方哪!天空是澄澈透明的,青草似丝纱般若有若无,还有游牧人高亢欢快的藏歌……”在一次下象棋的时候,外祖父曾这样描述西藏,不禁激发年幼的我一阵如醉如痴的幻想:天高云淡,丝丝凉风拂面而来,牛羊小憩在玉带一般的小溪前,游牧者高声吟唱……啊,这就是西藏!
      “啪”的一声,象棋的游走声打断了我的幻想,当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的“帅”被外祖父抽走时,我突然耍赖道:“啊,不行!姥爷你讲故事打断了我的部署,重新下一局!”其实我知道我是下不过外祖父的,我只是想借机让他多陪我玩一会儿,多给我讲一些故事。
      “嘿,今天不教你背那些烦人聒噪的长短句子,今天姥爷教你背的是《锦瑟》。”外祖父轻轻敲了敲我的额头,对我说道。
      “锦瑟?”我好奇地问道,对于我这个听多了《鹅》《赋得古原草送别》《咏柳》等诗的孩子来说,这样新奇的诗名还是头一次听说。
      “嗯,李商隐的《锦瑟》。”外祖父开始缓缓吟咏,“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但少不更事的我听着这首词藻华丽的诗,丝毫体会不到这首诗中凄婉清丽的伤感。
      而外祖父念这首诗的时候,总是轻轻地扬眉,有着说不出的倜傥与高昂。我从不了解外祖父,我只知道他是一位光荣的退役军人,和蔼可亲的长辈,和一位富贵病的患者。
      在我七八岁那年,外祖父的富贵病突然加剧,他无法在没人搀扶的情况下顺畅地行走,说出的话我很少能听懂,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孩提时期。但他见到我,依然会笑着问好,依然会用颤颤巍巍的双手陪我下棋。他还多了用假牙吓唬我的伎俩,每当我淘气时,他总是沉下脸来,露出假牙,作青面獠牙状,直到我乖乖听话了才收起鬼脸,笑着对我讲话。还有,当我离开的时候,他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站在窗前望着我,会哭。
      然而,这次回家探望他时,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回去时,我迫不及待地爬上楼去和他打招呼,但他只是定定地望着我,什么也不说。他的目光中夹杂着疑惑、天真和伤感,似乎是记得我,但忘了我更细的讯息,要从深深埋藏的记忆中拼命挖掘出来。那种眼光看得我毛骨悚然,亦不胜悲哀,强忍着险些坠下的泪滴,跟外祖父坐下一起看着从未更换过频道的电视。
      翌日,我隐约听见姥姥与妈妈的谈话:“你爸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糖尿病综合症也越来越明显。他现在时常犯迷糊,吃上一顿饭需要两个来小时。别人是越活越精明,他却是越活越糊涂了,唉……”我无语凝噎,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痛哭一场,我的姥爷哪去了?那个待我极好的外祖父哪去了?心中五味杂陈的瞬间,我忽然想起了《锦瑟》最末两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是啊,人生的相逢、相知本就是短暂的。对于外祖父来说,遗忘可能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可我应该怎样,才能彻底忘却那些曾经酸涩而又幸福的回忆呢?
      
      观星志:
      首先,我喜欢上了梁秉钧的名字,这个名字有着让人舒服的儒雅气息,有种融会贯通的感觉;其次,我觉得他的文字也是值得称道的。
      他的文字比较“淡”,比较简单,所用的修辞不多,可是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种成熟的味道却令人信服。
      他的文字中有想象,他让想象的翅膀往历史深处拍打,于是孤独的刘禅便跃然纸上;他把想象的触角伸向天空与大地之间的广阔空间,于是一只骄傲的雄鹰浴火重生;他把想象的灵魂安插在外祖父的传奇中,于是那些年华中怒放的过往也跃动起来。
      他的文字里有温暖,那温暖是对刘禅细致的揣测,是对一个君主的怜悯;那温暖是被雄鹰充满希望的斗志由衷地感动;那温暖是向外祖父致敬的碰触到的生命的体温。
      但愿梁秉钧平实的文字中,能够被融入更多的思考,如那只强壮的鹰一般,飞向更自由的地域。■
      (责任编辑/临杰/linjie1247@163.com)
      
      新星推荐:《我的归属》
      
      《Somewhere I Belong》,中文翻译为《我的归属》,这首歌对我的成长和性格有着巨大的影响。应该就是这首歌,促使我有了现在这样疏狂不羁的个性。
      至于不喜欢这种太过喧嚣吵闹的流行音乐的人,很抱歉你们会错过一首这样百听不厌的歌,错过了一次与青春交游的机会。怎么说呢,我认为这首歌恰恰是反映了我们青春成长的经历的:渴望拥有自己的世界、渴望远行、渴望幻想……只不过林肯公园用一种比较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了而已。
      很多人都认为《我的归属》是林肯公园最好的歌,我也不例外。初听到这首歌时,我只有震撼这个感觉。对于英语歌来说,我一直是把它们当做锻炼听力的道具,而这次,我是真正地感受到了一种共鸣。仿佛生命的交响乐一般,美得不可方物。
      推荐了这首歌,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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