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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 个人对党风廉建设认识

    时间:2019-05-13 03:23:4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陈云历来重视党风廉政问题。其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要求所有党员必须严守党纪;二是把党风问题提高到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提出两个文明一起抓;三是力主加强各级纪检机关的工作,坚决严打贪腐之风;四是重视干部子女的教育,反对以权谋私;五是注意发扬党内民主作风,探索了加强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新思路。陈云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对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仍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陈云;党风建设;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D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2)03000000
      
       陈云是中国共产党内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典范。他不但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真知灼见,至今对我们党风建设仍有重要指导意义。陈云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是在他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延安时期;二是在担任中纪委书记和中顾委主任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在艰难残酷的革命战争年代,陈云强调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对党组织要绝对忠诚,要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在和平建设年代,特别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陈云强调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警惕和预防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狠狠打击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和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关系我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重视。
      
      一、要求党员严守党纪,一贯坚持从严治党
       陈云是1925年入党的老党员,1931年就当选中央委员,1934年进入中央政治局,从1937年11月起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长达七年之久。他在担任中组部部长期间,非常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反对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与一切破坏党纪行为做坚决斗争。他强调,任何党员都要对党的决定坚决服从,特别是要服从党的纪律,不管他过去有过什么功劳、官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就要受到党纪的严厉处罚。
       延安时期共产党的队伍得到迅速扩大,同时党员素质也亟待提高。陈云作为中组部部长,非常重视新党员的教育问题和党的纪律问题。1939年他专门写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提出了党员的六项标准:第一,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第二,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第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第四,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第五,群众模范;第六,学习。他认为:“只有具备以上的六个条件,才不愧称为一个良好的共产党员,才不致玷污了这伟大而光荣的党员的称号。”陈云在阐述第三条标准时强调:“一个共产党员坚决地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是他的义务。他不仅应该与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而且要着重与自己的一切破坏党纪的言论行动做斗争。使自己成为遵守党纪的模范。”他明确指出:“不要以为自己能够在会议上或稠人广众之前声明拥护并举手赞成党的路线,就算遵守了党的纪律,这是十分不够的”;“一个真正能够自觉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就在于他能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具体问题上,表现出自己是坚定地遵守党的铁的纪律的模范。”[1](P139)
       陈云在延安时期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而且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也做了认真严肃的处理,开除违纪党员刘力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陈云事后专门写了《为什么要开除刘立功的党籍》一文,发表在中央机关刊《解放》上,用这件事教育全党,要求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他还经常用陈独秀擅自进行托派活动和张国焘从事分裂党的活动均被开除党籍的反面例子来教育广大党员。
       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陈云从来都是不含糊的。1940年3月19日,陈云在抗大第五期学员毕业大会上发表演讲,专门讲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问题。他从中国的社会性质谈起,分析要有党组织才能彻底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余,因此党员要遵守党的纪律才能提高战斗力。他提出要用纪律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党的纪律就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必须无条件遵守。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应该是自觉的,同时党的纪律也是强制的。陈云也同时阐明,党的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和党组织应有的权利。
      
      
      二、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到生死存亡,倡导两个文明一起抓
       新中国建立后,陈云担任了副总理和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共八大当选为中央副主席,成为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成员。虽然职务上升了,但他保持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本色一点也没变。针对建国后个别党员滋生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腐化堕落现象,陈云更加重视开展廉政建设和革命传统教育。他经常通过对比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不同情况,强调共产党执政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他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有个别党员干部“起初是干革命来的,以后是革命加做官,既革命,又做官。后来官越做越大,味道也越来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我们对于执政以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陈云特别告诫党的干部:“我们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那党就有保证了。靠别的,我看都靠不住,要靠我们自己。”[2](P23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陈云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新的作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再次当选为中央副主席,并就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在中共十二大上他继续当选中纪委第一书记。在领导中纪委工作的九年间,他不但为开创我党纪检工作新局面做出了杰出贡献,而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做了新的有益探索。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但腐败现象也蔓延开来。陈云对此保持清醒的头脑,他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科学论断。在中纪委讨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上,陈云提出了三条意见,第一条是“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3](P273)陈云的这一科学论断,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他的正确主张很快在全党达成了共识,邓小平、胡耀邦等都赞同陈云的这一主张。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特别要坚决反对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错误态度。”[4](P358359)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陈云的正确主张对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应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造成社会舆论,把陈云同志的意见化为搞好党风的强大物质力量。”[5](P1719)
       如何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陈云的重要主张之一就是在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不能放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要两个文明一起抓。他把精神文明建设看成是对抗腐化思想、歪风邪气的主要武器。他深刻认识到:“在党内,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有好的党风;在社会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就不可能有好的社会风气。总之,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整个事业就可能偏离马克思主义,偏离社会主义道路。”[3](P355)因此,他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关键是执政党要有好的党风。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负有重大的责任。同志们要坚决地刹歪风、正党风,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从精神文明建设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3](P348)
      
      
      三、积极加强纪检工作,力主严打贪腐之风
       陈云在担任中纪委第一书记后,对如何加强纪检工作、遏制贪腐之风做了积极探索。他提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3](P240)他一再强调,纪检工作应该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5](P173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领导的中纪委及时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由根据党的三中全会方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建党规党法,进一步转移到保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四化建设上来。这就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5](P1717)
       在我们党内,陈云是较早察觉和较早思考如何制止改革开放后滋生的腐败现象的。他认为,这种现象主要责任在于各级党委和纪委工作不到位。他尖锐地批评说:“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3](P35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也同时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党员干部在暴利引诱下贪污受贿、内外勾结、走私贩私,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面对严重的经济犯罪,陈云主张绝不手软,必须狠狠打击、严惩不贷。陈云在中纪委报送的一份简报上批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5](P1721)陈云看到了党执政后面临的危险,他谆谆告诫全党:“对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3](P332)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对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做出了重要部署。中纪委派出一百多名司局级以上干部分赴各地,直接参与大案要案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陈云对这场活动密切关注,亲自指导。他坚持对化工部原副部长杨义邦索贿受贿的经济犯罪行为不留情面地予以严办。他批示:“一部分参加书记处的同志顾虑重重,我看没有必要怕那些负责同志躺倒不干。要讲党性。不怕躺倒,就让他躺倒吧。”[5](P1725)截至1983年4月底,全国揭露并立案审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计19万2千多件,涉及党员7万1千多人,在已结案的13万1千多案件中,依法判刑近3万人,被开除党籍者8千5百多人[6]。在中央统一部署和陈云的直接领导下,这次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斗争对于遏制贪污腐败之风的蔓延,对整顿党风、搞好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重视干部子女教育,坚决反对以权谋私
       陈云无论对子女还是其他革命后代皆严格要求,反对任何人以权谋私。他经常告诫革命功臣和在位领导人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为任何人谋私利。他一贯重视对革命接班人的言传身教,1949年6月,陈云在写给老革命的后代陆恺悌的信中说:“千万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乡人面前有什么架子或者有越轨违法行动,这是决不允许的,你们必须记得共产党人在国家法律面前是与老百姓平等的,而且是守法的模范。”陈云告诫他:“我与你父亲既不是功臣,你们更不是功臣子弟。这一点你们要切记切记。”[1](P396)
       1983年春节,陈云邀请瞿秋白、蔡和森、罗亦农、赵世炎、张太雷等烈士子女到家中举行座谈会,勉励他们:“你们是革命的后代,是党的女儿。你们应该像自己的父辈那样,处处从党的利益出发,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3](P331)
       改革开放后,干部亲属利用特殊身份经商问题越来越多,损害了党在人民中的形象。为此,中纪委做出了《中央纪委关于不许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建议》,规定地师、司局级以上干部的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已经参加的必须全部退出。陈云在这个文件上批示:“这件事,应由中央像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那样,做出明确的决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话,发展下去,党的肌体、党群关系必将受到损害,有所好转的党风也会受到影响。改革也难以顺利进行。应退出的干部子女的范围,是否再扩大一点。”[5](P1736)在陈云的积极倡导和主张下,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
       针对上世纪八十年代干部子女在经商中出现的问题,陈云尖锐地指出:“值得严重注意的是,目前许多党委和党员干部,对此没有警惕。例如,一说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有些党政军机关、党政军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拥经商。仅据十几个省市的调查,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一下子就办起了两万多个这样那样的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同一些违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结,互相利用。”陈云明确表示:“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3](P356)1985年9月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再一次严肃指出:“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3](P352)
      
      
      五、提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结合,注重发扬民主作风
       面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贪腐之风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一些老党员和个别党的高级干部也被卷进去的状况,陈云做了深入思考和新的探索。他考虑了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结合的问题,一方面强调要不断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另一方面主张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大力发扬党的民主作风。
       陈云曾对中纪委的主要领导说:“要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的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跟着跑,跟着干,这是什么原因?”陈云“由此想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对这一点要有清楚的认识,要认真地抓紧抓好。”[7](291)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一项最重要的制度,陈云一贯注重发扬民主作风。他认为:“关于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够是”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3](P274)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针对党内出现的新问题,陈云多次强调要发扬民主精神,鼓励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他指出:“党内有了民主集中制的气氛,才会有同志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原来是吃过苦的,搞一言堂。我过去说过,不怕人家讲错话,就怕人家不说话。讲错话不要紧,要是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见,党组织应该允许,这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好现象。……这样,我们这个党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就会兴旺发达,大有希望。”[3](P275)
       民主氛围的培育和民主制度的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陈云在实际工作中不但注重发扬民主精神,营造一种人人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而且强调民主集中制对于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作用。他明确指出:在重大问题上“我们党内要强调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常委多少时间开一次会,政治局多少时间开一次会,要立个规矩。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应该分开来开。这是党内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经常开会讨论,经常交换意见,就不至于出大的问题。”[3](P359)
      参考文献:
      [1]陈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陈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陈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6]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工作的报告[N].人民日报,19830727.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何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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